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高梁酒”
卫丰说得兴高采烈,眉飞色舞,显然也是极好杯中之物的人,否则也不会在当年大军破建康时,不去劫掠金银,而想出了去洗劫王宫藏酒的念头,不过,此刻陆恒心中有事,却也不想听他过多费话,当下插言问道:“这些酒中,最好的酒是什么?”
“这个”卫丰微一沉吟后,喃喃道:“虽说这地窖中藏酒近千坛,但要说最好的酒么,应该是那窖藏有一百八十多年的竹叶青了”
卫丰指着身边架子上,两个看上去很不起眼的,拳头大小的黑泥瓦罐,一脸炫耀的介绍道:“这,就是当年南魏王宫酒窖中的镇窖之宝,恐怕天下间也只有这么两罐了,小少爷,你闻闻,虽然没有开封,但那浓冽酒香,已经透罐而出,是如此的甘冽醇美啊”卫丰眯着小眼睛,一脸陶醉。
“行了,拿下来一罐给我。”陆恒瞅着那黑泥瓦罐笑道:“这罐小,估计份量也轻,到是挺好拿的。”
“什么?”眯着的小眼睛猛然睁大,卫丰瞅着陆恒,很是迷惑:“小少爷,你不是跟我说,太尉大人叫你来,是看看窖藏的酒保存的可好,可并没有说要拿酒啊?”
“我跟老爷子说,要用一罐好酒,老爷子说,你自己找卫胖子要去,所以我才来找你的,在要酒之前,我当然要看看你的酒保存的好不好了?”
陆恒说起谎话来眼睛都不眨,而且还一脸的不耐烦,仿佛在解释一件,再浅显不过的事情。
卫丰瞅着陆恒,那看上去,是那么纯真可爱的小脸,眨着眼睛,渐渐明白过来,靠,上当了,终日打雁,这回到让雁给啄了眼睛。
卫丰当年是太尉大人陆平的老部下,负责粮草军需筹办的校尉,因为年纪渐大,从军中退下来后,被招到太尉府当副总管,他是一个极为精细的人,精细的甚至可以称之为吝啬。
虽然他好酒,并且掌管着酒窖的大权,但他绝对不会假公济私的偷喝,他最喜欢的不是喝酒,而是站在酒窖之中,看着一坛坛美酒,闻着浓郁的酒香,体味着那种天下美酒,尽在掌握之中的富足感觉,这种感觉,比喝上一百坛美酒,更加让人迷醉。
就如一个守财奴,在宝库之中,数着自己收藏的财宝一般。
这里的每一坛酒,对于卫丰而言,都如身上的血肉,而那两坛窖藏一百八十多年的竹叶青,更是他的心尖子,就算太尉大人用酒,卫丰也是深藏不露,那可是他最为珍爱之物。
但就如拥有奇珍异宝之人,总喜欢炫耀,以免有锦衣夜行的遗憾,只是卫丰万万没有想到,陆恒,这个才年仅八岁的小公子,竟然悄悄的摆了他一道。
“那么,小公子,你要酒干什么啊?其实吧,这这这竹叶青味道并不怎么好,那坛梨花白,窖藏了六十多年,才是酒中的极品,还有那坛女儿红,有七十多年了,香味浓郁,还有那坛绍兴黄、”
面盆般的大脸布满了汗珠,平日精明如豆的小眼睛,此刻充满了血丝,看着陆恒丝毫不理采他的劝说,一意孤行的硬是从架子上,拿下来了一罐竹叶青,卫丰感觉就向抽了他的筋一样,腿一软,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心口拔凉拔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