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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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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佩琪抹了抹泪,一脸感动。“我知道企画案现在已经送到协理那里,等协理批下来就开始推动,企画案也会转回企画部,到时你再影印,我会随时跟你保持联络。”

    “嗯。”“学妹,谢谢你愿意帮我,你一定要小心,别被发现了。”何佩琪关心地叮咛道。

    “我知道,我会小心。”

    “那就拜托你了。”何佩琪小心没露出得逞的笑容。

    要骗一个没出社会的小女生真是太容易了,现在,她就等着拿到企画案,替自家公司赚上一票,顺便在父亲面前邀功,然后等着看罗森变脸。

    谁叫他要拒绝她!

    --

    下班后,冬雪买了几样简单的食材回家,决定今天的晚餐,就是排骨汤面配小菜。

    等她的排骨汤熬够火候、飘出阵阵香味的时候,小鲍寓的门也被打开,罗森像在自己家一样熟悉地进屋,走到她身后。

    “排骨面?”一双手臂环住她腰的同时,也自她脸颊偷了一个吻,俊朗的神情微挑。

    “对。”她不自在地挣扎了下,他却把她抱的更紧,低笑声从她头顶洒下。

    “不习惯吗?”

    冬雪回头瞪了他一眼,然后继续注意炉上的火候。

    “看来,我得多做几次,让你习惯我才行。”

    “罗森!”她嫩颊发烫。

    自从“补汤事件”那晚之后,在她回到家约一个小时后,他就会跟着出现,然后跟她一起吃晚餐。

    他跟她拿了出入大楼的备份磁卡,把自己的日常用品搬进浴室,再放几件替换的衣服进她衣橱,然后就堂而皇之住进她家了。

    明明她家只有一张小床,他却要跟她挤,只除了“某些时候”他会很不甘愿地自动拿枕被到客厅的沙发上窝。

    其实那天晚上,在最后关头他还是忍住了,并没有真正占有她,只是

    身子被他看光、抚遍、吻痕烙身一半,在他怀抱里,他让她体验到肌肤相亲的欢愉与渴望,这样离真正占有她,其实也没差多少,害她现在对他的抱搂都好敏感,也不敢再提什么冲动不冲动的事。

    因为他那天晚上彻底让她体会到,什么叫作“全身红的像煮熟的虾子”

    为免再被煮熟一次,她哪敢再挑衅他的男性本能呀!连补汤都在他的监视下乖乖倒掉,锅子清洗干净,连一点点葯渣渣都不剩。

    之后,他每天晚上都几乎睡在她身边,兴致来时就吻她、爱抚她,让她到现在已经很习惯他的偷袭了,只是还是会害羞而已。

    而罗森也真的让她有点反应不过来,原来平常的冷漠都是假的,实际上面对她时他不但一点都不冷,还热过头。

    结果就是,她现在都不敢随便撩拨他,就怕他一个忍不住真的把她吞入腹了之前她一点都不怕,但是经过他的“证明”之后,她反而怕了自己那种不试曝制的反应,对他无处不在的吻更是又惊又惧。

    那种过度渴望的尖叫与娇喘很羞人!

    “雪,水滚了。”望着她红通通的脸蛋,他提醒道。

    “喔。”她回过头,连忙下面。

    罗森暂时放开她站到一旁,看着她穿着粉色围裙,站在厨房里煮东西的模样,一点都不像主妇,反而像个玩扮家家酒的小女孩,动作有点不纯熟,但她却将东西煮的很好吃。

    自从知道他偏爱吃家常菜,她就会自己下厨,虽然她说自己的厨艺不好,会煮的也只有几样简单的饭菜,但光是这样,就已足够满足他的食欲,和一份对家的向往。

    她不只让他疼、让他爱、让他怜,更让他感到安定与满足。

    克制着没完全占有她,不是不想要,而是愿意等待她更长大一些、更成熟,再来领略真正的男女关系,至于相拥而眠、裸裎相见嘛

    咳,他总是个男人,面对自己唯一真正喜爱的女人,要他完全克制着不碰她,也未免太强人所难了。

    冬雪捞起面,分成一大、一小碗,加进配料,然后淋上排骨汤。“罗森,可以吃了。”

    “嗯。”罗森接过她手上热烫的汤面,示意她端小菜的盘子就好。

    两分钟后,两人坐在客厅的地板上,就着矮桌当餐桌,享受他们今天的晚餐。

    等吃饱了,他去洗碗,她泡茶。

    这又是让冬雪想不到的一件事罗森其实是个很居家的男人。

    虽然他不太会下厨,但却不介意洗碗,他的生活很简单,除了公事还是公事,现在则是多了与她闲聊、少一点想公事的时间。吃完晚饭后,他可以哪里都不去,就喝着茶和她一起窝着聊天或看影片。

    “我觉得,你家的视野比较好。”同样是窝着抱枕偎着他,但是,他家大片窗户望出去的夜景美呆了,而她家,只有电视可以看而已。

    “你要去住我那里,我也不反对。”他挑眉试探地问。

    “不要。”她懒懒地拒绝。

    “为什么?”

    “那样我们就真的住在一起了。”距离太近,会一点美感也没有耶。

    “现在这样,难道就不是住在一起?”他每天都睡在她家,再从她家离开,回家换衣服再到工地,然后下班了又回她家。他们的确是住在一起。

    冬雪表情顿了一顿。

    “那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如果我去住你家,你一定很快就厌倦我了。”不行不行。

    罗森瞪着她。“这是什么意思?”

    “住在你家,等于是被你养耶,那如果我有一点点缺点,在你眼里一定会变得很大点,跟你争执也会变得很不应该,你一定会嫌弃我,然后我就会被赶出来了,我才不要。”凡事太以男人为主,男人很快就会觉得你很平凡,然后就不会珍惜了。

    “这是什么歪理?”他皱眉。

    “是常理。”她纠正。“男人都喜新厌旧,一天到晚腻在一起,男人也会很快觉得厌倦、没新鲜感,然后那个女人就会变成可怜的弃妇”咦?怎么好像哪出连续剧的剧情,真是狗血的令人喷饭。

    “乱讲!”他惩罚性地咬了下她的下唇,惹来她小小的痛呼。“你认为我会把你赶走吗?”

    冬雪瞄了他好久,然后,居然点头。“会。”

    罗森差点没被她气昏。

    “你居然点头?”

    “男人心,海底针,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的。”

    真是罗森肚子里一阵圈圈叉又三角形。

    “等你工读结束,就搬到我住的地方。”直接决定,不问她的意见了。

    “我不”

    “不准说不。”点住她的唇,眼神很威胁。

    “可是”

    “也没有可是。”

    冬雪嘟起嘴,罗森立即配合动作,吻平她。

    “我不要你离我太远,更不想以后再隔好几天没见到你。”免得她又来锅“大补汤”“如果不是你还太小,我会现在就娶你”他叹息。

    真不知道自己三十“高龄”怎么会被一个十八岁的“小丫头”给偷了心,进而迷恋上她表相下的多变和刁钻。

    厌倦?别的女人需要担心这种问题,但她—绝对不必。她偶尔出个招数,就够他接招很久,然后一点儿也不想再让她有机会乱想。

    “现在嫁你,好像也真的太早了。”她吐吐舌,非常赞同他的话。

    她如果胆敢没通知三位姐姐,又抢在姐姐前面结了婚,姐姐们一定会把他整得很惨、很惨。

    “意思是,你不想嫁我?”语气陡然沉了好几分。

    “当然不是,如果我要嫁人,最希望就是嫁给你。”她环住他颈项,撒娇地道。

    识时务者为“淑女”冬雪没有笨到在这时候逞骨气、唱反调。

    “很好,我们现在马上订婚。”

    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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