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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章地狱?十八层!
“哗哗哗........”
安融人的箭矢,如雨点般的射过来,压得曼陀罗士兵一个个全爬进泥里。有机警的士兵,边躲还还伸手出来抓那些掉落在四围的箭矢,缩着脑袋,再把箭矢给安融人射回去。
胡忧背靠在一块石头后,大口喘着气。安融人这次的进攻,要比上次来得更猛一些。这一阵箭雨,压得大伙都喘不过气来。
山谷的仗打得现在,胡忧在心里计算过,安融人的伤亡,至少也过三千了,可是安融人却依然没有放弃的意思。
胡忧直到现在还弄不懂这些安融人,为什么要冒着随时被援军操了后路的危险,在这不利于大军团和骑兵作战的地方,拼死进攻。难道吃掉他们这五千人,对安融人来说,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胡忧哪里知道,如果不是他在这里,安融人早就撤兵了。在安融人看来,弄死胡忧,比弄死西门玉凤还要来得迫切,还要更有价值。这次的进攻,整整打了半个小时,可安融人却没有撤退的意思,还在一个接一个的往前冲。部队的损失非常大,朱大能已经按胡忧的命令,把后面两个梯队,都调上来了。之前那个梯队能活着下去了,不过区区百人,而且大部分都带着伤。
肉搏战可是要比热武器战残酷得太多了,打到现在,很多士兵的兵器都都断了。尽管撤下去的士兵,全都把武器留在了阵地上,可是很多士兵用以和安融人拼命的刀枪,都是断刀。有些枪,不过只剩下个枪头,还死死的被士兵抓在手上。
至于那肠肠肚肚,血肉模糊,还是不要多看的好。弄个没有上过战场的人来,吐都把他吐死了,跟本不用等安融人来杀。那个惨呀,别提了,随手抓把泥,都能拧出血水来。
安融人又一次气势汹汹地涌了上来,这次他们居然推出来一辆霹雳车。这可是用来攻城的重武器备。一块巨石从天而降,那呼呼的风声,飞溅的尘土,将迅速卧倒在壕沟中的士兵,盖成了一个个土人。“呸”胡忧拍拍有些发懵的脑袋,吐出嘴里的泥土:“马拉戈壁的,这些安融人,太不讲理了,居然连霹雳车都用上了。他当我这里是城墙啊。”
胡忧边骂着,边后悔,刚才进树林的时候,跑得太快了。居然忘记了把这些辎重给毁掉,现在让安融人反拿过来攻击自己。经验不足,经验不足呀。
还好前锋营中也就只有这么一辆霹雳车,要是多来几辆,那可有得受的。鲁游这玩艺,能够在战场上威风几十年,直到现在,还是攻城的重要武器,那威力可不是开玩笑的。小心的探出头,安融人正推着霹雳车向这逼近。看来他们是想推近一些,调整角度,再来几火狠的。
这样下去可不行,必须得把那辆霹雳车给毁了,不然这山谷没法守。这玩艺虽然原理简直,那威力可是一点都不简单。大颗大颗的石头经过它投射出来,那是碰着就死,擦着就伤,谁受得了呀。
胡忧心想着大叫道。“朱大能。”
“是,大人。”朱大能满头泥灰的跑到胡忧的身边。
胡忧指着霹雳车道:“看到那个家伙了吗,想办法把它给我毁了。”
霹雳车四周都有安融人守着,想要冲上去,把它毁掉,那可不是容易的事。绝对的九死一生。
朱大能接到胡忧的命令之后,没有半点犹豫的说道:“是,大人。我马上带人去干掉他。”
“不,还是我去,做这种事,我有经验,这都已经准备好了。”插话的是哈里森。他的腰间绑着两个大皮囊,那里面不是水,装的全是火油。
胡忧知道在这方面,哈里森绝对要比朱大能要更适合。他深深的看了哈里森一眼,道:“小心点,我要你活着回来。”
哈里森淡然一笑道:“督将大人,你放心,我从来没想过要把命扔在这里。”
仗打到这个份上,谁都在拼命。这时候跟本没有时间想什么怕死不怕死的,不毁掉那辆霹雳车,这一谷子的人,全都得死。
哈里森一声高喊,顿时有百十号人,跟在他的身后,冲了出去。
“掩护友军,杀”胡忧大叫道。
安融人箭雨送来不少的箭矢,曼陀罗人也顾不得还在四处乱飞的箭矢了,一个个不要命似的,捡到箭矢马上就射出去。
“轰”又是一块大石头砸下来,几个躲闪不急的士兵,顿时成了肉饼。
石头落下的地方,离胡忧不过两米远。差点被砸死的胡忧,顿时就火了,把换日弓往身上一背,抓起白蜡枪大叫一声‘杀’,就冲了出去。
大能一转头,看到胡忧冲了出去,赶紧抓了把砍刀追上去。
曼陀罗士兵此时已经被打红眼了,看督将都冲了出去,也不管那么多了。一个个哇哇叫的也跟着冲锋。
五十米
二十米
十米
五米
曼陀罗人在胡忧的带领之下,居然向安融人发起了反冲锋。
忽然,山谷里传出了‘嗵嗵’的战鼓声,是红叶亲自擂起了战鼓。世界猛的静了下来,又瞬间变得更加的喧嚣。山谷里的曼陀罗士兵,无论男女,只要还能站起来的,全都哇哇叫着,在阵阵战鼓声的伴随之下,往安融人扑了上去。有些人,甚至连把像样的刀都没有。
安融人慌了,他们的脑海之中,想起了老人讲过的故事。曼陀罗士兵是有着光荣传统的,他们一但拼起命来,比谁都狠。
胡忧是冲进了敌阵,才知道自己热血上脑,做了不应该做的事情。不过此时他并不后悔。虽然他一直以来,都喜欢用在江湖上学到的那套东西,做他的生人准则,但是他毕竟是一个二十郎当岁的年轻人,他有着和普通年轻人一样的血性。那几米之外的血肉模糊,激发起了他一直隐藏着的血性,让他得以放纵一回。
紧了紧手中的白蜡枪,胡忧狂喝一声,冲进了敌军之中。白蜡枪特有的枪颤,引得枪头上下翻飞,由如寒星点点,暗夜星光,这正是那招来自太史公故事书里的枪法——青龙献爪。
青龙献爪,枪如游龙。这还是胡忧苦练这招这么久,第一次真正的在战场上使用。而且还是在这种混战之中。
平时练习的时候,胡忧一般都会给自己幻想出一个假设的对手。直到冲进这乱军之中,他才发现,原来这个青龙献爪,非常适合混战。
胡忧舞动着手中的白蜡枪,看似漫无目的,事实上却是经过计算的在乱军之中游走。他心里很清楚,以他这一枪之力,杀不了几个安融人,他的目的也不是杀人,而是尽可能的打乱安融人的阵形,让他们乱成一片。收割生命的活,让跟在后面冲上来的兄弟来完成就好了。
四方八面安融军兵,潮水般涌至。安融人虽然都很想杀胡忧立功,但是他们并不认识胡忧,不过他们认识胡忧身上的督将军服。能杀掉敌人一个督将,那可是一大军功。安融军是最重军功的,一切的荣华,都与军功相关联。所以胡忧的出现,就像是在狼群之中,扔进了一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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