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开学,学校课业还不是顶重的时候,城仲摩依约来到逸仙路旁的大厦,开始他“保姆”的生涯。
“先生找哪一家?”这栋大厦管理员十分尽忠职守,对于面孔生疏的人,一定把关到底。
“您好,我找十五楼b座的邵太太,麻烦您帮忙通知一下。”
开学后的城仲摩经过飞扬的规劝,已把那性格的小辫子剪了,利落的短发让他看起来朝气十足。
确定有城仲摩要找的人后,管理员便将他放行。按照管理员的指示,城仲摩绕过中庭右侧的小花园后找到电梯,按下第十五层楼的数字键,电梯便缓缓爬升。城仲摩背对电梯门,面向透明玻璃,看着眼中原先偌大的中庭慢慢变小。他想,要在台北买一间这样的房子一定很贵吧!
亭台、楼阁、花园、假山,处处显示出这整座大厦的身价。就连电梯内的紧急按钮周边都是镶金的。城仲摩感叹世间的不公平、社会的贫富不均。同样身为人,有人出门乘坐豪华轿车、吃满汉全席,有人却坐11路公车,吃着馒头配水的日子。
敝了!他想,今天的思想怎么如此多愁善感!算了,还是把这恼人的情绪暂丢一旁,先面对即将来到的问题。
保姆!baby-sitter!他笑自己。
电梯在十五楼“当”地一声,就打开了。出了电梯,城仲摩很快找到了他要找的地方。他按一下电铃,不久就看见一名女子来开门。
女子头发在后高挽成髻,鼻梁上挂着一副银边的眼镜,身着一套宝蓝色的套装,淡淡的口红轻附在唇上,没有眼影、没有腮红、没有耳环,没有任何一点首饰在她身上,看起来很清爽、大方。
“你一定是城同学了,飞扬常跟我提起你,不过你本人比他形容的还好看。”
城仲摩被她邀入室内,他确定这女子就是飞扬口中的小阿姨。
“谢谢!”对女人或女孩,城仲摩向来话不多。
“我不知道飞扬跟你提了多少,不过,我想在你接受工作之前彼此先说清楚,这样比较好办事。”
城仲摩欣赏她的开门见山。
“我儿子今年八岁,上小学二年级,我因为工作的关系,所以要请人来家里陪他,之前我请了好几个佣人兼保姆在家,但是都被我儿子气跑了,所以我才想找个男性保姆,看有没有办法治治他。至于你工作的时间从下午五点半到晚上十点,礼拜六、日也是如此,如果你觉得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可以提出来。至于薪水,一个小时六十元,你觉得怎样?”
城仲摩没见过有母亲这样说自己儿子的,他不懂这做母亲的心里在想什么。对他而言,只要有钱赚就好。
“很好,你儿子叫什么名字?”
“邵昕磊,我叫他出来跟你认识认识。”卓少筠,也就是飞扬的小阿姨,往左侧走道喊着:“小磊,出来!”
不一会儿,走道右侧第一间的房间打开了,走出一个全身黑的小孩子,怎么说全身黑呢?只因小孩穿了一套黑色休闲服,加上黑头发、黑袜子,和黑皮肤。
如果城仲摩不是事先知道邵昕磊八岁,以他瘦小的身形看来倒像五、六岁。
“小磊,叫城哥哥,他是飞扬哥哥的同学。”卓少筠将邵昕磊拉到自己身边。
城仲摩瞧着他,在他眼中读出一股顽皮、一股倔强。
“城哥哥好!”邵昕磊安分地叫着。
城仲摩笑着,他知道那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你好,小磊!”
“好了,小磊,妈现在要去报社上班,你在家要乖乖听城哥哥的话,知道吗?”卓少筠摸摸邵昕磊的头,转而对城仲摩说:“麻烦你了!”
原来卓少筠在报社当编辑,所以工作时间和一般人不太一样。送走了卓少筠,老太太仲摩再回到客厅,邵昕磊还坐在客厅一动也不动。城仲摩也坐下了,不过他没看邵昕磊,反倒彻底看了一遍这个家的全貌。结论只有四个字:简单、大方,一如卓少筠。城仲摩开始欣赏这个女人了。
当他的思绪再回到邵昕磊身上时,城仲摩想到自己的童年几乎是自己一个人过的,他羡慕现在的小孩子命好,父母还替他们请家教、保姆什么的。他看着他,不知道要从哪里着手。
“功课做完了吗?”他不想这么问,他知道小孩子最讨厌别人念叨他,而且就算功课没做完也无所谓,少写一天功课不会影响他人格发展,更何况台湾小学生的回家功课已经够多了,偶尔让他罢写也无妨。于是,他决定
“我们出去玩吧!”
“什么呀?我妈叫你来教我念书,不是带我出去玩的!”邵昕磊内心虽然高兴,但不免想挣扎一下,更何况他的道具都在家,如果出去,就整不到城仲摩了。
“这样啊!”城仲摩假装在思考。“那么,你功课做完了没?”
邵昕磊点点头。
“有没有不会的?”
邵昕磊摇摇头。
“既然你功课都做完了,也没有什么问题,那是不是就可以出去玩了?”
邵昕磊点点头,随即又摇摇头。
“这又是为什么?”城仲摩不死心,非要带他出去。
“如果老妈知道,她一定会不高兴!”邵昕磊虽然顽皮,但也很孝顺。
“那好吧!”城仲摩故意把话拉得很长,然后再配上失望的表情。
“可是”邵昕磊果然如他所想的,开始心动。小孩子嘛!哪个不贪玩呢?“如果妈妈不知道的话”虽然爱玩,邵昕磊说得很心虚。
“好啦!我知道该怎么办。如果你妈生气的话,我来跟她说,这总行了吧!”
在城仲摩的一番说辞下,邵昕磊终于还是被打动了。
城仲摩带他到附近的路边摊先吃些东西填饱肚子,随即带他到民权东路上的一家保龄球馆。
“以前打过没有?”城仲摩看着邵昕磊瘦小的身躯拿着八磅的球,似乎有点过重。
“没有。”邵昕磊从未接触过这类球类运动,正确的说,除了在学校玩躲进球外,他没接触过其他球类。
“没关系,现在我教你,很容易学会的。首先,站成这个姿势。”城仲摩在球道上站直,脚成“丁”字,有点像模特儿的站姿。“左手的拇指、中指、无名指插进洞内,然后向前慢步,身体也跟着下坠,在丢出球的时候,把身体压到最低,同时手要伸直,手掌顺势将球推出去。”城仲摩发现邵昕磊和他一样都是左撇子,所以教他也比教使用右手的人更容易。
在城仲摩的教导下,邵昕磊也有模有样地站在球道上打球。
“很好,就是这样!”
城仲摩不断地鼓励邵昕磊,一局下来,邵昕磊的姿势已经练得差不多了,剩下的只是力道,但这需要长时期的训练,况且,一个八岁孩童能使出的力气毕竟是有限。
一局十球下来,邵昕磊的力量也相对用了不少,城仲摩决定玩到此为止,虽然邵昕磊颇为失望,但城仲摩向他保证,下次一定再带他来玩。
步出保龄球馆已是九点了。
“你妈快下班了,我们回去吧!”城仲摩心里盘算好了时间,但是他没想到回到家却早有人在等着他了。
“妈咪,你回来啦!”邵昕磊没想到母亲今天提早下班,对于自己出去玩的事他有些心虚,下意识地往城仲摩后面躲。
在报社办公的卓少筠,一想到今天的保姆是第一天上班便特别担心,她赶忙办完事,向总编辑请了两小时假回家,没想到家里一个人也没有,急得她像热锅上的蚂蚁。打电话给飞扬,没想到连他也不在家,恐惧一度如浪潮般毫不留情地向她袭击。
“小磊,回房间去!”卓少筠对待孩子一向采取开明态度,但此刻的她被焦虑、等待冲昏了头,强压住心中因忧心而转换成的怒火。
畏于母亲的忿怒,邵昕磊小跑步走回房,他甚至连城仲摩也不敢再多看一眼。
从一进来到现在都没开过口的城仲摩,看到了卓少筠因担忧孩子而产生的怒气,他可以了解,他也愿意道歉,毕竟是他的不是。
“邵太太,我很抱歉,如果我知道你会提早下班,我一定会早点带小磊回来。”
“如果你知道我会提早下班,一定会早点带小磊回来?”卓少筠难以置信地重复城仲摩的话。“城同学,我想请问你,今晚你们去了哪里?”卓少筠忍住气,希望自己不要错判好人。
“我带他去打保龄球!”城仲摩显然不觉得自己有错,更不知道自己的话会引起轩然大波。
“保龄球?你带我儿子到那种地方?”卓少筠不敢相信。
“那种地方?邵太太,我想你误会了,现在打保龄球是一种时尚,不是你所想的那样。”
“不用你来告诉我打保龄球是种时尚,如果我儿子要去,我会自己带他去,用不着你费心,你的工作只负责照顾我儿子!”卓少筠的口气有点僵硬。
城仲摩无法把眼前的卓少筠和下午的卓少筠联想在一起,下午的她俨然一副职业妇女的利落,说话果决、理性;现在的她换下套装,穿上休闲服,头发散乱在肩上,看起来有一点失控,但却更有吸引力,即使在忿怒的情况下,城仲摩仍然觉得她很美,美得很野。
“我想你可能不太适合这份工作。喏!这里是今天的薪水。”卓少筠递出一个纸袋在桌上。
“卓小姐”城仲摩突然发现不能再称呼她“邵太太”了,为什么?他也不知道。
“邵太太!”
卓少筠纠正他。
“你已经离婚了,不是吗?”城仲摩看着卓少筠,眼神坚定。
卓少筠被他盯得不知所措,她觉得城仲摩的眼神好吓人。
“卓小姐,我可以体会得出你一个人带孩子的辛苦,但只凭你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我知道你是个好母亲,但那不足以表示你做的任何事都是对的。”他顿了会儿,又继续说:“带小磊出去没有事先告知你,那是我的错,但罪不至死吧?更何况,你并没有叫我别带他出去,小磊才八岁,但他已经面临了单亲家庭的生活,不让他到外面去学习新的事物、新的观念,你叫他只要天天在家做好功课等你回来吗?你这样不是在帮他,反而是在害他!”城仲摩尽可能地告诉卓少筠他的感觉,毕竟他也曾经走过这段路。
但他的好心规劝在卓少筠听来却像是在讥讽。
“你说我在害他?你懂什么?难道我愿意让他过单亲生活?让他每天晚上一个人在家?让他变成孤单的孩子?你什么都不知道,凭什么以一个救世主的姿态来跟我讲话!”卓少筠十分生气,她不懂为什么这个社会在离了婚的女人身上都印上不好的烙印。离婚是双方面的事,为什么被责怪的到头来还是女人?她生气地用鄙夷的眼光看城仲摩。
“好!好!好!算我不对,好不好?请你不要动怒,待会儿也请你不要责怪小磊,是我执意要带他出去的。既然你回来了,那我先回去了。明天我再来,拜拜!”
难怪孔夫子说:唯女人与小人难养也!
城仲摩不给卓少筠有拒绝的机会,径自拿起原先放在沙发上的背包,向她挥挥手,转身离去。
怒气未消的卓少筠错愕地看着城仲摩轻易地从她身边离去,她觉得自己被这年轻小伙子摆了一道。
怎么会这样?
接连好几天,城仲摩很安分地留在大厦内,怕再引起一场无谓的轩然大波。
至于邵昕磊,城仲摩不确定卓少筠和他说过什么话,他变得安静了许多。城仲摩原想找他聊聊,但随即作罢。他想,卓少等效都视他为洪水猛兽,他又何须多此一举!
他随手翻着昨天从重庆南路买回来的书
梭罗的湖滨散记。
他买这本书的理由很简单,只因他在书中读到这么一段
我走向林野,是因为我希望能从容不迫地过活,只要对付生活所必需的最基本要素
我离开林野,就跟我到林野去,具有同样充足的理由。我觉得我可过的生活有好几种,不必为这一种隐居生活多花时间。
惊人的是,我们很容易糊里糊涂地习惯了一种生活,给自己踏出一条一定的轨迹。我在那里还没住上一个礼拜,我的脚已经从门口到池边踩出一条小径了
由此看来,世问的公路是何等的陈旧和污浊,传统和习俗形成了何等深深的车辙了!
单凭着喜欢这数行字的冲动,他买下了它。
当他沉浸于梭罗的文辞之中时,他感觉有个东西在扯动他的衣领。
他转身一看,是邵昕磊,他的小手正牵动着城仲摩。
“怎么啦?”
对于主动向他示好的邵昕磊,城仲摩感到好奇。他看过邵昕磊的在校成绩,好得不须要有人教导,那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他背叛母亲的教诲?这个答案没有让他等太久。
“我肚子痛!”
城仲摩这才注意到,他的小脸露出惨白的颜色,嘴唇也不再红润,但是却没有很痛苦的表情,显然地,对于这种疼痛,他已不是第一次了。
城仲摩不做二想,马上拿起钥匙,抱着他,到了最近的忠孝医院急诊室。
医生表示邵昕磊得了盲肠炎,必须马上开刀,不过要有家属同意才行。城仲摩马上通知正在上班的卓少筠,她随即在十分钟内赶到医院。
手术进行得很快、很顺利,不到一个钟头就结束了。回到家里,卓少筠才整个人放松了。
“别紧张,这小手术几乎每个人都会碰到!”
城仲摩把邵昕磊安置在房间后,又到厨房倒了杯水给卓少筠。
卓少筠颤抖着手接了过来,体内的恐惧一时之间还是没有办法抑止。
“我好害怕,他从来就没生过什么重病。真的,我怕死了,我以为我会失去他。天哪!还好有你在家,不然小磊一个人痛苦的时候,连我这个做妈的也不能在他身旁。”
“别这么自责,你只赋予他生命的权利,其它一切就不是你所能掌控的,况且我刚才也说过了,这是很平常的事,别把它看得大严重。”
慌乱中的卓少筠显得更无助了,由今天这整件事看来,城仲摩处理得很好,她已不再将他视为一个普通大学生,而是一个男人。
她倚靠在他厚实的肩膀上,心里确确实实地安定了下来。听着城仲摩浑厚的声音自胸腔传出,她才真正感觉到,女人实在需要有个肩膀可依靠,有个臂弯可停泊。
“对不起,今天,你的肩膀请借我用用!”随着城仲摩心跳的脉动,她的情绪也渐趋于缓和。
城仲摩没说什么,只是左手揽着她的肩,轻轻地安抚着她。
淡淡的紫罗兰花香飘进城仲摩鼻里,身旁的卓少筠看起来是那么疲惫,纤嫩细滑的手臂在城仲摩粗糙的手掌下更显光滑。
这是多娇嫩的肌肤啊!他暗忖。
洁白的肌肤让人感觉不出那是一个生过孩子,且年龄二十八岁的女人该有的。城仲摩想着。
他又想到同班女同学中,能像卓少筠一样拥有这弹指可破的肌肤者,几乎没有,大多数都有青春痘在脸上。
卓少筠睡着了,头从他肩上滑到胸前,即使是这样不舒服的姿势她也没动,可见得她真是累坏了。
城仲摩把她抱回房间,未在她房里逗留就出来了。
折腾了一晚上,时间已经是十一点了,他其实可以回去的,但他没有走,他决定守在这里当他们今晚的守护神。
他二度翻开梭罗的湖滨散记,很快地他又融入其中,但这次没有人再打搅他。
自从发生邵昕磊盲肠炎事件后,卓少筠对城仲摩的印象彻底改观了,她不再限制邵昕磊的行动,对城仲摩的态度更是大幅度的扭转。
“仲摩,才一个月没见,怎么人好像变胖了?”其实他的身材一点没变,但飞扬总爱调侃他。
“有吗?大概是生活太安逸了吧!对了!最近在忙什么?怎么很少看到你?”城仲摩不怀好意地看着飞扬,脸上的笑容让人觉得有点“邪”
“没什么,还不就迎新吗?你知道的嘛!”飞扬痹篇他的眼神。
“是吗?”他用那种不以为然的表情看着飞扬。
“好吧!我告诉你,我正在追一个中文系的女孩。白薇,你听说过吗?学校的游泳队,中文系的才女,还是期刊的主笔。”飞扬向他炫耀着,好像良己已经追上她了。
不料,城仲摩却摇摇头。
“什么?你竟然没听说过?算了,你要是听说过我才真该惊讶!这样吧!澳天我介绍你们认识。”
飞扬潇洒地说着,但心里深怕白薇会喜欢上城仲摩,这不是不可能的,至少想透过飞扬来认识城仲摩的女人太多了,只是他无心于此,否则,飞扬相信,没有一个女人能逃离他的手掌。
城仲摩跟飞扬摆摆手,说他没有兴趣。不一会儿,他告诉飞扬,说他要去上课了。
“你下午不是都没课了吗?”飞扬叫住他问。
“我去听学长的课,数理哲学,听说顶难的。要不要一道去?”
他热心地邀飞扬,飞扬摇摇头,哲学已经够教他受的了,现在再加上“数理”二字,他想他是疯了才会去旁听。
飞扬很佩服城仲摩,永远都是那么有活力,求知对他来说是件快乐的事,反观自己,却正好相反。
踏上斜坡,飞扬准备往图书馆去,准备他的期中报告。
“飞扬!”
远处,他听见有人在叫他,是白薇。飞扬很高兴地朝她走去。
“白薇,没课啊!”“是啊!你呢?很忙吧!听说你们系的课都很重?”
听到她如此关心自己,飞扬很高兴,话匣子一下就打开了。
“刚才那个是你同学啊,我觉得好眼熟!”白薇突然插进来这一句,虽然很奇怪,但飞扬还是照实回答:
“他是我的死党,城仲摩。怎么,你认识?”
其实到现在,飞扬仍然不清楚城仲摩为什么会那么红!他从不参加校内社团,甚至连班上活动他都不参加。据飞扬所知,他不是在教室上课,就是在小阿姨家工作,另外一个地方则是“央图”中央图书馆。
因此,飞扬找不出他出名的原因。不过自己并不嫉妒他,甚至,他还以有城仲摩这个好友为荣。
“城仲摩?我知道了,他就是那个台湾省斑中组作文比赛第一名的城仲摩。我还记得那年的题目是谦受益,满招损。”
白薇兴奋地告诉飞扬,原来那一年的比赛她也参加了,当年她才高二,作品只得了佳作。听她这么一说,飞扬对城仲摩的佩服又加深一层了。
难怪他受人注目,原来他散发出来的气息就叫人为之赞叹。这便是城仲摩的魅力所在。
星期天,城仲摩原本要去卓少筠家,临出门前才接到卓少筠的一通电话,要他不用去了,她放特休。
如此,城仲摩才能悠闲地待在家中。其实,说闲也不闲,因为他平常经常投稿到报社,有时是新诗,有时是篇小品文,因此,今天对他来说是爬格子再好不过的日子;当然也顺便赚些生活费。
在他简陋的四方室中,没有所谓的书桌和床。四块榻榻米刚好占满了整个房间,再没有多余的空间了,因此,他的一切活动就都在这四个榻榻米上。
而在中央有一个矮桌,这平时是他看书、写作的地方,偶尔也充当饭桌,除此之外,在房间四周布满了教科书,从小学到大学的书,一应俱全,他收拾得很整齐。
至于平常看的闲书,则少得可怜,偶尔存了一笔钱他才可能奢侈地买一、两本,大部分的书,他都是在图书馆看完的。
因此,图书馆可以说是他第二个家。一度,在他高中时代,他把建中的藏书都阅读完了,这件事还曾经轰动一时。所以,对他来说,各大小图书馆都可算是他个人的书柜。
门铃响了,外面的人吼着,说是找他的。
“哇!难得,星期天没出去玩!怎么知道我在家?”会来找城仲摩的,数也数得出来。
“我打电话到小阿姨家才知道你今天不用去上班。一个人在家多无聊!走,带你去个地方。”飞扬兴奋地拉着他。
“去哪?”
“去了你就知道!”先卖个关子。
载着他,飞扬骑着他的“野狼”顺忠孝东路而行,他带城仲摩到国父纪念馆。
“带我来这儿?”他眉毛挑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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