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我知道,有不少豪客都是冲着花经理来的,在很大程度上,她的存在相当于古时候红袖添香的红颜知己,虽然顶着不太好听的身份,但总的来说,还是拥有了一般坐台小姐所拥有不了的尊重。
这一点,我远远不如她。
考虑到我的身体状况,花经理向老总提出申请,让我在家休养了半个月。胭脂的教导不能落下,这半个月,她每天准时来我家报道,顺带着当起了保姆,照顾我的饮食起居。
自从知道花经理的过去,她便常常沉思。我趁此机会劝说她考虑清楚未来要走的路,她却睁着无辜的大眼睛说:“瑟柔姐,如果我离开,那你就不能走了。”
“如果你的留下是为了我,那大可不必。”我清浅的笑,不知不觉,笑容染上了几许沧桑,“如今的我,就如当初的花姐一样,除了留在夜场,根本没有别的去处。或许哪一天,我会如他所说被驱逐出这个城市,到时候夜总会的老板就算再有后台,也不会因为我得罪四公子之一的焰寰的。”
“所以瑟柔姐,你现在是心如死灰了吗?”冰凉的指尖抚上我微蹙的眉,她有几分不解,又有几分心疼:“姐姐,你是不是爱上那个男人了?”
“爱?”我一怔,有了片刻迷茫:“我也不知道呢。像我们这样的女子,大抵是没有资格说爱的吧。”
在他刚离开的时候,痛的撕心裂肺,对他的盼望一日胜过一日,看到相似的身影,或是与他座驾同款式的车辆,都会忍不住心跳加速。
夜深人静之时,常常想起过去的缠绵。每一点每一滴,都在回忆中逐渐沁入骨髓,成为永远抹不去的记忆。
那时候,我深深的体会到了爱一个人的愉悦和痛苦。当你想念他的时候,记忆中的一个小动作,勾起嘴角的浅淡笑容,都会充满阳光,让你不自觉的翘起嘴角傻笑。
可是在他一脚狠狠踢向我的时候,心中有什么东西便在那一瞬间破裂了。回忆变成了阴沉沉的天,但凡能想起的,都是他让我哭泣的画面。
我不是一个特别爱哭的人,纵然有委屈,也是藏在心底,面上依然笑得清婉,不嗔不怒。所以自小到大哭泣的次数,屈指可数。
偏偏其中有一半,都是因为他。
他的无情,他的冷漠,冷傲中偶尔露出的温情,都是那么生动深刻,如今时常能想起的,唯有那一个耳光,那踢掉胎儿的一脚,还有我昏过去之前听到的残忍的警告。
还能在这个城市待多久,我不知道,待一天算一天吧。总归,房子是要卖掉的,还有一些手尾也要处理好,才能离开。
胭脂双手托腮,眸子里浮现出淡淡的烦恼:“我刚来的时候,花姐姐就告诉过我,无论再得宠,也绝对不能把心遗留在男人身上。以前我不懂,可是现在,我懂了。”
“你懂了就好。”我替她把垂在脸颊边的刘海绕至耳后,轻柔的说:“不仅仅是男人靠不住,在欢场里,连朋友也是靠不住的。胭脂,你永远都要记住,你是一个人,也只有一个人。”
婊子无情,更多的时候,所表达的不是责骂,而是一种变相的提醒。
不论是爱情,亦或是友情,但凡有了感情,就平白生出许多事来。最后,赢的必定是无情的那个人。
若我早早看清这一点,又何至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