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土,捏成一个人形,从鼻孔吹一口气进去,亚当就此造成。但是亚当渐渐燥裂,泥土松碎,一片片掉落下来。所以上帝又取了一些水和将进去,使泥土凝结。这种掺入亚当生命的水,就是夏娃。亚当的生命中非有这水不能完成。我以为婚姻的特别意义至少是如此。女人是水,男人是泥土。水渗入泥土而使之成形,泥土盛了这水而使之有形质。水即流动生活于这当中而有了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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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侬我侬,
忒煞情多,
情多处热如火。
把一块泥,
捻一个你,
塑一个我。
将咱两个,
一齐打破,
再捻一个你,
再塑一个我。
我泥中有你,
你泥中有我;
与你生同一个衾,
死同一个椁。
中国的社会和生活都是组织于家庭制度基础上的,乃是人所共知的事。这个制度决定并润色整个中国式生活的模型。但这个对于家庭生活的理想是从何而来的呢?这个问题从来没有人提出过。因为中国人都视为理所当然,而外国则自觉不够资格去问这句话。把家庭制度做为一切社会和政治生活的基础,大家都知道孔夫子曾给予一个哲学的根基。他非常的注重夫妻关系,认为是一切人类关系的根基,也注重孝顺父母,每年祭扫祖墓,崇拜祖先,和设立祖先祠。
中国的祖先崇拜,曾被某些著作家称为一种宗教。我相信这句话在某种程度中是很对的。至于它的非宗教方面就在于它的里边很少超自然的成分。它不涉及神怪,所以崇拜祖先不妨和信仰基督仙佛或回教神道同时并行。崇拜祖先所用的礼仪造成一种宗教的形式,非常自然而且合理。因为凡属信念是不能没有表现方式的。照这种情形而论,我以为对着一块长约十五英寸的长方木牌表示尊意,其尊敬程度和英国把英王肖像印在邮票之上并没有什么高下。第一,中国人对于这种祖先之灵并不十分视同神道,而不过当他如在世的老长辈一般侍奉,他并不向他祈求福佑,也不求他治病,并不像普通的崇拜者和被崇拜之间的必有一种施必望报的情形;第二,这种崇拜仪式不过是借以对已死的祖先表示敬意的典礼,不过借这一天使全家团聚一次,并纪念祖先对于这家庭所贻的世泽。这种仪式充其量不过如替长辈做一次小规模的生日,和平常替父母做寿,和美国的举行母亲节并没有什么分别。
基督教士不许中国信徒参加崇拜祖先的仪节,其惟一反对理由,是因为祭祖时大家都须跪地磕头,认为这是违反十诫中的第一条。这是基督教士太缺乏谅解的表征之一。中国人的膝盖不若西方人的膝盖那样宝贵,中国人都向他们的皇帝、官府磕头,新年都向在世的父母磕头,被视为常事。所以中国人的膝弯较为易于柔曲,而跪在神主牌之前磕几个头,也不会使他即因而变为一个崇信异端的人。城市村镇中的中国信徒即因此和一般的社团生活相隔绝,不能去参加大众节日的欢聚,也不便捐助这些节日的戏份。所以中国的基督信徒是差不多和本族的人不相往来的。
这种对于一己的家庭的虔敬,和神秘性义务的感觉,有时确也能变成一种很深的宗教态度,例如十七世纪的儒者颜元在老年的时候,独自出外,周历天下,找寻他的哥哥。因为自己没有儿子,所以希望寻到他的哥哥和一个侄子,以便传宗接代。他是四川人,笃信儒宗,专事力行。他的哥哥失踪已经多年,他忽然厌弃教读生活,如奉神召一般的决计出外寻兄。他连哥哥的影踪都不知道,盲目找寻,这是何等艰难的事情。况且这个时期正值明朝覆亡,全国混乱的时候,遍地伏莽,旅行极为危险。但他不顾一切,冒险前行,所到之处都贴下招纸,悬赏找寻。他走了一千余里的路程,经过中国北部数省。直到数年之后,他走过某处时,被他的侄子看见了他手中所拿伞柄上刻着的姓名,知道是他的叔父,方将他引导到自己家中。那时他的哥哥已死,但他的目的仍算达到,因为果然有一个侄子可继香烟了。
孔子极为推崇孝道,其理由何在?没有人能够知道。据吴经熊博士在某篇论文所说,则是因为孔子乃是一个没有父亲的人,所以他的心理作用无非也和名歌甜蜜的家庭的作者其实从来没有享过家庭幸福完全一样。如若孔子幼时他的父亲尚在,则他的父职概念便不至于会这样的深刻远到。再则如若他已成年,而他的父亲尚在世,则结果恐怕更坏于此。因为,如此他即有机会可以看到他那父亲的弱点,而会觉得力行纯孝未必是件容易做到的事情了。总之,他出世的时节,父亲已经故世,并且不知道父亲葬在哪里。他是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从来没有告诉过他父亲是谁。他的母亲死后,他就将母亲的遗体葬在“五父之衢”这当中或者含一些故意亦未可知。后来居然有一个年老妇人将他父亲的葬处告诉了他,于是他方将母亲的灵柩迁去合葬。
这一个巧妙的假说有怎样的价值,我们不必苛求。但中国的文学中对于家庭理想的必须,确实举出不少的理由。它是以一个人还不是一个单位,而只是家庭单位中的一分子为出发点。由“生活潮流”假说(这是我所题的名称)所具的生活观念为之支持,而由认力行天性为道德和政治的最后目标的哲理证之为正当。
家庭制度的理想和个人主义的理想显然不能并立。一个人终究不能完全独自一个人过一生。照这样的个人观念,太缺乏实在性。我们对于一个人如若不认他是一个人子,一个兄弟,一个父亲,或一个朋友,则我们当他是个什么东西?如此的个人将成为一个形而上的抽象物。中国人的心理都偏于生物思想,所以他们对于人类自然先想到他在生物上的关系。因此家庭即自然成为人生中的生物性单位,婚姻也成为一件家庭事件,而不单是个人事件。
和这种西方的个人主义和国家主义对照的就是家庭理想。在这种理想中,人并不是个人,而被认是家庭的一分子,是家庭生活巨流中的一个必须分子。这个就是我所谓“生活潮流”假说的意义。人类生活就整个而论,可以为包括多种不同的种族生活潮流。但人们所能直接触到和看到的只有家庭中的生活潮流。东西两方都有家庭如大树这个譬喻,每个人的生命不过是这大树上的一枝,借着树干而生存,尽他协助树干滋长下去的本分。所以就我们所见,人类生活显然是一种生长或连续作用。在这当中,每个人都在家庭历史上有一番作为,尽他对于整个家庭的义务,不过成绩有优劣,有些替家庭争到光荣,有些使家庭蒙受恶名。
家庭意识和家庭荣誉的感觉,或许就是中国人生中惟一的团体精神或团体意识。家庭中每个分子因须振其家声,必须好好地做人,而不得遗羞于家族。他应该和一个球员一般将球推向前去。败家子不但是个人之耻,也是全家之羞,正如一个球员失足而被对方将球抢去一般。凡去考试而得题名金榜的好像是一个获得胜利的球员,光荣不但属于他个人,也属于他的一家。考中状元或不过一个三甲进士的人,光被全族,使全族的人甚至连亲戚和同乡都受到精神上的兴奋和实质的权益。即使在一二百年之后,乡人尚会夸说某某年本乡怎样出过状元。从前人中了状元或进士时,全家全乡都举行庆祝,荣归挂匾,大家何等欢欣兴奋,觉得荣耀非凡,人人有份。和这个相较起来,现代的学校毕业接受文凭时是何等的冷静缺乏兴趣啊!
在这一幅家庭生活的景象内,其变化和色彩有很大的伸缩余地。人们须经过童年、成人和老年。这几个时期先由别人养育他,再由他去养育别人,最后于老年时重复由别人侍奉他。起先他尊奉别人,受别人的指挥,等到成人以后,他便渐渐地受人尊奉,指挥别人。更重要的,女人的插身于家庭之中,使这幅景象增加不少色彩。女人在连续不断的家庭生活中不单是个装饰品或玩具,也不单是一个妻,而实是这株家庭大树的一个关系生存和必须的分子。因为使连续成为可能者即是女人,而家庭中各个支派的盛衰也是以所娶来的媳妇的体质心性为依归。一个聪明的家长,于选择媳妇时,必注意她的出身是否清白,正如园丁对于接果树的枝必须加以选择一般。很有些人认为一个人的生活,尤其是家庭生活,或苦或乐,都以他所娶的妻为定,而未来家庭的整个性质也由此而决定。孙子体格的强弱,性情的优劣,完全以媳妇的体格性情为依归。因此就产生一种根据于遗传性的无形的,界限不分明的优生学,注重于门第的高低。实则也无非是家长对于未来媳妇的体格姿色和教育的一种取舍标准。普通的标准大都着重于她的家教。依传统的说法,最好的媳妇应出于勤俭书礼之家。有时候家长发现所娶的媳妇不贤惠时,他便要咒骂亲家的家教不良。所以为父母者又多出了一种教养女儿将来成为好媳妇而不致贻羞家声的责任,例如不会烹饪,不会做年糕之类,都须视为没有家教。
依照这种家族制度里边的“生命潮流”假说,永生几乎是可以看到可以触到的东西了。一个祖父看见孙儿背了书包上学校,便觉得他好似已在这个小孩之中重新生活。他用手去抚摸这个小孩时,他即感到这就是自己的血肉。他的生命不过是家庭大树上的一枝,或永远向前流去的潮流中一部分。所以他虽死也是快乐的。因此中国的家长所关切的事情就是:亲见男婚女嫁,视为比将来自己所葬的坟墓或所睡的棺材更重要。他必须亲眼看见媳妇或女婿是怎样的人,方始放心。如若都是很好并且满意的,他便可以含笑而逝,一无遗恨了。
这种生命概念的结果:使一个人对于任何物事都有一种伸长的见解,而不再认生命为始于个人,止于个人。球队当中虽有一两个守卫中途退出,但他们的位置即刻有人填补,而球赛依旧可以继续下去。成败也因而变换了性质。中国的生活理想是:做人须无愧于祖宗,并且无愧于自己的好儿子。中国官员在辞职时每引用下面这两句老话:
有子万事足,无官一身轻。
一个人最不幸的遭遇或许就是儿子不肖,不能维持家声、保持家产。一个富翁看见他的儿子好赌,就觉得他半生辛劳所积聚的家产不能保持。如果儿子失败,这失败便是绝对的。在另一方面,一个眼光远大的寡妇,她如有一个五岁的好孩子,她就能含辛茹苦历尽艰难去教养他。中国历史中这种守节抚孤的女人很多很多,期望经历多年苦况之后儿子成人,一旦飞黄腾达。蒋介石就是这类事件的一个最近榜样。他幼时和寡母常受邻人的欺侮,但寡母因有这个儿子,终愿奋志抚养。寡居的母亲,由于她们的富有实际见解,常常教养出才德俱优的大人物。这桩情形使我觉得单以抚育儿童而言,父亲竟是不必要的。寡妇的笑声最响,因为她总是末了一个发出笑声的人。
因此,生活在这种家庭方式之中是令人满意的。因为人生的生物性各方面都已顾到。此即孔子所关切的事情。依孔子的见解,政治的最后理想原是异常属于生物性的。他说:“老者安之,少者怀之。”“内无怨女,外无旷夫。”这话不单是对于枝节问题的一种表白,而实是政治的最后目标,所以尤堪注意。此即人性学者所谓的达情哲理。孔子意欲使一切人类天性都得到满足,以为必须如此方能使人在满意的生活中得到道德的和平,而只有道德的和平方是真正的和平。这是一种政治理想,其目的在于使政治成为不必要。因为这种和平是发于人类本心,极为稳固的和平。
乐享余年
据我的见解,中国的家族制度大概是对老者和幼者的一种个别准备的布置。因为童、幼、老三个时期须占到人生岁月之半,所以幼者和老者都应当心使他们过满意的生活。其中幼者虽因不知人事而比较不会自己当心自己,但对于物质的享用,则其需要不如老者那么深切。小孩对于物质供给的缺乏,往往不太有感觉。所以贫苦人家的孩子常和富家的孩子一样的快乐。他因没有鞋穿而赤脚,但在他未始不是一种舒适。而在老者,则赤足便觉得十分难受了。这是因为幼童都较为充满生气。他有时虽也知道忧虑,但一会儿便会忘却。他不像老者那般并没有钱财观念,他有时也会收藏几张香烟里边的赠品券,但他的目的不是积财,而是想去调换一支气枪。老年的人便与此不同,而去收藏自由公债了。这两种收藏举动在意趣上是不能做比较的。其理由是:因为幼童不像成人那么受过生活的压迫,他的个人习嗜尚没有形成。他喝咖啡并不一定非某种牌子不可,无非是有什么吃什么。他并没有什么种族偏见,他的思想和概念都尚没有固定的轨道。所以老者比幼童更需要他人的帮助,这事好似很奇怪,但其原因则是因为老者的恐惧心较为明显,欲望较为无限制而已。
中国人在上古时代已有优视老年人的意识。这种意识我以为可以比拟西方的武士精神和优视女人习惯。其实这种举动也可以称为武士精神。孟子所说:“颁白者不负载于道路矣。”即表示一种优良政治的最后目标。孟子又列述世上四种最困苦的人为鳏、寡、孤、独。他说,第一第二两种应由一种政治经济的安排方法使他们男婚女嫁,各将其偶。他对于孤儿的处置没有提起,但当时已有养老院的设立,而育婴堂也是各时代都有的。不过人人知道养老院和育婴堂终不足以替代家庭一般的感觉,都以为只有家庭能给老年和幼童以一种相当满意的供给。小孩子自有父母爱护他们,可毋庸细说。不过晚辈对于长辈的孝养,则正如中国的俗谚“水往低处流”那句话一般,不像长辈爱小辈那么自然,而必须由文化去培植出来。一个自然人必会爱他的子女,但只有受过文化洗礼的人才会孝养父母,敬爱老年。这个教训到现在已成为大众所公认的原理,并且据有些学者说来,能得孝养父母的机会已成一种权利,而为人所渴望的了。父母病的时候未能亲侍汤药,死的时候未能送终,已被中国人视为终身莫大的遗憾。官员到了五六十岁尚不能迎养父母,于官署中晨昏定省,已被认为犯了一种道德上的罪名,而本人对于亲友和同僚也必要时常设法解释他不能迎养的理由。从前有一个人,因回到家里时父母死了,即不胜悲憾,说了下面这两句话:
树欲静而风不息,子欲养而亲不在。
我们应该可以假定如果人们能过一种诗意的生活,他就会拿晚年当做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代。他非但不会再畏惧老年,而且反将希望这个时期早些来临,当它是一生中一个最美好最快乐的时期,而时常来先预备去享受它。我将东西两方的生活拿来做比较的时候,觉得两者之间虽有许多不同的地方,但绝对不相同的实在只有这个对于老年的态度这一点。这态度在东西两方绝对的不同,而且区别分明,毫无折衷调和的余地。两方对于性,对于女人,对于工作娱乐和成就,在态度上虽是不同,但其不同之处都不过是相对的。例如:中国的夫妻之间的关系和西方的夫妻关系,根本上没有什么很大之分别。即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此外如对于个人的自由、民主制度、人民和统治者之间的关系等等的观念,实在也并没有什么极大的不同之处。但对于老年一事的态度,则两方的态度竟绝对的不同,所持的见地竟绝对的相反。这一点在向人询问年龄和说出自己的年龄时,就可以极明白地看出来。中国的习惯在拜访生人时,问过尊姓大名之后,接下来必问他贵庚。如对方很谦虚地回说只有二十三或二十八岁,则问者必以“前程远大后福无量”一语去安慰他。但那人如回说已经三十五或三十八岁,则问者便会表现尊敬的态度,而赞他好福气。总之所回报的年龄越高,则所受到的尊敬越深。如答话的已经五六十岁,则问者必低声下气地以晚辈自居,表示极端的尊敬。所以凡是年老的人,如可能的话,都应该到中国去居住。因为在那里哪怕是白发龙钟的乞丐,他讨起饭来也比别人容易些。中年的人常希望快些过他的五十岁生日,得意的商人和官员常大做四十岁的生日。但是五十岁生日,即所谓年已半百,更为人所重视。以后每隔十年必做一次寿,六十岁的生日比五十岁更快活。七十岁的生日比六十岁更快活。如能做八十岁的生日时,更将被人视为得天独厚。颔下留起长须来,是祖父一辈人的特权。没有到这资格的人,例如还没有孙子或年龄未过五十者,如若留须,常会被人背后讥笑。因此,年轻的人也都喜学做老成持重,抱着和老年人相同的见解。刚从中学毕业的少年书生,已在那里写“青年应知”和“青年应读”等类的文章,并以为父母者的态度而讨论青年的堕落问题了。
我们如了解中国人之如何珍视老年,便能明了为什么中国人都喜欢倚老卖老,自认为老。第一,照中国的礼貌,只有长者有发言的权利,年轻的人只许静听。所以中国有“少年用耳不用口”那句老话。凡有年龄较高的人在座时,年轻的人只许洗耳恭听。世人大都欢喜发言而受人听,因此,在中国必须到相当的年龄才有发言权利这件事,便使人期望早些达到老年,以便无论到什么地方都可以多说几句话。这种生活程序之中,人人须循序而进,每个人都有同等达到老年的机会,而没有一个人能躐等超前。因此,当一个父亲教训他的儿子时,如若祖母走来插口,那做父亲的便须停口,谨敬恭听。这时他当然很羡慕那祖母的地位。年老的人能说:“我所走过的桥比你所走过的街还要多几条。”因此,以经验而言,年轻的人在长者面前,没有发言的权利,自只能洗耳恭听,这是很公允的。
我虽然已很熟悉西方的生活,并很明白西方人对于老年的态度,但有时所听见的话仍使我非常诧异,很出我的意料。这种使我奇异的态度,常有所遇。我曾听见过一位年老的妇人说,她已有几个孙儿女,其中以长孙儿使她受到的感触最大。她的意思是长孙儿已如此长大,将反映她自己的年龄之高。我很明白美国人最恨别人说他已老,但我意料不到他们的畏惧心竟会到这个地步。五十岁以下的人大都希望旁人视他为依然年富力强,这很在意中。但是一个头发已经花白的老妇人,在旁人提到她的年龄时尚要顾左右而言他,实在使我觉得出于意外。当我在让一位老者先走进电梯或公共汽车时,我心中自不免有认为他已老的意思,但我总不敢形之于口。有一天遇到这样一件事时,我无意之间说了出来,不料那位很尊严的老者于坐下去时,竟会向坐在他下手的太太用着讥笑的口气说我:“这年轻的人,竟以为他比我年纪轻的多啊!”这种情形太缺乏意识,使我不解其所以然。我很谅解年轻和中年未嫁的女人因为保爱其青春,所以不愿意将年纪告诉旁人。中国女郎达到二十二岁而尚未出嫁或定亲时,也常要感到一些恐惧。岁月很忍心地按部就班地消逝,一刻也不肯停留。女人常怕被岁月所遗弃,如在公园晚间园门关时不及出去而被关闭在里边一般。因此常有人说,女人一生中最长的一年是二十九岁,直可以延长到三四年之久而依然是二十九岁。但除了这种情形以外,隐瞒年龄便属毫无意思。在旁人的眼光中,人非已老何以能够聪明。年轻的人对于生命婚姻和真有价值的事物能知道些什么?我很谅解。因为西方生活的整个模型都过于重视青春,所以不论男女都不敢将自己的年龄告诉他人。一个年纪四十五岁的女书记,其实很富于精力,办事效能很高,但是假使她将年龄一旦说破,便将为了不可解的理由被人认为毫无用处。无怪她为了要保全饭碗起见,而不能不隐瞒年龄。这种生活的模型,和对于青春的过于重视,都太缺乏意识,照我看来,竟毫无意义。这种情形显然是职业生活所造成,因为我深信在敬老上,家庭胜于公事房。除非美国人民渐渐觉得憎嫌工作效能和成就,上述的情形竟是无可避免的。我颇以为等到美国的为父者能视家庭而不是公事房为他生活中的理想处所,能公然如中国父亲一般泰然自若地告诉旁人他已有一个好儿子,可以继续他的事业,并且觉得受其奉养很可夸耀时,他便会期望这种快乐时期的来临。在尚未到五十岁的时候,即要屈指计算,好像等得不耐烦了。
美国身体康健的老年人常对人说他尚年轻,而旁人也说他年轻。但实在的意义则是说他康健,这真是一种语言上的不幸。老年健壮是人生的莫大幸运,但改称之为健壮年轻,便将减削意义,使原来很完美的东西变为不完美了。实在说起来,这世界中再没有比一个健壮而智慧的老者更美丽的,它有着红的面颊,雪白的头发,以通晓世故的态度,用和蔼的口气,谈着做人的道理。中国人很明白这一点,所以画起老翁来总是红面白须,视之为人世终极快乐的象征。中国人所画的寿星,美国人大概也看见过的,他那高高的额角,红红的面孔,雪白的长须,笑容可掬的样子,这画像是何等的生动。他手抚长须,悠然自得,何等的庄严,令人起敬。因为从没有人对他的智慧发生疑问,所以他极端自信。因为他见惯了人世的忧苦,所以极仁慈。我们对于富有生气的老者每说他们是老当益壮,像劳合乔治这样的人,我们每称他为老姜,意即姜桂之性,越老越辣。
我在美国几乎连白须老者的影子也看不到,他们好似结了伴躲避我。我在美国已那么久了,只有一次在纽裘赛州看见过一个略具白须老者样子的人。这或者是保安剃刀的成绩,其可惜和愚笨正如中国北方的农民将各处山上的树木一起砍伐净尽,弄得美丽的青山都变成秃顶光皮一般不相上下。美国尚有一处宝藏需待他们去发现,这就是美丽和智慧的宝藏,美国人民发现时方能觉得这宝藏是何等的悦目赏心。飘飘长髯的山姆老叔已不复可见,因为他已用保安剃刀将长须剃去,交成一个双颧高耸,双颊凹瘪,戴着一副牛角框眼镜,透出炯炯目光的滑稽样子了。这一变立刻使他失去了旧日的庄严伟大,那是何等的可惜。我对最高法院问题所取的态度(这问题其实和我并不相干),完全系以爱好却尔斯伊文思许斯的面貌而决定的。他简直已是美洲硕果仅存的伟大老人。试问此外还有别个吗?为了优待起见,自应让他退休,但如果说他已衰老不堪任事,则在我看来竟是绝大的侮辱。他的面貌是雕刻家所认为最合理想的。
美国的老人依旧要如年轻人一般的忙劳,显然是个人主义推行得太过分所致。他以自立为荣,而以依赖晚辈为耻。美国宪法曾替人民规定下许多应享的权利,但不应遗漏了老年人应由其子女赡养这一条。因为这也是由服役而产生的一种权利和义务。为父母者在子女幼小时何等的辛劳,子女小有病痛必整日整夜的服侍,换下来的尿布每天必须洗涤,须费二十余年的功夫方能完成教养,使他们可以出去应世做事。他们即费了这大的辛苦,则到了老年时,应该由他们的子女赡养并受人尊敬,尚有拒绝不给予他们的道理吗?在普通方式的家庭生活中,凡是人都先受父母的教养,后来则接下去教养自己的子女,最后则受子女的赡养,程序极为自然,其间没有个人自傲的余地。中国人因为他们对生活的概念是完全以家庭中互助为基础,所以并没有个人独立的意识。因此,到了老年受子女们的赡养时,也不觉得有什么可耻的地方,反而将因有子女赡养他们而自己觉得欣幸。中国人的生存目的也仅此而已。
西方人则不然,他宁可去住在附近有烹饪室的旅馆中。出于大公无私的愿望,不愿为子女所累,不愿去干涉他们的家庭生活。但他其实有干涉的权利,这种干涉即使将使子女们不愉快,但确属十分自然。因为一切生活,尤其是家常生活,本是一种节制课程。试想人在幼时,岂不都受父母的干涉吗?操行主义者以为子女须离开父母,在这种思想中,我们看到不干涉的逻辑。父母曾为我们费过一番极大的辛劳,如若我们在他们老而无能时尚不能容忍他们,则我们在家庭中尚能容忍什么人?一个人无论如何须学习自制,否则连婚姻也失去效力。试想骨肉的情爱奉侍,岂是旅馆仆役所能代替的吗?
中国人对于年老父母的躬亲奉侍概念,系完全根据于有恩必报的理由。一个人从朋友方面所受到的恩惠都可以用数字计算,但父母的养育之恩则绝不是数字所能记录。中国的教孝论文中,一再提起洗尿布。这件事使轮到自己做父母时觉得有意义。所以为了报答起见,父母年老时,为子女者岂不应好好地侍奉,视其所好,每天以精美的膳食供养吗?为子女者尽孝道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不单是像医院看护服侍一个陌生病人一般,但求尽职就能算数的。以下是屠羲时所著养正遗规中的一节。这篇文字从前小学生都当做教科书读,中间详述子女应该怎样对父母尽其孝道:
夏月侍父母,常须挥扇于其侧,以清炎暑,及驱逐蚊蝇。冬月则审察衣被之厚薄,炉火之多寡,时为增益;并候视窗户罅隙,使不为风寒所侵,务期父母安乐方已。
十岁以上,侵晨先父母起,梳洗毕,诣父母榻前,问夜来安否?如父母已起,则就房先作揖,后致问,问毕,乃一揖退。昏时,候父母将寝,则拂席整衾以待,已寝,则下帐闭户而后息。
因此在中国,哪个不期望做老人,做父母或祖父母?这类事情常被普罗级著作家所讥笑,视为封建遗毒。但其中实有一种佳趣,因此,中国内地的老年人都还牢守这个思想,而以为新的中国太不像话。最重要的一点是:凡人如有相当的长寿,他不能不老。愚拙的个人主义似乎假定个人可以在抽象的境地中生存,可以实际的独立。我们如若舍弃这个思想,便会承认我们必须如此计划我们的生活方式,以使人生的极乐时期出现在老年之时,而并不在知识未充分的青年时期。因为我们如若取持和此相反的态度,则我们将于不知不觉之间和光阴做必不能获胜的竞赛,对于未来永远怀着一种恐惧,深怕它的莅临。一个人绝不能不老,凡自己以为不老的人,都是在那里自欺。人类不能和大自然相对抗,则何不安于由此而老呢?生命的交响曲,其终点处应是伟大的和平晴朗,物质舒适和精神上的满足,而不是破锣破鼓的刺耳响。
窗内人于窗纸上作字,吾于窗外观之,极佳。
当为花中之萱草,毋为鸟中之杜鹃。
值太平世,生湖山郡,官长廉静,农道化裕,娶妇贤淑,生子聪慧,人生如此,可云全福。
胸藏丘壑,城市不异山林;兴寄烟霞,阁浮有如蓬岛。
清宵独坐,邀月言愁;良夜孤眠,呼恐语恨。
居城市中,当以画幅当山水,以盆景当苑圃,以书籍当朋友。
延名师训子弟,入名山习举业,丐名士代捉刀,三者都无是处。
方外不必戒酒,但须戒俗;红裙不必通文,但须得趣。厌催租之败意,丞宜早完粮;喜老衲之谈禅,难免常常布施。
万事可忘,难忘者名心一段;千般易淡,未淡者美酒三杯。
酒可以当茶;茶不可以当酒;诗可以当文,文不可以当诗;曲可以当词,词不可以当曲;月可以当灯,灯不可以当月;笔可以当口,口不可以当笔;婢可以当奴,奴不可以当婢。
胸中小不平,可以酒消之;世间大不平,非剑不能消也。忙人园亭,宜与住宅相连;闲人园亭,不妨与住宅相远。
有山林隐逸之乐而不知享者:渔樵也,农圃也,缁黄也;有园亭姬妾之乐而不能享不善享者:富商也,大僚也。
痛可忍,而痒不可忍;苦可耐,而酸不可耐。
闲人之砚,固欲其佳;而忙人之砚,尤不可不佳;娱情之妾,固欲其美;而广嗣之妾,亦不可不美。
鹤令人逸;马令人俊;兰令人幽;松令人古。
予尝欲建一无遮大会,—祭历代才子,一祭历代才人。俟遇有真正高僧,即当为之。
美味以大嚼尽之,奇境以粗游了之,深情以浅语传之,良辰以酒食度之,富贵以骄奢处之,俱失造化本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