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千名西亚克勇士爆发出山洪般的欢呼声,陶德看着神勇的李威斯如同天神临世,最近渐渐有了笑意。
李威斯不紧不慢地在吊桥上走着,此时城门前已经堵着一群不知所措的匪徒,他们互相拥挤,抓着兵刃的手都在颤抖。
李威斯不再说话,猛然跳下战马,像是一道彩虹横穿过去,所经过的地方鲜血横飞,人仰马翻,许多避之不及的匪徒被霸道的斗气当胸穿过,或者砸成了肉饼,从四面蜂拥而来的匪徒看在眼里,又像潮水一般退了下去,眼看着如入无人之境的李威斯一路狂屠,冲上城头。
“拦住他!”独眼狮鹫挥舞着长刀大喊,在他的催促下城头的匪徒猛然向前一拥,十几个站在最前面的人被斗气撞得高高飞了起来,掉下城头。
“哗啦!”匪徒四散逃离,可惜光秃秃的城头没有藏身的地方,匪徒们只能胆颤心惊地用兵刃护在身前,紧紧地贴在一起,像是一群慌乱的蚂蚁。
李威斯的两只靴子沾满了鲜血,每走一步都会留下醒目的红色脚印,他登上城头,傲然环视众匪,最后目光落到了独眼秃鹫脸上“你就是独眼秃鹫?”
“是是我怎么样?”独眼秃鹫的举起长刀,用力咽着口水,他的手在颤抖。
李威斯淡淡一笑,大步向独眼秃鹫走去,站在独眼秃鹫身旁的匪徒避瘟疫一样散去,把他独自丢在了最醒目的地方,如同刚刚还率领千军万马的将军,此时被属下丢在了光秃秃的山岗上,等待绞刑。
“你”独眼秃鹫和逐渐靠近的李威斯对视着,那是他从未见过的一张坚毅面孔,那是一双他从未见过的虎狼之眼,扫上一眼也会觉得胆颤心惊。
李威斯卸掉魔法护罩,站在独眼秃鹫面前,仿佛凭空比他高出了一大截,他居高临下地对独眼秃鹫说:“杀我!”
独眼秃鹫嘴唇惨白,痉挛似的颤抖着,不敢动手。
李威斯冷哼一声,身后的斗气从身后飞出,射在城头的战旗上,旗杆立即折断,孤零零地坠下城头。
李威斯凝视着独眼秃鹫的眼睛,一句话也不说,犀利的目光像是一把刀子,要挖出他的内脏,挖出藏在他身体里的所有恐惧。独眼秃鹫一动也不动,像是被冰冻魔法冻住了,他似乎已经失去了知觉,只觉得眼前金星四溅,耳朵嗡嗡作响。
“跪下!”
随着李威斯一声大吼,独眼秃鹫手臂猛地一抖,手中长刀咣地掉在地上,双膝一软,人不由自主地跪了下去。
兵器掉在地上的声音不绝于耳,城头数千名匪徒尽数跪在李威斯面前,连大气也不敢出。
“哈哈!”李威斯仰面大笑,忽然俯下身体拎起瘫软的独眼狮鹫,轻轻摘掉了他的眼罩,冷笑说:“你应该名符其实!”
一颗沾着鲜血的眼球在地上跳了跳,接着传来独眼秃鹫撕心裂肺的痛呼。西亚克大军傲然入城,此战不费一兵一卒。
经过鲁罕一战,各小城帮的叛乱陆续被平息,其中李威斯居功至伟,很多叛军纷纷投降在他的脚下。此后以西亚克勇士为核心的西亚克大军迅速壮大,从五千人发展到上万人,从上万人一直扩展到三万人。
原本分散到各地的叛军,暴徒,如今多数都聚集在陶德,李威斯的身边,听从统一的指挥,严格的训练,这些人如果加以严格的训练,不出一年,三万大军就可以和西塞罗的野蛮军团分庭抗礼了。
很多人都不明白李威斯为何一夜白头,没有人知道他在向陶德请战的前夜心里想了什么,可以想象的,那一夜李威斯多内心必然是在做着痛苦的挣扎,他在选择应该做一名彻底的叛徒还是就此沉沦,也许忽然出现的老妇人惊醒了浑浑噩噩的他。苦心经营的蓝蝎骑士团没有了,达拉斯也灭亡了,但是他最大的资本,如日中天的英名没有失去。
做为一个视权力珍于一切的人来讲,他无法接受被人冷漠,呼来唤去的耻辱,他需要权力,需要民众膜拜在他脚下。
李威斯的是一个双重性格的人,一方面他具备骑士的正义感和荣誉感,另一方面奴隶出身带给了强烈的自卑感和恐惧感,这两种可怕的东西让他觉得只有用权力作为依靠才是最安全的,只有高居在民众面前才是生命的真谛。(本書轉載文學網)事实上,李威斯的骑士荣誉感是片面的,自私的,他在达拉斯灭亡后苟且偷生,如果他把余生放在达拉斯复兴,抗击西亚克帝国上,肯定会名垂青史,但他没有这样做,奴隶出身决定了他险隘的目光,多年戎马生涯也没有改变这一点,他只看得到眼前的一点点金光。
要知道,与自己同活在世上的人瞩目的是你的功绩,后世传扬的将是你的功德,史书上对于李威斯的记载只有聊聊几笔,骁勇善战,曾任蓝蝎骑士团团长,多次易主,视骑士的忠诚如儿戏。
多次易主,视骑士的忠诚如儿戏。这就是李威斯可悲的一生。
陶德带着李威斯大肆招揽叛军的时候,居住在达拉斯城内的西塞罗迎来了两件大事,第一件,野蛮军团进入达拉斯城,他和好朋友们,美丽的维德尼娜和一对儿女见面,准备在曼育平原大干一场。第二件事是,寂灭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