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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无利用+第三个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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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贼守则第二百五十条:准确评估本身实力,挑选猎物时要量力而行,绝不能由于顾及面子甚至人情压力作出错误的判断。

    盗贼守则第十三条:有足够的耐心是一个盗贼成功的基本,行动前的探查工作乃重中之重,两者相结合,违一不可。

    一直以来,我都把盗贼守则当成保命守则来看待这可以从我竟然把它全文背下来了就可以看出但在个人人身权利得不到丝毫保障的现在,以上的两条我实在没有办法遵守。只能够在“偷取”大名鼎鼎的吟游诗人的脑袋和潜入军事要塞偷取身份不明的某人之间作出选择,其两者的危险程度顶多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

    但就算只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但在又如战场般危险的时候,尽管会被嘲笑,可逃跑一百步绝对比只跑了五十步,安全上要来得有保障(这个成语是这么解释的吗)。我毫无疑问的选择了后者:什么样子的军事要塞关卡什么的也比不上牵扯到外表美形实力恐怖的两人的“感情纠纷”之间来得危险,更何况一边有帮我恢复的许诺另一边则不仅毫无好处还要我杀可能帮助我恢复的人,理所当然要选对我有利的那一方。

    因此这也是我什么也没有和阿君他们说就来到了距离小镇只有几公里远,矗立在光溜溜的荒原上的军事关卡。

    不过虽然说是所谓的军事作用,但就地理位置来看,就军事一点都不精通的我也可以看出,这个关卡根本没有一点作用,如同秃头脑袋上唯一的一根头发一般,简直是再显眼不过的袭击目标。如果真的遇到战争,此处一定是战略上舍弃的首要位置。就在平时也只是担任驿栈的作用,或者为不愿意屈尊降迂在“肮脏的”小镇旅馆的“重要人物”提供优质的住宿服务,就比如眼下。

    可是连重要人物的身份都不知道就要我行动实在是过分的强人所难,而且即使是再没有实际价值的关卡,防御力也比一般建筑物要好,更何况我还带了个大麻烦。

    “放心好了,我不会拖累你的,而且,我不去的话,你怎么知道目标是哪个?”

    伯爵大人如此微笑的宣告,并且坚定不移的用绳索捆绑住彼此的手腕,与其说是怕在敌人的领地和我走散,倒更像是以防我半路溜走,顺便执行其阻碍的作用。而其金色大洋娃娃的外表以至于我个人更觉得这次的行动像是一场小孩游戏,本人则简直像是游戏中背着洋娃娃乱晃的小女孩。尽管对现在的局面不满,然而对对方的意见我毫无反驳的余地,我的确不知道目标是谁,事实上不要说目标,在陌生的建筑物中间我根本不知道哪里是贵宾的住处哪里是关押囚犯的牢笼。

    “就没有地图之类的东西吗?你也可以形容一下目标人物的外表?”明知道已经没有讨论的余地,我仍然如同往常一般尤在做垂死之前的挣扎。

    就凭你的记忆能力?当然,我也做好了迎接独属于蒙沙和其他了解我的人一定会有的反问的心理的准备

    “外表?红色的。”

    “红色的?”

    “看,光用说的说不清楚吧!还是在一起的比较好。”

    想象中一句话把我打发并且反过来质疑我能力的刻薄话语并没有出现,但习惯于直来直往的蒙沙什么学会如同香菜黎焉一般含糊其词,然后反过来把责任推到其他人身上,让道理为自己所用的说话方式了?话说回来,让我去“偷”的行为本来就

    “怎么了?”

    “不,没有。那么,我们进去好了。”

    停止思考,我有些漫不经心的做了回答,奇怪的是对于我发呆一般的走神,蒙沙也没有如同平时一样神经质的随便发火,而是眨巴着大眼睛像真正的洋娃娃一般的乖巧等待。

    既然没有办法从委托人口中了解关卡的布局依照我的方向感,估计有地图也和没有一样,我只能在行动的过程中慢慢的摸索。不过,我相信自己的运气,平时可能总是灾难连连,但到现在为止,在我想偷什么的时候绝对可能顺利到手。

    但是,问题就出自于“我想偷什么”的上面。

    就某方面来说,作用于军事方面的建筑物最安全也是最危险的。安全是由于某些战术上的考虑,里面的建筑物格局如同迷宫,对于善擅长于躲藏以及搜索迷道的盗贼来说简直是在合适不过的藏身场所,而危险是之于我个人来说的大家都知道,迷宫对于我是什么样的感觉。

    也因此面对天井一般的格局,如果上面出现弓箭手一番乱射,我就变成刺猬的危险处境,我有些茫然的望着对面的墙壁:

    “那个,你说的重要人物的房间在哪里呢?”

    “伤脑筋,你的迷失症比听说的还要厉害呢!”耶,刚刚那句话的意思是?手腕上忽然一松,绳索那一边的大洋娃娃冲我微笑着,那笑容怎么看也不像是我所熟悉的伯爵大人,倒有十分像是钱鬼黎焉的商业笑容,然后竟然缓缓的就这么消失在光天化日之下?最后留下的只有嘲笑一般的声音:“但可以不惊动任何人来到这里也算你厉害,我要找的人反正离这里不远,所以先走一步。至于你,就好自为之吧!”

    潜行?

    这招功夫可以说是所有盗贼和杀手的家常必备能力。换句话说,会潜行就说明了他绝对不是蒙沙,蒙沙一向对这种“小偷的把戏”是嗤之以鼻的。不过,不管此人是谁,既然敢在我面前使用,就说明了他绝对有不被我这个正宗盗贼看穿的自信,或者,根本是了解我的底细没错,作为一个样样都很合格甚至完美的盗贼(就凭你那样的方向感竟然敢这么说?),我的确不擅长这可堪称为盗贼能力中基本的基本的潜行。

    事实上,与其说不擅长不如说觉得没有掌握的价值所在“只有暂时性的隐身根本就不适用”“优秀的盗贼即使不用那么下三滥的能力也成功获得猎物”一直是我的原则所在。想要像香菜那样全知全能是不可能的我很怀疑香菜怎么看的了那么多的书并且完全记住的重视速度和技巧的的必然就是要抛弃一些其他能力的锻炼。

    然而,从“洋娃娃”潜行的速度与时间来看,非常的熟练,对潜行的这种程度的热衷只有杀手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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