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座美丽的森林,至少在布凡到来以前是美丽的。树木苍郁,枝叶繁茂,阳光穿过树枝照射到了草地上。斑斑点点的阴影洒在茂密的草丛中,各色鲜艳的花朵竞相绽放,争奇斗艳,还散发着迷人的芬芳。可惜越是美丽的东西越是可能拥有巨毒,这就是自然界的规则。美丽的外表就是它们保护自己的方式。这些美丽的花儿叫迷人香,多闻了以后,人就会逐渐麻痹,四肢不能活动,最后如果没有及时医治闻的过量还会让人停止呼吸。
森林里终年弥漫着缭绕的雾气。即使中午太阳正烈,也不会散开。雾气会使人产生幻觉,影响人的思维。很多人进了森林就会迷路,找不到出口。不过据说只要进森林不是不怀好心,那么只会迷路,还是会走出去的,不过要是不安好心就会遇到凶狠的高级魔兽攻击。森林因为常年特有的迷雾缭绕因此得名——迷雾森林。
当然布凡是不知道这些的,他不会受迷雾和迷人香的影响,也不会受任何毒药的影响。因为“他”(以后告诉你们,现在保密!别怪我买关子哦)
布凡住的树屋是在森林的中心没有人来打扰,至于魔兽,布凡是没有看到,不过他(以后就用他来表示,不用“他”了)倒是看到很多长相奇怪的温和的野兽,(那就是魔兽!笨蛋!)他和它们还交了朋友,它们经常会叼一些刚断气的小动物给布凡。
布凡就把那些动物处理干净再烤好,然后把烤好的肉分一半给叼来小动物的野兽。这样的作法导致有段时间布凡的树屋下堆了很多小动物,看得布凡傻了眼,这才知道野兽也是很喜欢吃熟食的。
不过在这段时间布凡的手艺拜那些爱吃熟食的野兽所赐得到了飞速的提高。也可能是布凡的手艺赢得了众魔兽的喜爱,才会让世人惧怕,拥有无比力量的魔兽对他很友善还和他成了朋友,重来没有攻击过他。
不过总呆在这里也不是办法。布凡站在树屋前看着自己已经住了半年的地方,心第突然冒出了不舍的感觉,这是十八年以来他呆的最开心的地方。没有烦恼,不用担心被别人知道自己的身份,不用害怕那天突然被人绑架,更不用要看到自己的父亲。不过他还是要离开这的,他要去寻找自己和鄂斯罗密欧的未来,看看这个和自己原来所在的地球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虽然在这里呆腻了也是原因之一。
看看树屋旁边那些每棵都被雷劈了几百次变的乌黑的可怜大树们,布凡更加肯定了自己的决定。还是走了的好,虽然那些树给自己烤肉带来了方便,可是全变成木炭也不太好啊,而且都变成这样了,再让它们挨劈也太不人道了。现在的树都变的成了纯黑色,风一吹都是灰。把人弄的满身满头都是灰。他还是很爱干净的。再说自己也很对不起它们,把它们由原来的树变成了木炭。如果树有生命一点会很讨厌自己吧。 所以自己还是快点离开的好。不要时间长了这些树变成了精灵来找自己麻烦。
布凡背起装有肉干以及鄂斯罗密欧留下的两件勉强还看的出是衣服不是遮羞布的包袱,狠下心要离开自己呆了半年。
突然觉得腿好象迈不动了,很沉。裤腿被什么东西咬住了。
“嗷呜”低头一看,是一只半人多高的豹子,健壮有力的四肢,乌黑油亮的毛皮,显示了这只豹子的不凡。豹子黑亮的眼睛直直的盯着布凡。
“黑豹子,你好!你咬着我裤子干吗?不是想跟我走吧?”布凡蹲下开始抚摩豹子乌黑发亮的毛发,和它开起了玩笑。这豹子还真漂亮啊。
“嗷呜!”豹子发出很享受的声音,然后很人性化的向布凡点了点头。
“真的要跟我走?”不是吧?刚刚点头是凑巧吧。
“嗷呜”很用力的点头给他看。真的拉。真是的,怎么就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呢?难道太聪明也是他的错吗?
这么看来,这豹子是真的要跟自己走了,不仅通人性还听懂人话,看来是拣到宝了“好吧,我就带着你出去,不过你的体积是不是太大了?”会很惹人注意啊!自己现在的这张脸在人堆里已经很显眼了,再加只半人高的大黑豹,是不是太扎眼了?一定会惹麻烦的。老人家不是说过不可以锋芒毕露吗?要掩藏实力。不过那话怎么说的,他不记得了。(一个人在迷雾森林半年,好象变笨了。不知道迷雾森林里的迷雾对人的智力有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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