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转向。
他们被不断穿cha、被多次分割合击,阵型也给撕得稀烂,伤亡大得连脑袋都麻木了。
如果主力还在,他们是为胜利而牺牲;如果主力完蛋了,他们就只算陪葬品现在战局已定,主力已灭,无论牵制策应部队打成怎么样,结果都一样。
丢刀弃甲之声,就像水面dang起的涟漪,扩散到战场的各个方位。没过多久,活着的部落战士全都匍匐在地,就连营地里的守卫也放弃抵抗。这是弱肉强食的奎尔萨平原,战争规则深入人心,他们知道后果。
输光了还打,会亡族灭种!
无需等待酋长的命令,他已经不是酋长了。
战局锁定!
势如破竹、摧枯拉朽,并不能形容这场短暂的战斗。荆棘玫瑰就像个无比夸张的巨人,被惹怒之后,他像扇蚊子似的伸出大巴掌,啪一声就把部落给拍平了。
“神罚啊!这是神罚啊!”酋长心如刀绞,泪眼浑浊,身体一软,就从哨塔上翻下去了。
因为大头冲下,所以哨塔下的青石地面就“噗”的响了一声。声音有点像爆胎,颜色嘛,就像打翻了一碗放过辣椒的奶昔没人顾得上去清理,营地里的人不分男女老幼,这会全都匍匐在地。他们的身躯瑟瑟抖,心里有说不出的恐惧。
因为凶神恶煞的重甲骑士,已经纵马冲到营门前方了。
他黑色的盔甲上一尘不染,火红的头盔飘带鲜yan夺目,宽大的披风在身后咧咧作响,这那像刚刚冲阵而过、碾压整支主力部队的杀戮悍将?
他肩上的那柄巨剑,根本就没在战斗中用过。可那场“飞人浪潮”却真真切切的生了,就在自己眼前,就是这位的手笔。
“恭迎奎尔萨王!”这就是神秘威猛的异能?不可理解!
“奎尔萨王无敌!”这就是高不可攀的异能师?不可抗拒!
“我的王!我的主宰!我永不背叛!”肝胆俱裂的部落人低下头颅,把前额紧贴在地面。他们任凭急促呼吸吹起尘土,任凭尘土粘在满脸汗液上,任凭高高在上的强悍人物落。
这种恭顺的行为,这种放弃反抗甚至逃跑能力的姿态,被称为“投降”
黑甲骑士将战马停在营门前,对潮涌般的呼喊充耳不闻。只是掀起钢铁面罩,抬头看了看吊在门上的外交人员。后者的狂笑声已经在营地里回dang很久了。
之前曾经有部落长老跑来释放他,都被他用浓痰击溃。
“有格调。”黑甲骑士哼了一声:“就穿条兜裆布,还能笑成这样?”
“痛快!真他娘的痛快!”老骗子意气风,摇头摆尾:“领,我这口气已经出了,爽啊!”“把这丢脸玩意弄下来,门拆了。”汤森转头吩咐跟上的军官:“这部落,以后给他管。”
“明白!”快马跟来的军官喘着气,先记下汤森的命令之后才问:“长官你去那?战斗还没有完全结束,某些地方还需要清理,这样出去不安全。”
“我安全得很。”汤森笑笑,脱下沉重的头盔挂在马鞍上,然后抬头瞟了瞟远处的天空:“那边有位客人,等了我很久了。”
“导师!”清亮的女生在汤森侧面响起:“我们来了。”
“干得不错!”汤森给了学徒们一个笑容:“遇敌不怯,忙而不乱,我很欣慰。”
“谢谢导师鼓励!”学徒们行礼答谢,心里却不免想起战斗时的种种不足,全都面带愧色,不敢揭开面甲。
“不要对战要求过多,放松一下,晚上总结。”汤森当然知道美少女们的心思,但眼下却顾不上她们。
他拍马而出,顺着道路冲向战场边缘的一个小土丘。
哥达?西顿,这回成了苦孩子。
半个月之内到达奎尔萨平原(北方),这纯粹是坑人;借来的飞行兽也坑人,看起来很拉风,实际上它是个跑不快的短腿、飞不高的吃货。
哥达顶霜冒雪、披星戴月,翻过隆达山脉、飞过茫茫森林沿路种种艰险真是一言难尽,他晋升三级异能师的时候都没使过这么大劲。
用尽浑身解数,他才在最后时限内抵达奎尔萨平原(北方)。
目的地总部很好找,荆棘玫瑰虽然规模不大,但风格很独特,跟周边蛮荒部落相比,它就像暗夜里的篝火那样显眼。
别说来的是哥达这等人物,就算来个小屁孩都不会搞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