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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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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八二八年三月巴黎

    “不,不可能。”崔博迪爵士惊骇地低声说,惊恐的蓝眼睛睁得大大的,额头抵着俯瞰普罗旺街的窗户。

    “我想错不了,先生。”他的贴身男仆维塞说。

    博迪爵士用手指扒过蓬乱的棕色卷发。现在是下午两点,但他才刚睡醒并换掉晨褛。“妮薇,”他的声音空洞而茫然。“天哪,真是她。”

    “确实是你的祖母潘贝里夫人,还有你的姐姐洁丝小姐。”维塞忍住微笑。他此刻忍住的东西可多了,例如:手舞足蹈并高呼哈利路亚。

    他们得救了,他心想。只要洁丝小姐出现,事情很快就会恢复正常。他冒了极大的风险写信给她,但为了崔氏家族着想,他别无选择。

    博迪爵士结交了一群坏朋友。以第四任丹恩侯爵那个恶魔为首的那群浪荡子,在维塞看来是基督教世界最邪恶的狐群狗党。

    但洁丝小姐很快就会予以阻止,年迈的男仆迅速替主人打着领巾时心想。

    博迪爵士二十七岁的姐姐遗传了她孀居祖母的迷人外貌:近乎青黑色的丝般秀发,银灰色的杏眼,雪白的肌肤和窈窕的身段。潘贝里夫人则证明岁月丝毫摧残不了这些特质。

    在讲究实际的维塞看来,更重要的是,洁丝小姐自她已过世的父亲承继了智慧、机敏和勇气。她骑马、击剑和射击的技术不比任何人差。事实上,她的枪法是全家族最准的。她的祖母在两次短暂的婚姻里替第一任丈夫崔亚蒙爵士生了四个儿子,替第二任丈夫潘贝里子爵生了两个儿子,而女儿和儿子都生了许多男孩。但那些男生没有一个的枪法能赢过洁丝小姐,维塞亲眼见过她在二十步的距离外射掉红酒瓶的软木塞。

    他也会很愿意看到她射掉丹恩侯爵的脑袋。那个游手好闲、道德败坏、丧尽天良的大魔头是国家的耻辱。他把不算聪明的博迪爵士诱进他邪恶的圈子,一步步走向毁灭。再和丹恩侯爵厮混几个月,博迪爵士就会破产如果不断的纵情声色没先要了他的命。

    但不会再有几个月,维塞把不情不愿的主人推向房门时开心地想。洁丝小姐会搞定一切,她向来如此。

    博迪假装看到姐姐和祖母令他又惊又喜。但舟车劳顿的祖母一回房间休息,他就把洁丝拉进租金昂贵的狭小鲍寓的客厅。

    “该死,洁丝,这是怎么回事?”他问。

    洁丝拿起乱堆在壁炉边座椅上的运动报纸扔到炉栅,长叹一声坐到椅子的软垫上。

    从加莱到巴黎的马车旅程漫长颠簸、尘沙飞扬。法国道路的状况之恶劣,令她毫不怀疑自己的屁股青一块紫一块。

    此刻她很想把弟弟的屁股打得青一块紫一块。不幸的是,虽然年纪小她两岁,他的身高却比她高出一个头,体重则重好几十磅。鞭笞杖责使他醒悟的岁月早已过去。

    “生日礼物。”她说。

    他苍白的脸色一亮,露出熟悉的愚蠢笑容。“啊,洁丝,那真是体贴”他的傻笑消失,眉头接着蹙拢。“但我的生日七月才到,你们不可能打算待到”

    “我指的是妮薇的生日。”她说。

    坚持子女和孙子女用她的闺名称呼,是潘贝里夫人的怪癖之一。她说自己是女人,妈妈和奶奶这些称谓太没有个人特色。

    博迪的表情警惕起来。“什么时候?”

    “你应该记得,她的生日就在后天。”洁丝脱下灰色的羔羊皮靴,把脚凳拉过来搁脚。“我希望她过个快乐的生日。她好多年没有来巴黎了,再加上家族里的气氛不太愉快。几个婶婶暗地里说要把她关进疯人院。我并不觉得意外,她们从不曾了解她。知道吗?光是上个月就有三个人向她求婚。我相信三号求婚者是压垮骆驼的那根稻草。范吉耶勋爵才三十四岁,亲戚们说,这简直太令人难堪了。”

    “嗯,以她的年纪算不上光采。”

    “她还没有死,博迪,我不懂大家为何要求她的行为应该跟死人一样。就算她想嫁给跑堂的,那也是她的事。”洁丝锐利的眼光看了弟弟一眼。“当然啦,那意味着她的钱将由新任丈夫管理。我猜那一点令大家担心。”

    博迪的脸红了起来。“犯不着那样看我。”

    “是吗?因为你好像就很担心,也许你以为她会帮助你摆脱困境。”

    他扯扯领巾。“我没有陷入困境。”

    “哦,那么陷入困境的一定是我了。根据替你的财务管理人说,如果我要还清你目前的债务,我只剩下四十七英镑六先令三便士可以用到年底。那表示我必须再度搬去和亲戚住或是外出工作。我免费照顾那些亲戚的孩子们十年,不打算再多花十秒当不支薪的保姆。如此一来,只剩外出工作这条路。”

    他瞪大浅蓝色的眼睛。“工作?你指的是赚取堡钱?”

    她点头。“我想不出还有别的路可走。”

    “洁丝,你疯了吗?你是女生。你应该嫁人,嫁给口袋饱饱的有钱人。像妮薇就嫁了两次。要知道,你遗传了她的美貌。如果你不要那么挑剔”

    “但我就要,”她说。“幸好我也挑剔得起。”

    她和博迪幼年父母双亡,由勉强养活众多子女的众多亲戚照顾长大。要不是食指浩繁,亲戚们的生活原本可以优渥许多。但妮薇的家族一向多产,尤其会生男生,她的子孙都遗传到这项天赋。

    这就是洁丝应该是嫁不出去的老处女时仍然有那么多人向她求婚平均每年六人的原因之一。但她宁可被吊死或戴上过时的帽子,也不愿嫁给有钱有爵衔的笨蛋当传种母马。

    她擅长在拍卖会和二手商店里发掘宝藏,加以出售而获得丰厚的利润。虽然没有发大财,但过去五年来她都能自行添购时髦的服饰,而不是穿亲戚不要的旧衣服。那算是一种小小的独立。但她要的更多,而且去年一直在计划如何得到更多。

    她终于存够承租店面的钱,并开始进货。她的店将非常高级典雅,只招待最上等的顾客。经常参加社交活动,使她深切了解有闲有钱的上流社会人士,不仅清楚他们的喜好,还知道什么方法最能有效吸引他们。

    她打算一救弟弟脱困就开始吸引顾客上门,然后她务必要使他的错误不再干扰她有条不紊的生活。博迪是个不负责任、不可信赖、喋喋不休、脑袋空空的笨蛋。她不敢想像如果继续依靠他任何事,她会有怎样的未来。

    “你很清楚我不需要为钱结婚。”她告诉弟弟。“我只须把店开起来。我已经挑好了地点,存够了”

    “那个旧货店的愚蠢计划?”他嚷道。

    “不是旧货店。”她冷静地说。“我向你解释过至少十次”

    “我不会让你开店的。”博迪挺直身体。“我的姐姐不可以当生意人。”

    “我倒想看看你要怎么阻止我。”她说。

    他威胁地皱紧眉头。

    她往后靠向椅背,沉思地望着他。“天啊,博迪,你把双眼挤在一起的样子看来真像猪。事实上,自从上次见面,你变得和猪愈来愈像。你重了至少三十磅,甚至四十磅。”她的视线往下移。“而且全胖在肚子上。你使我想到我们的国王。”

    “那个大胖子?”他尖叫。“我才不像!把话收回去,洁丝。”

    “不然呢?你要坐到我身上把我压扁吗?”她大笑。

    他大步走开,用力坐到沙发上。

    “如果我是你,”她说。“我会比较担心自己的未来,而不是姐姐的言行。我可以照顾自己,博迪。但是你我认为你才应该考虑和口袋饱饱的有钱人结婚。”

    “只有懦夫、傻瓜和女人才结婚。”他说。

    她露出微笑。“真像某个醉鬼蠢蛋在掉进酒缸前会对另一群醉鬼蠢蛋说的话,夹杂在男性常说的那些关于奸淫私通和排泄作用的俏皮话之中。”

    她不等博迪搞懂那句话的涵义。“我知道男人觉得什么好笑,”她说。“我曾经和你一起生活,还带大了十个堂表弟。不论酒醉或清醒,他们都喜欢拿他们和女人常做或想做的事开玩笑,他们始终很迷排气、排尿和排”

    “女人没有幽默感,”博迪说。“她们不需要。上帝创造她们来开男人的玩笑,由此可以合理地推断上帝根本是女人。”

    他的语气缓慢而谨慎,好像那些话是他辛苦背下来的。

    “博迪,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深度?”她问。

    “你说什么?”

    “那些话是谁告诉你的?”

    “我不是醉鬼蠢蛋,冷嘲热讽小姐。”他自鸣得意地说。“我或许没有世上最灵光的脑袋,但我看到蠢蛋时还认得出来。丹恩绝不是蠢蛋。”

    “的确不是,他似乎是个聪明人。他还有什么高见,亲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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