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白的栀子花在夜晚妖娆地开放,缓缓吐出妖媚的芬芳,像精灵,有一种不出声的诱惑。
白色的香花在夜晚都是精灵,因为沾了月的光。
我用笔在花瓣上写字,用笔尖刺破手指,让血滴在花瓣上,让我的血使她复活,让她的香告诉你我的心。
我把带着我心跳的桅子花放在你的琴台上,让花香陪你在暗夜静坐。
暗夜静坐的你的身影是多么美丽,让我心醉。
我想跳舞。穿上红舞鞋,舞至死,死在你的琴声里,你的怀抱中。
当我死后,你会替我脱下红舞鞋吗?
——摘自阮丹冰天鹅寄羽
丹冰从没有过红色的舞鞋,她的鞋子都是白色的,软缎,系着长长的带子,一层层缠缚,像女子痴缠的心。
当她摔倒在舞台上,是曲风第一个抱起了她。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做了一个所有人都莫名所以却不知阻拦的动作——替她轻柔地脱下舞鞋。
人们把这看成紧急抢救中一个奇怪的步骤,没有给予深究。倒是曲风自己在事后反常地想了很久,这是因为他在脱下舞鞋后还做了个更奇怪的动作——将鞋子顺手揣进了口袋。当时的场面太混乱,并没有一个人注意到他这举动,否则大概是要议论上一阵子的,至少也给他安上一个暗恋的绮名。
曲风是在一周后换衣服的时候发现那对鞋子的,他深深困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脱下丹冰的舞鞋,更不明白怎么竟会将她揣进口袋里。触到鞋里的楦子时,他心底流过一种奇特的感觉,仿佛触到了丹冰柔软的痛楚。
每个跳足尖舞的女孩子都会流血,浸湿一双又一双舞鞋。
这是丹冰的第几十双鞋子?
丹冰从六岁始跳舞,就算一年两双吧,十二年,也总有二三十双了吧?
这一双落到了他的手上。
不必还给她了,丹冰已经不需要再穿鞋子。
丹冰不需要再穿鞋子了。
她被送进医院的第三天,医生宣布:诊断证明丹冰脑部受到重创,淤血不能排除,导致神经坏死。虽然呼吸还在,但是大脑活动已经停止。换言之,她成了植物人,将永远不能再站起来。
顿时,奶奶尖利的嘶叫划破了整个医院长廊:“不可能!我孙女儿是舞蹈家,她怎么会变成植物人?你们有没有弄错?你们快让她站起来,站起来呀!”
可是丹冰再也站不起来了。
奶奶却扶着墙坐倒了:“冰冰呀冰冰,我怎么向你爸妈交代呀!你是要跳天鹅的,你要成为大舞蹈家的,你怎么不起来跳呀?你起来呀,你跳呀,跳天鹅给奶奶看呀。冰冰呀,奶奶的心里疼呀,奶奶怕呀,你不要吓奶奶,你起来呀,跳舞呀,跳天鹅呀”
奶奶的哭诉让所有在场的人都落了泪。剧团的女孩们更是抱在一起,泣不成声。
跳舞的女孩子以身体灵活柔软为己任,然而丹冰,却要从此成为一个僵硬呆板、没有生气的植物人。怎样的讽刺?怎样的残忍?
医生们见多不怪,却也为这个太过年轻的美丽女孩感到惋惜,他们带着责备的口气问团长:病人受创的第一时间,为什么不马上送到医院里来呢?以致贻误就治良机,让淤血聚积。
当听到团长关于丹冰当时并没有什么不妥是在演出结束后才真正晕倒的答案时,他们目瞪口呆,完全不可置信,连连说:这不可能,以脑部的伤裂情况来看,她当时就应该彻底昏迷,根本没有能力再站起来,更何况还要做剧烈运动,跳完一场舞。
回到剧团,所有人都沉重得吃不下饭。团长一个劲儿说:“是我耽误了她,医生说,我该早点儿把她送医院的。”
是该早一点儿发现玄机的。
在演出前一晚,剧团有个酒会,专为招待媒体。丹冰穿着缀亮片的露背晚礼服,异常美艳高贵,像个公主,这是她第一次做主角,可是眉宇间毫无喜悦之色。高脚酒杯,曳地长裙,穿行在人群间,迷乱地应对着迎面遇到的客人,并答记者问:
“我是一个舞者,只是一个舞者。”
“结婚很遥远,男朋友更远。恋爱近一些。在哪里?”
“今天几号了?双日我不谈舞蹈。”
“死亡是美丽的,尤其天鹅之死。我死后会化做天鹅。”
一语成谶。
当时还只道她没有经验,不擅应对。原来一切都是注定的。都有预兆。
团长内疚得连夜打了辞职报告。但是上头没有批。领导当晚也在剧院,坐在前排最好的位子观看演出。他们亲眼看到,丹冰跳得相当好,完全不像受伤的样子。
她演活了那只天鹅,却演死了她自己。
阮丹冰病状在医学界引起了哗然大波,多家医院的脑科专家为此举行了一次专门会诊,得出结论是:这样的重创下没有人可以重新站起来,除非有替身。换言之,表演天鹅之死的人,不可能是受伤后的阮丹冰。
团长已经完全失去思辨能力,只是喃喃地说:“不可能站起来?那跳舞的人是谁?我明明亲眼看到丹冰好好地睁开眼睛说:我没事,我还要飞。不是阮丹冰,那是谁?谁在跳舞?”
曲风更是深为困扰,事发后,有记者追着他问:“请问是什么力量促使阮丹冰那样勇敢?她是不是爱上了你?”
“爱?”曲风只觉荒诞“这是小说里才有的词汇。”
他对丹冰感到深深的感激和歉疚,可是他不觉得这与“爱”有什么关系。太多的感情游戏早已使他对爱麻木,他的名言是:“香烟我只抽‘骆驼’,女朋友却是越多越好。”他和各色各样的美女约会,拍拖,给她们送花,却从不对任何一个人说爱。因为不相信。
为了逃避记者的追踪,他不得不请了一个星期假要求休息。
团长很能体会他的感受,一声不吭就给开了条子。
曲风在家里整整懒了一星期,吃泡面,喝啤酒,颓废得话也不愿多说一句,女朋友们打电话来,他接也不接,有人敲门,也不开。
柴可夫斯基放得震天响,来人不会不知道他在家,便一个劲儿坚持不懈地敲。
他听到,也当没听到,只把音乐开得更大声。
门外的人终于泄气了,却地,自门缝里塞进一封信来。他看一眼信封,知道是化妆师小林,便又随手丢开了。
一连七天。
空的酒瓶子渐渐堆满了屋子,泡面也都吃完了,他终于不得不起床,想出去再买一些来。换衣服的时候,看到了那双鞋。
曲风把那双鞋子托在手上端详良久,不知道该把它们放到什么地方,扔吧,不合适,藏起来,更不合适。
最后,他把它们放在了琴台上,那盆栀子花的旁边。
当夜,栀子就开花了。开在月光下,花瓣晶莹透剔,像少女的皮肤般娇艳,香气浓郁而不安分,蠢蠢欲动,就仿佛有个精灵躲在里面似的。
曲风站在窗前深深地嗅着,从不曾发现花朵原来是这样美丽。
在花香和风里,他隐隐约约地想到了什么,有关一朵花的心事,一个舞姿,一个眼风,一个媚影。但是他想不分明,生平接触的女孩子太多了,谁知道谁才是谁的心痛呢?
曲风并不知道栀子是丹冰送给他的。
他甚至没注意什么时候琴房里多了那么一盆花。
是同事们先发现的,打招呼说:“噢,你养了盆栀子。”
于是他知道自己的琴台上有了盆花,叫做栀子。怎么来的,为什么会在这儿,却没想过。
当然也不记得给花浇水。可是花依然长势很好。绿叶榛榛的。
每个人经过,都会说:“曲风,你这盆花不错。”
“噢,不错。”他随口应着,时间久了,便成了习惯。开始记得自己有那样的一盆花,叫栀子。
到了冬天,放假前,剧团发年货,他叫了出租车来拉。同事们好心地叮嘱:“把花也搬回去吧,不然一个节过完,没人给它浇水,该渴死了。”
曲风答应着,便把花搬回了家。天天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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