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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老板嘴里拔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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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语。我估计,方予可是放弃德国市场来保护他不到三岁的儿子了。

    我坐在餐馆的老地方等她的大驾光临。没过几分钟,丫头风风火火地来了。

    她坐下来,仰头猛灌一杯水。喝完后,舔了舔嘴:“四环路上的车多得跟肚子拉稀一样绵延不绝,公交车上人多得快要爆炸了,也不知道老娘有没有被前面那个猥琐男占便宜。电车男!别让老娘在大马路上遇见你!”

    我听她喋喋不休地说着,问:“你的车呢?”

    林林嘴巴一瘪:“被他没收了。”

    我挑了挑眉:“为什么啊?”

    林林目光斜视:“把车给蹭了。但那不能怪我,谁知道那边还有个垃圾桶啊,谁知道垃圾桶后面还有立牌啊,谁知道立牌后还有杆电线柱子啊。”

    我觉得方予可做的事情很英明。

    点菜的时候,林林要了两瓶啤酒。

    我说:“最近我戒酒。”

    林林说:“像我们这样的人是戒不了酒的,你看像我这样,偶尔还是要偷偷出来打打牙祭。”

    我猜她肯定没做过酒后出格的事情,所以说得这么轻松,于是我劝她:“喝酒容易坏事。比如,你喝醉酒之后,容易看错人,上错床什么的。”

    林林没反应,继续兴致盎然地看着菜单。

    我只好改了改主语:“比如方予可喝醉酒了,看错人了,上错床了怎么办?所以酒是个不好的东西。”

    林林终于跟预想中一样停下了动作,眼神一愣一愣地看着我:“你是不是看到什么了?你在暗示我?”

    我一怔:“我什么也没看见啊。”

    林林又问:“你什么东西也没看见?”

    我只好又说:“我真的什么都没看见。”我觉得我是越抹越黑,真对不住方予可。

    林林忽然咧嘴笑:“要是他喝醉酒,上错床,你帮我借根大棒槌就行。我让方予可这辈子就只有方磊一个儿子。”

    我听得汗毛竖起,不禁联想了一下林大人在家里被他老婆阉了小林大人的情景。

    在北京朋友不多,贴心的就林林一个。而我有太多东西要倾吐,又不知从何说起。

    想了半天,我漫不经心地说了一句:“林林,我昨天把一个男人办了。”

    林林哦了一声,继续吃肉。

    我又重复了一下:“我是说,我把一个男人办了。”我将“办了”两字着重强调了一下。

    林林抬头看我,嘴边还有一抹油腻。她掏出纸巾擦了擦嘴,看着我,半信半疑地问:“你指的办了是指圈圈叉叉,还是指卸胳膊卸腿地谋杀?”

    我将筷子舞了舞:“前者。”

    林林大呼一口气,又龌龊地打量了我一番:“行啊,三日不见,当刮目相看啊。谁这么荣幸啊?”

    我急急补充:“他有家庭。”

    林林调侃的眼神瞬间呆住。呆了半天,又说:“你给我看照片,我办了他去。”

    我想她真不像是从德语系出来的,她明明能将中文的丰富含义掌握得这么自如,连我这科班中文系毕业的人都自叹不如。

    我想了想,我还真有林大人的照片,今年公司聚餐时,我用手机拍了几张来着。

    我拿出手机翻看照片。

    林林看了我一眼,说道:“妖子,我跟你说,劈腿的人劈过一次腿,以后就会习惯性劈腿。这跟习惯性脱臼是一个道理。你破坏了人家半老徐娘的家庭,到时就有四分之一老的徐娘来破坏你的家庭。俗话怎么说来着,冤冤相报何时了,哦,不对,是冤有头债有主,不对,是恶有恶报,勿以恶小而为之……”

    我想收回表扬她中文好的话。

    林林继续碎碎念:“你也别害怕,就当是被疯狗咬了。你要不甘心,回头我找他老婆去,揭发一下他的行径。不能让他占了便宜还能偷着乐是吧?现在说是酒后误事,其实都是假借酒的名义,打着醉的幌子行事。不管三十岁还是八十岁,脑子里想的都是十多岁的少女。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人渣!听说我姐夫的老板就是这样。最后老板娘一时没想开,让别人有机会登堂入室做了正主。尸骨未寒啊!情何以堪啊!”

    林林俨然已经进入一个愤世嫉俗、心怀天下的角色中出不来了。我将照片递给她,指着手机说,就是这个人渣。

    林林骂骂咧咧地接过手机,盯了屏幕好一会儿,抬头说:“你说昨天晚上你办的是他?”

    我点点头。

    林林摸了屏幕好一会儿,才赞许地看了我一眼:“办得好!”

    我绝望地闭眼。我忘了,她也是个颜控。

    林林又开始苦口婆心地说:“他为什么去喝酒,就是因为家庭生活不幸福。但他找到了你,说明他内心深处需要你的安慰。在他最脆弱的时候,你给了他温暖,照亮了他暗淡的生活。救人水火之中,胜造七级浮屠。妖子啊,你上辈子积德啊,上天让你拯救这个误入尘世的不幸男子,你要加油啊。”

    我把手机收回,决定结账。

    林林跟老板娘说:“和以前一样,不要发票,送我们一听可乐。”

    老板娘说:“现在上头抓得严,你们有放弃开发票的权利,但是可乐是死活送不了了。”

    我本来心情就不太爽,立刻说:“有权不用枉做官,我要开发票。个人就行!”

    老板娘愤懑地转身开发票去了。发票拿到手,我们两个人趴在桌上刮奖。

    永远的谢谢惠顾。唉,老是拒人千里的礼貌,要是“伍元”“拾元”那有多好啊。

    惊喜都是姗姗来迟的吧,我想。

    我来北京的时候第一份工作是做电脑销售兼客服。公司一共就三个人,老板、提货的阿宝和我。虽然说我们已经到了科技发达的全球化时代,但某些时候售后还会接到“电脑怎么关不上”“QQ怎么登录不了”之类的问题。而我也会极其耐心地告知人家“拔电源是现今比较统一和流行的关机方式”“QQ今天来‘大姨妈’,罢工一天”等等。干了半年之后,我想像周林林这样的人都能考到北大,我为什么不试试用我二流学校三流专业的文凭去面试个牛一点的公司呢?

    于是我辞了职,向各类如雷贯耳的大公司和大单位包括四大、国有银行和水电系统部门发送简历。无奈简历石沉大海,我天天在家玩超级玛丽,一时迷失自己,沉迷于采蘑菇的小姑娘的角色,差点儿忘了自己要找工作的事情。当电话忽然响起通知我次日面试的时候,我心中多少还有些不甘不愿。

    因为面试要穿正装,而我在长期无业状态下渐渐沦为手无寸粮的贫民,于是当晚我吃完最后一袋泡面,奔到楼下那家常年以拆房搬迁为由,每天以最后一天大清仓的广告语吸引附近打工者们的丽娟小店那里,费了些嘴皮子,终于买了一件三十五块钱的白色衬衫。丽娟还特别表示,只此一次,下不为例。我立刻说好。

    面试的时候,偷偷瞄了一起来面试的人手里拿的打印资料才知道,我面试的鸿飞广告公司,是国内小有名气的外企公司。我对外企只停留在高薪待遇、员工能说“tea”绝不说茶的印象中,而对广告的了解也只停留在脑白金、黄金搭档和湖南卫视,实在是门不当户不对,所以我坚定地认为我是来做炮灰和分母的。我有点儿庆幸自己买了一件价钱低廉的衬衫,并安之若素地开始游离和想念家里的玛丽妹妹。

    面试的人居然是老板。他问的唯一一个问题,就是我是否会流利的日语。我诚实地道,除了“亚美蝶”和“空你急哇”,我什么也不懂。然后他就让我回去等通知。我想这出场的时间实在太短了,要是演戏,连盒盒饭都领不到,实在浪费我花三十五块钱买衬衫。

    没想到那天我上辈子积的德厚积薄发了,我居然进了这家公司。我的工作宗旨就是伺候老板,那个四十岁左右中文说得倍儿溜的日本人。

    我还记得我报到的第一天,我谦虚地跟老板说,我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工作,嫩了些,请多指教。老板却意味深长地说,嫩有嫩的好处。

    这位老板为了找到广告创意,将日本的某些事业延续到中国,每天过得相当声色犬马,歌舞升平,对我的动作也越来越不规范,从起初捋头发,发展到摸大腿,甚至暗示我到附近住酒店他可以打半价。

    我进入这家公司一个月后,知道这并非日企,说到底他不过也是个打工的,干得不行,最终还是会被拉下马,于是我每天入睡前都会祈祷。皇天不负有心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有人向总部揭发了其恶行,我们迎来了解放。

    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我的下一位主公到任时,所有的雌性动物都跟打了激素一样做了远距离围观。尤其是和上一任老板做过对比之后,越发觉得此男子只应天上有地上无。而我在后悔自己没有好好化妆就上班的同时被叫进办公室,以帮忙熟悉业务。那天晚上,我春心荡漾地在我春色满园的屋里写下博客标题——《呐喊》,并在文章里有条理有逻辑地分析道:我要打的是持久战,半年之内将其拿下,切不可急功近利。

    第二天,他无意间非常失望地告诉我,他当时以为张耀华是个男性名字,所以来之前没有特意叮嘱男性秘书的事情。没想到我是个女人。

    按照我对帅哥的认识,再加上他的那一番话让我怀疑他是否不喜欢女人。

    作为公司里唯一一位了解他行程的女性,我瞬间获得了很多女性同事的青睐。她们旁敲侧击,声东击西,一路拐了十八弯地打探林大人的爱好。第一次被问的时候,我还在为这种久违了的特殊荣誉感沾沾自喜,但每天这样死缠烂打软磨硬泡,我也就受不了了,于是我偷偷告诉了一位信仰比较坚定、春意特别盎然的Wendy姐,林子松性取向有问题,并让她对天发誓,不得外传。Wendy姐被打击得情绪失控,当天请了半天假。次日,所有女性,包括刚怀孕的Sylvia姐也出现了明显的不良情绪。当时我便知道,女人之间没有永远的秘密,只有永远的背叛。

    在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林子松将我叫进办公室,严肃又认真地告诉我,他虽然希望公司注重工作,不要关注个人隐私,但他更不希望听见各种人身攻击式的谣言。然后他说,他的性取向很正常,而且他结婚了,有个七岁的儿子。他每天按时下班,就是去接他的儿子回家。

    这又是个晴天霹雳。我们本来已经习惯了,平时揣测一下他和另一半的日常,已然从花痴女变成了腐女。再说,毕竟被男人抢走心上人,从萌这个角度来讲,我们也是可以随着时光流走,心平气和地接受的。没想到,他居然有家庭,还有孩子!

    于是,大家愤慨了,纷纷觉得Roger是被某个能说会道的狐狸精拐骗去的,现今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并幻想自己有朝一日成为他黑暗里的曙光,解救他于水火中。而我虽然曾在博客上宣扬自己要在半年内将他拿下,鉴于他是名草有主的异类,严重破坏了我的原则,我最后写了一篇“为了忘却的纪念”,第三十二次悼念了一场无疾而终的暗恋。

    而现在,我和Roger大人发生了我们公司所有女性幻想过的关系,但我还是没有成为他的黎明。

    因为昨天和林大人见过面,今天上班反而没有了多少尴尬。照样像杨威那样做平衡动作挤公交,下了公交又像刘翔一样跨栏飞奔过无数写字楼,然后放弃乘坐电梯,三步并两步地以博尔特的速度冲刺于步行梯,最终抢在8点29分在读卡器前听到悦耳的嘀嘀声。

    透过玻璃门,看见林大人已和平时一样在办公室办公了。手指头仍然在桌上打着有节奏的鼓点。晨辉布满了整个房间,将屋内所有的物件都镀上了暖色,让人觉得很从容很淡定。

    我踮着脚轻声在玻璃门外的办公桌边坐上,还没来得及脱外套,就听见内线电话响。按了一下免提,林大人四平八稳的声音就传来了:“进来一下。”我还没来得及答应,电话已剩嘟嘟忙音了。

    我调整了一下呼吸,揉了揉酸痛的脚掌,敲了林大人的门进去。

    观察一下林大人的面容,眉毛微蹙,嘴巴紧闭。今天他心情不好,诸事不宜。

    看完风水,我小心谨慎地问:“Roger您找我?”

    林大人仍然低着头翻阅资料,闷声说:“嗯。”

    我就被晾在他前面,一时局促。这就像考试前发试卷的那一刻,不知道考题的难易,但是不管如何,你都无法逃避的心情一样。而现在,考试铃声响起,监考老师却迟迟不发试卷,更加让人不安起来。

    等林大人看完资料,我已经快站成丰碑。虽然初冬的太阳晒得舒服,但是鉴于没有人是跟马一样站着晒太阳的,我还是腹诽了一阵。

    林大人抬起头来,眯着眼睛看我。说句实在话,不知道是阳光的原因还是角度的问题,居高临下地看他,简简单单地坐在朴素木椅上的林大人,春风和煦又成熟稳重,像是刚参加完颁奖典礼,又像是从海报里走出来的一样。

    他现在眼睛晶晶亮地看着我:“你这周加班吧,有加班费。”

    我就知道今天出门时,眼皮跳得这么厉害不是没有理由的。虽然我周末的时候80%的时间在床上度过,20%的时间在电脑前度过,其中也不乏在床上玩电脑,在电脑前趴下的经历,但是这也是比工作更有意义的生活啊!

    我春暖花开地笑道:“是两天都加吗?我昨天不是跟您说,我和初恋复合了嘛。本来打算这周末见家长的,时间也都约好了。不过要是公司有什么急事,我就和老人们都说一下,他们也能谅解。”

    我想我这话说得真是滴水不露,既表明了我愿意为公司效犬马之劳、不惜牺牲个人幸福的忠贞立场,又表明了公司如果执意要我加班,那就是以剥削员工剩余时间为乐,是断送员工的终生幸福创造利润的资本主义机器。

    林大人伸手缓缓地蹭了一下鼻子,然后将手懒懒地半掩在嘴上说:“这个周末是去大连出差,所有费用公司都可以报销,周末加班还能有两倍工资和加班费可以拿。我原以为你愿意去的……”

    我愿意!没等林大人说完,我踊跃地报了名。

    林大人嘴角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弧度正在扬起,我嗅到了某种阴谋的味道。但是,“anyway”,为了人民币,我就走一遭吧。

    这一天过得平平稳稳,下班前约了阿宝吃饭,算是感谢他帮我落实租房的事情。以前的房子离公司实在太遥远,每天花在交通上的时间就有两个小时。虽然我回到家也无所事事,但无所事事也有无所事事的做法。而这些做法里绝对不会包括,在公交车里跟别人做肉搏战之类的运动。

    阿宝通过这几年卖电脑积攒起来的人脉,在四环的地铁边上帮我找了一套四十五平方米的单身公寓,从公寓出发坐十五分钟地铁便到公司。因为是熟人,本来在这黄金地段需要两千五一月的租金现在只需一千五,差不多是我三分之一工资的价钱。想想一天也是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家里待着,这样一算,这个价位实在是为我量身定做啊。

    和阿宝在东来顺吃涮肉东扯一句西扯一句,话题由经济危机扯到猪肉涨价扯到猪流感再扯到人类的存亡再扯到人生的意义,最后阿宝跟我说,要是三十岁前我还没嫁,他就娶我回家。

    男女之间的事情就是奇妙在这种暧昧。我有幸听到这句作为红颜和蓝颜之间出镜率最高的台词,也算少了一件人生憾事。这就跟考试的时候老师许了你肯定能及格的保证一样,心里有了底,无需担心此次试卷难易程度,特安全特舒心。这个社会,确实很多场婚姻已和感情无关,能让友情绕过爱情直接升华成亲情,省心省力也未尝不可。但感情这种事情找个候补和备胎,听起来有些辱没神圣的爱情,就跟两个烂苹果没人买,凑凑对,打个半价买一送一促销,苹果要是有灵魂,怕是要终日以泪洗面。

    在这矛盾的心理指导下,我给阿宝的回复是:要是三十五岁之前我仍然没嫁,他也刚好单身,我们就听从老天的安排结婚吧。阿宝显然觉得三十五岁有些晚,虽然国家提倡晚婚晚育,但三十五岁生孩子危险系数比较高,到时候一尸两命,他很有可能从新郎官升级为鳏夫,这委实不太吉祥。然后我又举例佐证我的观点,现今社会很多人中年生子而且生活得很幸福,比如宋祖英、林青霞。阿宝立刻说,很多明星年轻时就偷偷生孩子了,一口气就罗列出了十几个。我震惊于平时只会捣鼓各种电脑硬件的理科生阿宝居然深谙娱乐圈门道,简直和娱乐周刊忠实读者的Wendy姐一样。但为了保全面子,我义愤填膺地指出了这些例子的真实性有待考证。

    最后我跟他在争论娱乐圈的是是非非中不欢而散。

    也许是因为东来顺的羊肉太腥容易上火,或者是因为昨天晚上铩羽而归败不下火,总之第二天我的右脸颊靠近鼻翼的位置,长了一颗硕大的青春痘,红彤彤地鼓在脸上,远远看上去像一粒肥肥的肉痣。

    发现这颗肉痣的时候,离飞机起飞只剩下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我慌乱地将换洗衣服塞进行李箱,又换上一身OL通勤装,匆匆奔向机场大巴。在车里我见缝插针地掏出化妆盒开始补妆,但无奈道具不全,这颗“肉痣”仍坚挺地茕茕孑立于我的平面脸,让我分外绝望。

    到机场航站楼时,发现林大人已站在临近跑道的大玻璃窗下。如果我站在玻璃窗外,肯定会把他当作橱窗模特而驻足观望。他穿了一件银灰色的衬衫,套了一件黑色的薄毛衣,黑色的西裤上有直直的笔挺的裤线。他的左手挂着一件深色的呢子大衣,右手拿着一杯星巴克的咖啡。侧面望过去,似乎还能看见睫毛上挂着金色的晨辉。

    他周围没有一个我熟知的同事或者客户。这不禁让我遐想,他这么单独和我出差,是什么意思?

    像我这样二话不说奉献自己,奉献完了二话不说吃了避孕药,吃了避孕药又二话不说地恢复上班的人,按道理来说,怎么看都像不爱惜自己身体的女性。我故意让自己表现出职业小姐或者热衷于“419”游戏的高手。我想林大人要是对一个游戏人间的女人感兴趣的话,那只能说,林大人不过是比上任老板多了层面具而已。

    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感叹道,所有的老板都是龌龊的,只不过不同的老板有不等的龌龊暴露期而已。

    正当我得出这么哲理的普世真理时,我看见有一枚小正太穿着一套蓝色的NIKE童装,欢快地奔向林大人。林大人俯下身,给他翻了翻竖着的外套领子,擦了擦他脸上的汗,又弯下腰,给小正太系了鞋带。

    我嘴巴张成O形,还没来得及合上,又跟看舞台剧似的看到一贤良淑德的女子从舞台的另一侧袅袅娜娜地走向林大人和小正太。说她是贤淑女子,那是因为她全身的打扮无不符合这样的称号:首先她的头发一丝不乱地都梳向脑后,扎成一个貌似叫发髻的形状;其次是她穿着一身紧身的高领毛衣,毛衣外的黑色外套上别着一枚兰花状水钻胸针;而构成这种气质的最重要特性来自于她环着的类似于阿富汗毛毯图案的披肩。披肩这种东西对于我来说既不算衣服又不能当床单,一度认为这是比耳钉项链还要单纯的装饰物,而用得着这种装饰物的除了那些走红地毯需要露整个后背乃至股沟的女明星外,就是纯粹需要借助它们得以提升明星般气质的贵妇。

    这位贵妇保养得甚好,皮肤光洁,弹指可破,怎么看也只有二十多岁的年纪。公司姐妹们没有说错,林子松果然被一只狐狸迷得神魂颠倒,只不过这只狐狸乃高贵的优等品种白狐,而被青春痘、信用卡账单、各种水电杂费困扰的我们属于食物链最底端的杂草,连动物也算不上。

    这明显是一家三口的家庭旅游,将我拉上,就像名门望族旅游,将保姆管家捎上一样。

    而我也如同英国管家绅士地朝贵妇和林大人点了点头,然后又如同菲佣一样跟小朋友眨了眨眼,调皮地说了一句:“Nice to meet you.”

    贵妇和小正太显然有些受惊。但贵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我扫描一遍淡定地朝我颔首一笑;小正太拉着林大人的手,糯糯地说道:“爸爸,你怎么还带了个女人出来啊?”

    我手一抖,心想小朋友真是童言无忌,口无遮拦,什么叫“还带一个女人”啊。

    林大人揉了揉小正太的头发,低头说:“叫张阿姨。张阿姨是爸爸的好朋友。”

    我心想,去你的好朋友。我们最多也就到过性伴侣这一阶段,连朋友都不是,甭说好朋友了。如果是好朋友,为什么不给我涨工资?

    但我当然很傻很天真地望向小正太,点头示意,我确实是你老爹的好朋友。

    小正太长得有些像去年春晚跟周杰伦一起跳舞的,那个以模仿周杰伦为乐的孩子。当然,我不是周杰伦的粉丝,但因为春晚过后,无数个娱乐电视台换汤不换药般请他耍宝,看他在不同的舞台唱同一首歌,我也就记住了他的脸。只是小正太显然没有这么心高气傲,有点儿小大人的味道,当然还没有到演员叮当的境界。所以,总体说来,我还是有些喜欢他的。我不是说了吗?我对帅哥的欣赏不受年龄约束的。

    小正太的眼睛长得跟林大人很像,都是晶晶亮的黑瞳。他笑眯眯地看着我,跟我打招呼:“张阿姨,Nice to meet you,too.”

    旁边的贵妇伸出手,想摸摸小正太的头,以示欣慰和满足。没想到小正太头一偏,钻进林大人的另一侧,偷偷地瞥了贵妇一眼,细声说:“我的发型很酷的。”

    这个孩子明显跟爸爸比较亲近,刚才被林大人揉得排山倒海也没吱一声,现在反而闹脾气了。

    贵妇的手尴尬地停在半空中,收也不是,伸也不是。

    于是,我特善解人意地伸手握住她的手,自我介绍道:“您好,林夫人。我是Roger的行政助理张耀华,您叫我妖子、小张都行。事先不知道这次您全家一起出门,多有不便,请多包涵。”

    话说我真不知道这周末干吗去的,所有的日程安排里都没有今天的行程。为此,我还特意事先托运了航行违禁品刀具,以防止在大连宾馆发生一些老板和秘书之间屡见不鲜的不雅桥段。

    所以说,做一个洁身自好又能保住饭碗的秘书,不,行政助理,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

    扯远了……

    贵妇笑逐颜开地眯着眼不说话。

    倒是小正太煞风景地说:“张阿姨,你看我哪里像她啊?不要随便把别人当作我妈妈。”

    我倒吸一口气。老板是我的衣食父母,按这个辈分排下来,老板的孩子也就是我的兄弟姐妹,我照样惹不起。我只好生生将这质问受了下来。

    林大人虎了一下脸,皱着眉头跟小正太说道:“林思聪——”

    林思聪噘了噘嘴,“哼”了一声,不满地望天去了。

    林大人转过头和颜悦色地跟我打招呼:“过来介绍一下吧,这是孩子妈妈的朋友,也是我们这次项目的投资方中天集团的王经理。”

    王经理显然不太满意林大人的介绍方式,脸上闪过一丝不快,但很快就笑得云淡风轻了。

    从小时候起,我爸脸上四十三块肌肉中随便一块肌肉运动,我都能如慢镜头加放大镜般一眼识破,并很快从这些肌肉运动里的任何一种复杂组合中分析出,他老人家下一步要做的动作是打我还是骂我,如果打我标尺的厚度会到多少。所以,察言观色是我从小练就的生存技能。我很快从王经理这瞬间的表情变化中感觉到了,所谓的朋友是有猫腻的,我心眼小但不表示我缺少。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我又不是孩子他妈。

    话说中天集团在业界以高待遇著称。我只知道这个集团做房地产,投资各类购物中心,但再细节一些的东西就不清楚了。说到底,就跟我看移动一样,我只知道人家每年奖金拿到手软,但永远不清楚他们具体的业务和各项资费标准。

    我认为林大人抱了一棵大树。这棵大树枝繁叶茂,我们大家都好乘凉。

    所以我狗腿地又朝她点了点头:“王经理您好。”

    王经理莞尔一笑:“叫我Kelly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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