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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幸福和快乐是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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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的下场。他这么优秀,大有机会找别的人做他的妻子,做聪聪的母亲。

    可王轩逸不一样,他七年多的时间里只等了我一个人。如果我知道他少了一条腿,我不会像当时那样毅然地拒绝他,连他落寞的表情也不记得,只记得他平安夜孤独地祝福,孤独地转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对王轩逸狠得未免太过分了。

    我重新回到王轩逸的公寓,我的钱包里一分钱也没有了,我孤注一掷地等着他,就像当时他孤注一掷地等过我一样。

    我刚在他的房门前坐下,就听见了屋里的动静。我兴奋地拍着门,不久门“吱嘎”打开。

    王轩逸还是这么清新,像是咸咸的海风,卷着沙滩上奔跑的海浪一般站在我面前。我低头盯着他的腿,从外面看去,它们跟普通人的一样。王轩逸站得笔直,如同从来没有受过伤似的。

    我一下午都在构思,如果我见着他该怎么跟他沟通这个事情,还是根本不用沟通,直接解了他的皮带,让我看他残缺的腿。可是现在人就在面前,我却无力去提及腿的事情。谁忍心在伤口上撒盐,特别还是在自己划拉的伤口上呢?

    王轩逸意外地看着我,迟钝地指了指屋里,说:“进来坐吧。”

    我应声而入。屋里还是简单的装饰,那把突兀的桃木拐杖看起来触目惊心,让我眼皮直跳。

    环绕的音乐声还是上次他说的法语歌,现在串起来想,大概他出国做手术时,听得最多的就是这首歌吧。他说它的歌词是这样的:“当你在我身边,房间里的墙壁化作无尽的森林;那天花板也消失了,世界仿佛不复存在;无垠的天空中,回荡着口琴的声音;而于我而言,却似教堂里的管风琴,为你我而奏。”

    如果那时候我在他身边,医院里冷冰冰的墙是否真能化为森林,他是否真能听见管风琴的声音?

    他问我:“你怎么过来了?跟他吵架了?”

    我说道:“我现在身无分文了,只能投奔到你这里。我没地方住,住你的客厅好不好?我以后赚了钱,付你房租费行不行?”

    王轩逸笑了笑,又露出梨涡。好多天不见,他的脸有些消瘦。他说:“难为你落魄的时候还能想到我。你就住这里吧,我不缺地方住。以后你发达了,连本带息还给我。”

    还是什么都不愿和我讲吗?还是什么都不愿和我计较吗?

    我摇着头说:“不行,你也要住这里。我住客厅,你住卧室。”

    他立刻说:“这样不行。孤男寡女的,对你的名声不好。我也不方便。”

    如果我被蒙在鼓里,听他说不方便我立刻会理解为他丰富的私生活,可是现在我懂他的意思了,我终于懂他说的一些话背后藏着怎样的无奈了。

    我说:“有什么不方便的啊?我都不嫌弃,你嫌弃什么?”

    王轩逸盯着我,浓密睫毛下的眼睛是一副狐疑。

    我说:“我要和你一起住。你像非典时的口罩,像春运时的火车票,像imax的阿凡达,都是稀缺货。以前我太傻了,我现在很势利眼兼狗腿地回来了,你不想收留也得收留我。”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像阿Q对吴妈说的那句“我要和你困觉”一样坚定和无赖。

    王轩逸站起来,给我去厨房倒水。外面的夜色包围着这个屋子,像是母体子宫包裹着胎儿一样恬静。

    他回到客厅的时候说:“妖子,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我摇摇头说:“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我就想和你在一起。”

    王轩逸过来摸摸我的头说:“我一直在等你说这句话,但你说得太言不由衷了。不过你要住这里,我也不反对。你睡卧室,我睡客厅。”

    我连忙拒绝。我怎么可以让他睡客厅,他本来就少了一条腿,睡客厅的沙发多不方便?

    我说:“不行,你住里面,我睡客厅。我寄人篱下,怎么可以让我住卧室呢?”

    王轩逸嘴边有一丝苦笑。

    我隐约觉得他也许看出来我知道他残疾的事情了。

    但这丝苦笑瞬间消失,他温柔地说:“那好,我睡卧室,你睡客厅。我每天只给你一百块钱,你负责采购和做菜。我很挑剔,一般的菜我不爱吃。”

    我说:“那当然好,我住你这里,还有工资可以领,当然不错了。”

    日子便这样不咸不淡地开始了。

    我从林林给我留的行李里找到了以前Kelly给我的那张注意事项清单,努力学着做菜。王轩逸知道我做菜的水平有限,远不如他,但他仿佛很享受我做。我做的饭煳了也好,菜焦了也好,他照吃不误。

    他偶尔出去做做事,我偶尔会对着他的腿发愣。但都是偶尔的事情。大多数时候,我们两个会一起去楼下买菜,买完菜他帮我洗菜,我负责对着菜谱研究。吃完后他负责洗碗,我负责拖地板,然后我们去楼下的小广场散步。我以前很讨厌散步,尤其是在冷冽的冬天。但现在为了他的腿,我变得非常勤快。我在陪他散步的时候会庆幸他还能走在我身边,不是坐轮椅出来。每到周日早晨,我都会爬到窗台上取下窗帘送去楼下的干洗店清洗,有时候我还换个灯泡。凡是他不方便做的事情,我都抢着做。

    在这两三周的时间里,我没有机会看见他残缺的腿。王轩逸每次都很谨慎,我便配合地躺在沙发上看书。有时候看着看着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看见身上的毯子,知道他已经收拾完,我便起身张罗自己的事情。我们两个变得很安静。我以前只知道我一个人时很宅,两个人时很闹,但我从来没想过,我能和王轩逸过得这么安静,像是一首音律平缓的钢琴曲。

    对了,我做梦的时候会梦见林子松,我总见着他和一个女人挽着手进入了教堂。那个穿着白纱的女人不是我,托着白纱尾巴的林思聪眼里噙着泪水看得我心慌。

    林子松在梦里说:“这下,你高兴了吧?我们会幸福得像童话故事里一样。妖儿,你没有这个福分。”

    然后我说:“对的,我现在高兴得不得了。我和他幸福得也像童话故事里一样。子松,你也没有这个福分。”

    可是,梦里的我说得那么坚强,梦外的我却已经泪流满面。

    在一个周日的早晨,我把窗帘拆下,送去楼下清洗。我从干洗店出来的时候,看见了一辆熟悉的车,车外有个熟悉的人正在抽烟。烟圈在晨雾里盘旋而上,慢慢化为不见。原来他还会抽烟。

    周末清晨的小区清净得如同深夜。我穿着棉质的家居服,趿着一双棉布鞋,低头走过去。我心里默念着:你看不见我看不见我。

    可惜这个世界不唯心,我也没有哈利·波特的隐身袍子。林子松看见我的时候,有那么一会儿发怔,随即掐了烟。

    他走过来,高大的身影罩在我身上。

    我抬头说:“好巧啊。”

    他说:“是啊,我等了你两个小时,真的好巧。”

    我讪讪地笑,我看见他还是那么精神,脸色也不见疲惫。很好,言情小说总是欺骗我们,以为情人一旦分开,就要活得和狼人一样,非得跟断粮三天或者闭关修炼三年的人一样衣衫不整、胡子拉碴。林子松他一直是风度翩翩的,即便他受伤后,也是这样摄人心魂的。

    他说:“找个地方说会儿话吧。”

    我抬头看看东边发白的天际,说:“这个地方最好了,有树有板凳还能看日出。你有话就说吧,我过会儿还得坐公交买菜去呢。那边的早市菜新鲜,价钱便宜。今天我想吃蘑菇肉丁。”

    林子松嘴角隐着笑意,这是他最难看的笑容。他以前笑起来的时候伪装也好,真诚也好,都让人觉得如沐春风。可现在他的笑如同这严寒岁月里的冰霜。他说:“妖儿现在都能做菜了。王轩逸很有本事。”

    我想,既然他能找到这里来,肯定知道我住在王轩逸家里的事情。

    林子松说道:“你是为了他才要和我分手是吗?”

    我低头不语。一两只麻雀在我身边蹦来蹦去。

    他继续说道:“妖儿,我们都不欠他的。你喜欢的是我,和他在一起,对他不公平,对我也不公平。你不过在可怜他。”

    我猛地看着他,问道:“你知道他残疾?”

    他说:“我听Kelly说起过。我能猜出来的理由只能是这样。你知道他腿有毛病,你同情心发作,来照顾他。”

    我打断他说:“我不是同情心发作。”

    他的眼神幽幽的,他看着我,像要把我看穿:“妖儿,你骗不了我。”

    我在他面前撒得了小谎,大谎言却从来不会过关。但这一次我决定要发挥得很好,要说得一点儿破绽都没有。

    我说:“我不是同情他。他喜欢了我七八年,是个女人都会动心。人生能有多少个七八年?你不过喜欢我几天,忘记我也是很容易的事情。”

    说得很有道理,张耀华你继续加油,要说到连你自己都相信为止。太阳光从云层中漏出来,东边是浓重的金色。万丈红光,照得我如同圣母玛利亚。

    林子松的侧脸很完美,他说:“那你呢?谁喜欢你多久又有什么关系?关键是你呢?你喜欢他吗?你和我待在一起明明那么快乐,可是你跟他在一起才不到一个月,你就瘦成这样。”

    我转身想走。我总是说不全谎话,还没说到一半,我就要溃败了。

    林子松拉住我的手,急切地说:“如果说我喜欢你不止那么几天呢?如果我说,很早很早的时候我就留意你了呢?如果我说在最初的时候,在宾馆里发生关系的时候,我其实已经清醒过来了呢?”

    我的泪水又快要出来了。我的心里无数次地说:我很高兴、我很高兴。我很高兴你喜欢我的时间比我想象中的长,我甚至很高兴在那一晚,你还放了感情在里面。这样我们的恋情算起来可以很长很长,长得可以让我回味很久很久了。本来我还嫌回忆太短,可以想的事情太少,现在平添那么多让人想象的时间和事件出来,我怎能不高兴。

    然后我转身狠狠地甩了他一巴掌。我的手疼得麻麻的,我看到他的脸肿肿的。

    林子松的脸被我打得转到一侧。他回过头的时候,我看见他眼角有泪光。

    我看着他的眼睛说:“如果那天你在宾馆,你是清醒的,我只能得出结论:你是只禽兽。我给你一巴掌,算我大人不计小人过了。我不欠你,你也不欠我。我们都两清了。”

    林子松说:“妖儿,我们永远不会两清。你欠我一辈子那么多,怎么可以你一个人说清就清了。家里的密码一直不会换,你记得回来。”

    林子松的出现就像是钢琴曲里的一次跳“tone”,让我心惊肉跳。

    我华丽丽地发烧了。

    发烧的感觉和醉酒差不多。都是头昏脑涨,半梦半真。朦朦胧胧间,王轩逸的影子在我眼前飘来飘去,他的话也在我耳边飘来飘去。

    他说:“妖子,其实你全都知道了对不对?我问赵飞了,他什么话都被你套出来了。”

    接下来的话我又听不清楚了。我只感到冰凉的液体流经我的血管到达了我的心脏。

    虽然俗话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但是输完液的第二天,我就恢复了。

    王轩逸非常有精神地邀请我去看巨幕版的《阿凡达》,他说:“既然你把这个电影列为和我一样稀缺,我们一起去看一看。”

    我记得上次和林子松也是在这家影院。上次他为我打了一架,如今我打了他一巴掌。这么说来,我确实欠他很多。

    我看着屏幕上那个不相干的星球发着蓝色的光,3D眼镜下的泪水却很澎湃,闪烁着蓝色的光芒,看起来应该会像海洋之星。

    电影快要结束时,王轩逸忽然伸过手来握住我的手。我直觉地往后缩了缩,缩完之后我才清醒过来,连忙主动地又递出手去。他冲我微笑,梨涡在变换的光影下忽明忽暗。3D眼镜黑乎乎的,我看不见他的眼神。

    到家的时候,王轩逸重新穿上围裙,跟我说:“妖子,我给你做一碗皮蛋瘦肉粥。你刚恢复,不要吃太油腻的东西,太素的你又不吃。”

    我站在一边看他。他温文尔雅地站在厨房里,手里明晃晃的刀有节奏地切着肉丝,不像我那样笨手笨脚,切个肉都要费半天时间。

    林子松也很会切肉。不过如果我生病,他肯定不会赐我一根肉丝,我只配喝白米粥。如果我耍赖,他会淡定地看着我,眉毛都不皱一下,只需要冷笑一秒,我就低头认罪了。

    原来的我这么孬种,现在的我却是如此彪悍,真是好大的进步,妖子你真了不起啊!

    没想到,这是我最后一次吃到王轩逸亲手熬制的皮蛋瘦肉粥。

    我吃完皮蛋瘦肉粥不久,又倒头睡死过去,醒来时,看见一个白色的信封。

    我感觉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心里有点儿发抖,打开信封,里面是一把钥匙,还有王轩逸行云流水的字和落款。

    妖子:

    谢谢你回来陪我这么长时间。

    这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光,将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回忆。我原以为我的秘密将永远埋在地底下,没想到从来不参加同学会的你还能和赵飞相遇,老天真是爱捉弄人。我之所以要隐瞒你,起初是因为自卑,后来则是因为怕你自责。出车祸的事情跟你没关系,命里该有的一劫,逃不过的。就像命里注定我和你因为不同的原因不远万里地在临西林学院相识,我们两个注定成为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一样,都是不可抗拒的生命轨迹。

    我是那么了解你。在你自己都没确定喜欢上林子松的时候,我就能看出来你的感情变化。你那天义无反顾地在我家里,要求和我同住时,我早猜出来八九分,你已经知道了事情的全部。可是,事情永远有它的两面性。我就是太了解你,所以一百个确定,你不是因为喜欢我,也不是因为同情我才要搬来和我住在一起。你只是想弥补,可是妖子,我最不愿看到你的委曲求全。

    前几天你自己做梦把自己哭醒了,发烧的时候你在叫他的名字。妖子,我喜欢你,但不表示,我喜欢到需要霸占你,即便心里有另外一个男人的你。我喜欢你,我只愿意看见你的圆满,看见你的洒脱,看见你的幸福。

    请原谅我自私地和你一起度过了这二十多天。这么多天,我可以和你朝朝暮暮,我很满足。如果你真的要弥补我,这已经是最好的方式了。再过下去,我怕越了界过了度,破坏了所有的平衡。这么多天的相处,你可以心安,我可以没有遗憾,这样我们都好。

    不要再来找我了,我以后也不会再回来了。你原来那个房子我已经买下来了。放心,我不会送你的,但如果你无家可归的话,我可以借给你。我现在住的这个房子过几天会卖了,我不想再保留着它。人必须要向前看,不是吗?

    谢谢。珍重。

    轩逸字

    看完信件我很平静。我倒出信封里的钥匙,开启对面房屋的门。我在那个凌乱的屋里接着睡了两天两夜,饿了我就去对面王轩逸的屋里偷几罐牛奶。经过客厅的时候发现屋里原来那只丑陋的钟不见了,也不知道是被他扔了还是带走了。这个问题虽然很小,但因为我再也没有办法得到答案,就像童年时很多零碎的记忆拼凑不起来一样,我竟难过得大哭一场。

    再过几天,我看见有人接手了王轩逸的房子。我把一个月前偷偷配的备份钥匙从高空中扔下去,然后我开始打超级玛丽,开始海投简历找工作。我的离职手续没有办,但不影响我继续找工作。

    我的工作履历只写到一年多前,如果有电话面试过来问我最近一年我在深造还是在家休息,我便告诉他们,我在欣赏帅哥。有的人听了之后立刻挂断电话,有的人听了之后会勾搭几句,再深层次地继续挖掘的时候我立刻挂了他们的电话。

    在这样无效的简历投递中,居然还有一家不开眼的公司让我去面试助理的职位。我在网上搜了一下这家公司的介绍,发现这家公司刚刚起步,正在招收开国员工。

    最近我迷上了植物大战僵尸,打了个通宵。第二天我的眼睛没有成熊猫眼,倒鼓励了几颗顽劣的青春痘无情地长在了鼻侧。为了挡痘痘,我特地戴了一副眼镜,好让镜托将其遮住。

    阳光灿烂得快要把整条街融化了。

    尽管是新公司,招聘的等候间里还是聚集了好些人。只不过今年的竞争比去年激烈得多,不仅有拿着各类文凭的中国人,还有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过来抢生意。果然是全球经济危机了,连一个小小的助理工作都要面临进口压力了。

    有一个打扮得像人鱼公主的人在面试完后,抑制不住抽搐的嘴角说道:“里面有个非常非常帅的人。整个面试过程他没有说一句话,不过他就看了我一眼,就那么一眼,啊,我的心肝哪就被勾走了。”

    我见过的帅的人多了去了。这么没见过世面,真叫人鄙视。可想一年前我也是如此丢人。

    还没等她把这个帅哥描述完全,我就被叫了进去。

    坐在中间的是个肥得横宽高很一致的家伙,如果以后要给他做助理,我想我得建议公司先检测一下地板承重量。

    我扶了扶眼镜,听见有个熟悉的声音在说:“你叫张耀华?”

    我扭过头,看见勾走“人鱼公主”心肝的那位正严肃地看着我。

    我摘下近视眼镜,擦了擦镜片,再戴上去,发现还是他。

    他坐在那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穿着一身休闲装,在这一片西装的海洋里显得突兀非常。几个月不见,他又变得年轻很多。岁月不饶人,唯独饶了他。

    他转着一支铅笔说:“听说你在电话面试的时候说,你这一年都在边上班边看帅哥?”

    我舔了舔嘴唇,直视着前面那个肥仔说:“是的。”

    余光看见他拿笔顶着头说:“那请问这个帅哥长得如何?”

    我目不斜视继续说:“祸国殃民。”

    他从角落里站起来,绕过面试官,拉了一条靠背椅子坐在我面前,说:“那请问你为什么要辞职?”

    我看着他的眼睛说道:“因为他是红颜祸水,我不幸中招了。”

    他问我:“那你后不后悔?”

    我说:“说后悔那是肯定的。当时我每个月有五千的工资,还有三千的家教费用,而且偶尔还能去他家顺点儿伙食。现在我在家里零收入,坐等天上掉钱。每天吃泡面,荤素不调、咸淡不一,都是被他惯的。”

    他浅浅地笑:“既然这么后悔,为什么不去找回他?”

    我瞥了一眼神情专注的面试官,继续说:“因为我以前还放过狠话,死也不会回去的。人要脸树要皮。”

    他站起来,戳了戳我的脸说:“原来为了它,连我也不要了。你回去吧。”

    我说:“好。”

    虽然我没剩下多少钱,我还是去楼下喝了一杯咖啡。

    在喝咖啡的时候,我不由得在心底感叹,那位人鱼小姐说的真是普世真理:真是随随便便一看,我的心肝就要被勾走了啊。

    窝边草要吃,回头草我更要吃。

    大太阳底下,我发挥我长跑冠军的优势,走过斑马线,闯过红绿灯,穿过无数大街小巷,来到那个我住过的地方。

    密码输到一半,门就打开了。

    门内站的是傻傻愣住的林思聪。好久不见,个子长高了点儿。

    过了好一会儿,林思聪抱住我的腿说:“妈妈,我们都想死你了。爸爸一直说你过一阵子就会回来,可是都过了好几个阵子了,也不见你回来。”

    林思聪是个乖孩子,我现在一身黏稠汗水,一身臭味,他也没嫌弃我。我说:“嗯,妈妈回来了,以后不走了。”

    我陪林思聪看了几集柯南后,终于忍不住想去洗个澡。

    洗得差不多时,才发现没有带浴巾进来,只好扒着门喊了一声:“聪聪,过一会儿给妈妈拿一下浴巾,放在门口的木凳上就行啦。”

    随后我听见有欢快的脚步声临近,聪聪在外面糯糯地说:“妈妈,浴巾放好了。”之后贴心地将洗手间的外门也关上了。

    我洗完澡,刚打开浴室门,就发现洗手间的木凳上除了放着一条浴巾外,还放着一个人。

    他徐徐地站起来,对着我得意地笑。

    我往后退了一步,不知道该先遮上面,还是先遮下面。最后我决定,去遮住他的眼睛。

    还没等我把手捂上他的眼睛,他就抓住了我的手,顺势将我揽入他怀中。

    他的脸搭在我裸露的肩膀上,细碎的头发扫过,有一些发痒。

    他说:“妖子,好几个月没见,我觉得我们都生疏了不少。”

    我口中一干,眼睛一湿,说道:“对不起,我不知道原来我们已经生疏了。我以为,你还爱着我,就像我还爱着你一样。”

    林子松又将我拥抱得更紧一些,声音轻轻地在我耳边说:“嗯,既然生疏了这么多,我们还是深入一下,生米煮成熟饭,不熟也让它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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