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落脚的地方,也有吃的,要是我跟着乡邻们继续逃难,说不定就饿死了,我没有什么不甘和怨恨。”霍时初说得很真诚。
周婶诧异地看着霍时初,她可还没忘记前天霍时初撞墙寻死的事,怎么今天她就想通了,接受了事实?难道还真的是认命了?
周婶想不明白她为什么变得这么快,但既然这种改变是好的,那她就不必追究了,因此她欣慰地说道:“你能这么想就太好了。”
霍时初笑了笑,说:“对了,周婶,你以后还是叫我时初吧,叫小霍也行,这名字是我爹给我起的,要是没有人喊的话,那我连娘家最后一点值得留恋的东西都没有了……”
她说到最后,神情哀伤起来,仿佛因为被抛弃而难过。
周婶听了她的话,也有些可怜她,便点头答应了:“行,那我就叫你小霍吧。”
霍时初满意地笑了,她并不喜欢什么“某某家的”、“某某娘”、“某某氏”之类的称呼。
女人嫁了人后,基本上没有人会再喊她的名字,好像女人成亲生子就变成了别人的附庸,不是谁谁谁的婆娘,就是谁谁谁的娘,而自己的真名就消失了,就算死了也只能在墓碑上刻着“某某氏”。
“小霍在家读过书?”周婶问道,“听你说话都跟咱们这些粗鲁野蛮的人不一样,名字也起得好听。”
霍时初想了想,原主并没有读过书,但她弟弟上过私塾,家里也有书本。
为了以后不当文盲,霍时初扯谎道:“弟弟读书的时候我也跟着学过,识得一些字。”
霍父已经死了,霍母和霍弟弟也不知道逃难会逃到哪里去,在这种交通不便、通讯落后的时代,大概一辈子都不可能再相见了,因此霍时初撒的这个慌也没人会揭穿。
“原来你真的会认字啊,这可真是不得了!”周婶很惊讶,因为这时代男人都没几个识字,更别提女人了,但谁都知道会读书认识是难得的本事,所以周婶才会对霍时初刮目相看。
“还行,看看书信还是可以的。”霍时初说道。
两人聊着聊着,已经到了山上,因为最近才下过雨,木耳和蘑菇都冒了出来,周婶叮嘱了霍时初别走太远,就分开行动了。
霍时初走得远了,找了个隐秘的山洞,便进了自己的伴生空间,好好地洗了个澡,填饱了肚子,又拿了些碎银,这才从里面出来。
她虽然愿意留下来,但不意味着要苛待自己。
霍时初吃饱喝足,就开始干活了,砍了一棵成人脑袋大的木头,挖了做成一个个木碗,做这种碗不需要什么技巧,纯粹靠力气。
而霍时初最不缺的就是力气了,没多久她就挖了五个又深又宽的大木碗,既可以盛饭又可以盛菜那种。
做好这些,她就想去找周婶汇合,不过她回程时看到了几种眼熟的草药,想到腿受伤的卫大郎,就决定采回去,好歹能让他省些药钱,不用想都知道卫大郎现在身上没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