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这两篇小说的另一共同点。即都具有神秘不可解的含义。就是这一种的神秘性,使这两篇显得奥妙不可言喻,十分难懂,不能依据理性与知性来做合理的解说。如此,我们从事小说分析工作的人,所能做到的,也只是暂时无条件接受作者的前提,而进行研讨作者究竟用什么样的技巧手腕,从这一个既定之前提,合乎逻辑地把故事导演出来。
小说里,从头至尾,没有一言半语,明说五宝和娟娟之间的神秘联系。连“明示”也没有。完全是“暗示”而叙述者本人,除了觉得她们两人脸形神情相似,却也不把她们想成是同一个人(或,同一个“魂”)。既然不明说,连叙述本人都不知觉,作者怎么可能把这样一种幽深神秘的含义传达出来?这,就要靠高明的表现技巧了。
作者的第一个表现技巧,就是强调过去的五宝和现在的娟娟,两人的相似处,以及两人的经验遭遇之前后重复或互相对应。头一个相似点,当然,她们同是叙述者的同性恋爱对象。而五宝唱戏,娟娟唱歌,神情酷似,都有“那一种悲苦的神情”“两个人都是三角脸,短下巴,高高的颧骨,眼塘子微微下坑,两个人都长着那么一副飘落的薄命相”她们都没得到过父母的恩爱,娟娟的身世我们已谈过,五宝则十四岁时被人牙贩子从扬州乡下拐出来,卖到万春楼,她连自己的母亲是谁都不知道。“总司令”从前和五宝同睡一房,半夜替她盖被;现在服侍娟娟上床,也替她盖被。五宝被黑社会老龟公华三缠上,任他百般欺虐,而对叙述者冷笑道:“这是命,阿姐。”娟娟被同样恶毒下流的黑窝主柯老雄缠上,也任他施暴欺虐,而对叙述者凄笑道:“没法子哟,总司令。”五宝的胳臂,被华三的鸦片烟枪子,烙上一排铜钱大的焦火泡子。娟娟的手臂,被柯老雄扎上一排四五个青黑的吗啡针孔。五宝“那双小小的xx子上”曾经被咬得“青青红红尽是牙齿印”;娟娟“那两只xx头给咬破了,肿了起来,像两只熟烂了的牛血李,在淌着黏液”
作者的第二个表现技巧,是混淆今昔。我们注意到,这篇小说的结构,或描述方法,是让过去在上海发生的事,和现在在台北发生的事,交插相间而并进。今昔之转接,多半时候界线相当分明(分明程度不一)。可是有时界线十分暧昧模糊,于是在叙述者意识中,今昔混淆,现实与回忆杂合一处。这也就是所谓的“意识流”技巧。(其实,娟娟的故事也是用追叙方式,讲述出来的,所以严格说来,也是回忆动作,也是“过去”我说“今”“现在”是和十几年前的往事相对而论。)叙述者的今昔联想,总是以娟娟、五宝二人为中心,所以叙述者虽然不知不觉,下意识里却是常把她前后两个同性恋爱的对象混而为一的。而我们读者,也就随着作者的摆布,感觉这两个女人好像暗合在一起。让我们举几个例,看看作者如何以叙述者今昔交流的意识,制造错觉,使读者产生两人同为一人的印象。
叙述者头一次带娟娟回家过夜那个晚上,娟娟被一个日本押客强行灌酒,灌得烂醉,呕吐昏迷。“总司令”服侍她上自己床睡觉,十分体贴,替她盖被,因而联想到“从前五宝同我睡一房的时候”陪酒喝醉回来的情形,以及被华三打伤回来的情形。
她那雪白的胳臂上印着一排铜钱大的焦火泡子,是华三那杆烟枪子烙的。我看她痛得厉害,总是躺在她身边,替她揉搓着,陪她到大天亮。我摸了摸娟娟的额头,冰凉的,一直在冒冷汗。娟娟真的醉狠了,翻腾了一夜,睡得非常不安稳。
这段文字的前一半,到“陪她到大天亮”一句,写的是从前的事,即五宝;而后面一半,写的是现在的事,即娟娟。但上下两半,语意甚联贯,好像是同一场景,同一经验,即“总司令”躺在受罪回来的情人身边,陪到大天亮。如此,间隔在这两景,两经验之间的十几年,好像消失,根本不存在,而五宝和娟娟也就像是合为一体似的。
又如“总司令”叙述她以前和五宝两人许下一个心愿,日后攒够了钱买房子成家。由此说到五宝的可怜身世,以及自己如何开始对她生出一股母性的疼怜。说了这许多关于五宝的话,后面突然紧接着来一句:
“娟娟。这便是我们的家了。”
这样的文字连接,思路贯通,如果不是明写着“娟娟”真会使人以为“总司令”这句话是对五宝说的,以为她们两人终于达成了买屋成家的心愿。又“总司令”购买金华街这栋公寓,是为了和娟娟同住,可是她买屋的钱,除了自己一生的积蓄,也变卖五宝遗下的翡翠镯子凑上。所以就又好像是她和五宝合买而成家的。如此,在读者印象中,娟娟和五宝,又一次暗中符合。
再如中元节发生事故那个晚上,叙述者回想着五宝自杀前被华三虐待的一幕:
她拼命的喊了一声:阿姐——我使足了力气,两拳打在窗上,窗玻璃把我的手割出了血来——一声穿耳的惨叫,我惊跳了起来,抓起案上一把菜刀,便往房中跑去。
这几行文字,也包含今昔二景,中间相隔十几年。前面一半,到“我的手割出了血来”说的是五宝的事;从“一声穿耳的惨叫”起,说的是现在娟娟的事。可是我们一口气读下来,几乎感觉不到今昔的分界,好像是单一的场面,好像是同一个女人处于紧张危局。
作者表达神秘含义的第三个技巧方法,是让娟娟终于报成冤孽,以暗合五宝死前“我要变鬼去找寻他”的誓言。我已提过,华三和柯老雄也简直像同一个人(都是有毒瘾、虐待狂的黑社会恶棍,都有一口金牙,华三骂五宝“臭婊子”柯老雄咒娟娟“干伊娘”)。五宝是因为受不了华三的折磨才自杀的,死时极不甘心,口口声声说要变鬼去找他。果然,在十五年后的中元节(即所谓“鬼节”)晚上,娟娟凶杀柯老雄,把他脑袋锤碎。
我们细读作者对当天晚上事故的描写,可以很有把握他说,作者确实存心暗示娟娟和五宝是同一个人。或,说得更恰当些,五宝的灵魂栖息在娟娟身上。在这个“鬼节”晚上,叙述者买了元宝蜡烛,做了四色奠菜,祭五宝之灵。这一祭,五宝的灵魂(娟娟?)大概有了感应,因为总司令“两腮都发烧了”“好像火烧心一般,心神怎么也定不下来”接着,也是由于听到柯老雄在房内吆喝撕打娟娟“总司令”突然想起五宝自杀前的惨状。
就在这一霎那,一向只软弱凄苦地忍痛受虐的娟娟,突然使出令人万料不到的千斤巨力,把个野兽般凶狠的大男人用铁熨斗锤死。这股巨大力量是哪里来的?她的突然改变是怎么来的?当然,我们可以解释说,她母亲遗传给她的疯癫症,猛然间发作了起来。可是“娟娟一头的长发都飞张了起来,她的嘴巴张得老大,像一只发了狂的野猫在尖叫着”;“她那瘦白的身子突然好像暴涨了几倍似的”这样的描写,颇令人毛骨悚然,暗示娟娟鬼魂附身,借助“鬼力”报成了前世的冤孽。其实,作者从一开头描写娟娟,除了“薄命相”也予以“幽灵”影像:譬如她苦笑起来,三角脸“扭曲得眉眼不分”;她穿黑旗袍,披白褂子“一头垂肩的长发,腰肢扎得还有一捻”
又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对当夜事故描述中,所隐隐暗示的因果报应观念。让我们先细读五宝自杀前受华三虐待的一幕:
五宝跌坐在华三房中,华三揪住她的头,像推磨似的在打转子,手上一根铜烟枪劈下去,打得金光乱窜,我看见她的两手在空中乱抓乱捞
再细读柯老雄遭娟娟凶杀的一幕:
娟娟双手举着一只黑铁熨斗,向着柯老雄的头颅,猛锤下去,咚、咚、咚,一下紧接一下柯老雄的天灵盖给敲开了他那两根赤黑的粗膀子,犹自伸张在空中打着颤
我们比较这两幕行凶细节,可发现其中有颇多完全互相对应的地方。首先,所用凶器就是一对:华三打五宝,用一根“铜烟枪”;娟娟(五宝灵魂)报仇,用一只“铁熨斗”其次,华三揪住五宝的“头”“劈下去”打得金光乱窜;娟娟则对准柯老雄的“头颅”“猛锤下去”一下紧接一下。又,五宝被打得“两只手在空中乱抓乱捞”而柯老雄的“粗膀子,犹自伸张在空中打着颤”
作者似乎如此暗示:犯了什么样的罪孽,必遭什么样的报应。若非今世,就是在来世。而载着冤孽的灵魂,永不得安息,直到把孽债还清为止。杀死柯老雄这一行动,一方面好像使娟娟还清了前世孽债,另一方面又好像把她今世新招的罪孽洗涤一净。所以后来她的笑容就不再有凄凉意味,而带着“憨稚”我们注意到,她本来留着垂肩长发,可是进入疯人院后“娟娟的头发给剪短了看着像个十五六岁的小女孩。”而五宝,被人牙贩子卖到万春楼的时候,是一个十四岁的处女“剪着一个娃娃头”如此,我们觉得,载满一身冤孽的娟娟,在杀死柯老雄这野兽之后,仿佛神秘不可解地变回当初纯洁的五宝。
经由上面讨论的三种技巧与方法,作者成功地暗示出娟娟和五宝是同魂异体的神怪含义,使小说更增添一种阴森暧昧的气氛。娟娟,是台北人所有主要角色中,惟一不是出身中国大陆的。但当我们领会她就是五宝的“鬼”她的背景,她的过去,也就获得和中国大陆有关。然而关于二女共具同一灵魂的神怪意义,根据小说内容,又有一些疑难存在。我就此提出来说一下。
娟娟,若真如作者所暗示,是五宝投胎变成的,那么在年岁问题上,又说不过去。中元节“总司令”祭五宝的时候,说:“算了一算,五宝竟死了十五年了”可是娟娟在追叙自己被父亲强xx的悲惨经验时,说“那时我才十五岁”而“总司令”后来看到她头发剪短,觉得她“像个十五六岁的小女孩”由此相较可知,五宝去世的时候,娟娟已经诞生,活在人间了。那么,五宝的魂,怎么又能投胎变成娟娟?这是作者的疏忽吗?还是作者故弄玄虚,存心使之似是而非,制造悬疑?灵魂小是否也能不“投胎”而游回于天地氖氢中,择时停驻在活人身上?娟娟,是生下来就是五宝,还是行凶的刹那才变成五宝?两个人的灵魂是同一?或是由于“总司令”的拜祭,五宝的冤魂从阴间回来,附在娟娟身上,借她的手行凶,偿还孽债?
还有一点也值得深索。娟娟一生下来,身上就有母体遗传的疯癫孽。但乱伦孽是十五岁的时候被迫加她身上的。也就是说,她的“冤孽”出生之后十五年而固定。而五宝的冤魂,也是等了十五年之后才回来讨债。这之间,有没有什么神秘牵联?或者只是偶然?
这一大疑团,恰似浑沌一片,使这篇小说的含义更变得朦胧暧昧,像一个无底的谜。真个是:今昔不明,虚实难分。似真似幻,如醉如痴。
这,大概也就是生命之谜吧。
另外,作者似亦暗示,娟娟这个薄命女人,不仅是五宝一个人的冤魂,也是天地间所有冤魂的总合,小说另一角色林三郎,日据时代爱上一个蓬莱阁叫白玉楼的酒女,后来那酒女发羊痈疯跌到淡水河里淹死,他就为她写下孤恋花这首十分凄凉的歌,从那时起,每天用他那架破旧手风琴拉奏。根据“总司令”的叙述“娟娟在五月花的时候,林三郎很喜欢她,教了她许多台湾小调,他自己写的那首孤恋花就是他教她唱的”而总司令“在五月花里,不知听过多少酒女唱过这支歌了,可是没有一个能唱得像娟娟那般悲苦的小一声声,竟好像是在诉冤一样”这些文字,隐隐暗示娟娟和林三郎以及孤恋花这首歌曲,也有某种的神秘缘份。好像她同时也是淹死的白玉楼的冤魂。我们注意到“白玉楼”这个名字,以及“蓬莱阁”皆象征至美之“灵”作者似乎如此暗示,这个酒女也是因为受不了“肉”的冤孽,才枉死的。作者对林三郎这一小角,倒费不少笔墨来描写。这个眼睛烂得快瞎的老乐师,天天抱着那磨得油黄的手风琴,拉孤恋花哀调,好像为天下的酒女,天下的冤魂,奏着永恒的挽歌。最后“总司令”到新竹疯人院看娟娟,林三郎也陪伴同去。当我们看到这两个人,为了娟娟,互相搀扶着在寂寞漫长的黄泥路上一步一步行走,我们隐隐感觉,这二女一男之间,似有某种神秘联系,好像前世有过什么缘份似的。正暗合再生缘一戏的情节含义。
又,根据“总司令”的叙述,黑窝主柯老雄,三年前是五月花的常客,耍过几个酒女“有一个叫凤娟的,和他姘上不到一个月,便暴毙了。我们五月花的人都噪起说,是他整死的,因此才敛迹了几年”这次他回五月花“我派过丽君和心梅去,他都不要,还遭他骂了几句‘干伊娘’,偏偏他却看上了娟娟”为什么柯老雄不肯要丽君。心梅这些个有风头的酒女,偏偏选中显然不大出色的娟娟?这也是“天命”吧?或者娟娟也是在死的凤娟冤魂,来身柯老雄讨债?
如此看来,娟娟确实好像不单是五宝一人的冤魂,而是天地之间所有冤魂的总合,我上文已经讨论过,在作者视界中,人,一生下来,身上就烙有孽痕——人类原始祖先遗传下来的孽。而这“孽”就是人类的兽性或肉性。人既不能超脱“肉”而存在,就根本无法法除这个被迫加诸身上的冤孽,所以从作者观点而言,全人类的灵魂都是“冤”魂,而娟娟,既代表所有的冤魂,也就变成了全人类的象征。于是孤恋花这篇小说,从一个酒女的故事,引申扩大,成为整个人类的故事。成为一个天长地久、永无止息的人类悲剧。
所以我们可以说,这篇小说的真正主角,不是娟娟,不是五宝的鬼魂,而是全体人类的“冤孽”
还有一点我也顺便一提。我们中国古代神话,认为人间乱世,和“冤魂”有关,西游记里,唐太宗游观地府,阴司的崔判官就提醒他回阳间以后,做个“水陆大会”超度“那无主的冤魂”因为“若是阴司里无报怨之声,阳世间方得享太平之庆”白先勇在孤恋花里,似亦取用同一神话含义,影射我们今日社会之混乱。然而除了这么一点暗示性的社会批评,这篇小说的象征意义远甚于写实意义,我们不宜将它归为社会写实小说的类型。像柯老雄那样凶蛮下流的黑心野兽,像娟娟父亲那样连自己亲生女儿都要强xx的丧心病狂,用来影射人性恶的一面,十分适当。可是如果我们偏要用纯写实眼光来看,就会觉得太缺乏普遍性。而且会误解作者选用这样的人物题材,是想以色情暴力刺激读者的感官。
本来,像这样一个“鬼故事”也不可能是“写实”——除非解释为“心理之写实”在西洋文学里,也有不少以人性善恶或灵肉对争为主题的小说名著,内容牵涉到鬼魂或其他“超自然”(supernatural)力量。例如亨利詹姆斯的碧庐冤孽(theturnofthescrew),王尔德(oscarwilde)的陀利安格雷的画像(thepictureofdoriangray),史蒂文生(robertlouisstevenson)的化身博士(thestrangecaseofdr。jekyllandmr。hyde),这些都是。为什么如此?这,大概是因为,一谈起“灵”和“肉”就是触及人类生命最根本的奥秘;而要表现解释这样一个无可理喻的生命之谜,即使天下最高明的作家,也不得不借助于鬼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