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房子是、是你要住的,为什么要我、我喜欢?”她不由自主结巴地问道。
“因为我相信你的眼光,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吗?”他一脸无辜样。
她眨了眨眼,急忙摇头。
“没有。”她说,同时暗骂自己一声笨蛋,竟然胡思乱想,以为由她做主,她喜欢就行了。她是个大笨蛋。
“既然如此,待会儿你跟我到饭店一趟。”他说。
“为什么要到、到饭店?”她不由自主地又结巴起来。
“因为我的证件都在饭店里。”
“用不着这么快就给我证件啦,等房子找到之后——”她急忙摇头解释,话未说完又被打断。
“我要坐今晚的飞机去法国工作,”他告诉她。“至少要在那里待上一个月的时间,接着还要去墨西哥一趟,再回来,可能已经是三四个月后。我希望下次回来,就可以‘回家’。”
没想到他才出现又要离开,夏筱婕不禁感觉一阵失落与难过。但她凭什么失落与难过呀?她又不是他的谁。
“我知道了,我会尽量达成你的希望,让你下次回来就可以回家。”她认真的点头允诺。
“谢谢你,喂小姐。”他深深地凝视她说。
听见这熟悉又令人怀念的称谓,令夏筱婕的喉咙一阵揪紧。
“不客气,喂先生。”她哑声开口。
那是一栋有草坪庭院的独栋洋房,两层楼,有车库,占地一百平,基本上可以说是一间豪宅——
事实上它就是一间豪宅,一间价值一千三百万,依山伴水的豪宅。
罗谦只有一个人,其实不必买这么大的房子,但夏筱婕总觉得她得将他的未来考虑进去,因为他迟早都会结婚生子,拥有其他家人,所以加还是大一点比较好。
之所以选择独栋洋房而不是公寓,是考量到隐私问题,毕竟罗谦也算是个名人,应该不希望在出入时被人指指点点,或成为住户们茶余饭后的讨论对象才是。
至于选在依山伴水的郊区,而不是烟尘噪音弥漫的市区里,那是因为他们曾经讨论过对于城市与乡村的喜好,他的选择永远都是倾向后者。理由很多,例如比较安静,比较有人情味,比较淳朴,比较悠闲,空气比较新鲜等。
所以她知道他喜欢宁静的乡村,更甚于生活能方便的城市。
综合以上几点,再加上他的存款多到令她咂舌,以及连他的律师都举双手赞成她的决定,她就更加有恃无恐地帮他撒下一大笔钱置产,顺便赚取他一点佣金,帮他们的女儿买礼物——这可是爸爸送女儿的第一份礼物呀!
时间在忙碌中过得飞快,四个月的时间,转眼就过。
筱妤和小区在这段时间里结了婚,让她看了好生羡慕,情不自禁地更想罗谦了,却只能用帮他打理新房子的方式来诉情,事事亲力亲为到让所有工人以为她是这房子的女主人。
房子的装潢从上星期开始进入验收阶段,而身为屋主的他却始终音讯全无。
他的律师跟她说,没消息就是好消息。
她原本还不懂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直到陈律师跟她说了一些他的过去。
例如因为想拍戏群众示威游行的照片,结果被打成重伤,在医院昏迷了两天,醒来动弹不得而无法和人取得联络,足足失踪了一个星期,那是还有人传说他可能死了。
又例如为了取材而脱队,在非洲大草原里迷了路,差点成为狮子的晚餐。
还有例如太闲了,竟然报名志工,跑到灾区去救助灾民,结果灾民成暴民,志工们首当其冲这类的事,屡见不鲜。
“所以,”陈律师下了个结论“对于握有他遗嘱的律师来说,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
夏筱婕深表同意。对,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
带着这样的祈福,她替他验收了房子的装潢,还帮他选购了所有生活家电和用品,希望他在辛苦工作归来之后,除了休息之外,可以不需要再烦扰任何有关房子的事。
总之,可以用钱解决的事都解决了,最后就只剩下打扫这一项。
她当然知道这事也有清洁公司可以代劳,但是她总觉得那些人做事没她来得用心,与其浪费钱后,因为看不顺眼还得自己再打扫一遍,不如一开始就由她来做。
有了这样的决定,她每天只要一有空一公司没找她,也没有客户找她——她就会跑到他新家帮忙打扫。有时打扫到一半,电话就会响起,她就得丢下这边先去忙,就像现在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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