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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偷袭都会发生在拂晓时分,当然也不是绝对,要看具体情况,但两个部落离得这么近,几乎可以说是相傍而居,那么一个部落要是有所动作,另一个部落几乎没有可能不知道。=
一个人要对上千人动手,成败估且不论,但有可能那上千人不会立即发现,如果上千人对一个人动手,虽然杀鸡焉用牛刀,但那一个人也不见得会立即发现,但上千人对着上千人动手,要是不会被立即发现,那才真是奇怪呢,除非被袭击的那上千人全都喝了蒙汗药,集体昏迷,那才会有那么一点可能。
太门部要对达可部动手,白天动手肯定不行,那是大战,要是死了太多的人,那太门部吞并达可部还有什么意义?而天黑时动手,最好的时机就是拂晓了,天黑着,却马上就要亮了,速战速决,天一亮,达可部的部众发现阿史那达可死了,也就顺势投降了。
可如果是在天黑时,就算成功打死了阿史那达可,但达可部的部众也不见得会立即知道,说不定还要乱砍乱杀一通,混战之中,两部损失都大,对于认定可以胜利的太门部来讲,这个结果不能接受!
所以,拂晓时分发动袭击,是身为强势的太门部唯一的选择!
就在阿史那太门在为袭击做准备的时候,阿史那达可也在做着同样的准备,但进攻的时间,却不是选在拂晓!
白天时翻脸,阿史那达可就知道他和亲哥哥的矛盾,只能由刀子来解决了,当有人来报告,说山丘那边的中原军队离开了,而且是在老巫师去了之后,立即离开的。阿史那达可就更加肯定了这一点,亲兄弟除了操刀子互砍之外,再没第二种可能了!
兄弟反目成仇,这在草原上并不罕见,阿史那达可也不是个感情丰富的人,不会为这种事伤心流泪的,既然要打,那就打吧,胜者为王,这是草原上的铁律!
但身为弱势的一方。那就要讲究先下手为强,阿史那达可也召集了本部落的能人,来分析了即将到来的战斗什么时候发生,一通讨论之后,很快便得出了结果!
阿史那太门要吞并达可部,那一定想要少死人,太门部的战士死了他会心疼,而达可部的战士死了太多,他也同样会心疼。因为部落合并之后,原先达可部的战士,就会成为太门部的啊,为什么要打仗。不就是为了增强实力么,要是实力都没了,那还打什么仗,还不如老老实实放羊过日子呢!
所以。阿史那达可认为太门部的战士,一定会先来偷袭他自己的帐篷,只要把自己给杀死了。那战斗很快就会结束,而结束的时间最好是在天亮之时,这样可以避免天黑时的混战,那么阿史那太门唯一可能发动袭击的时间,必定是拂晓时分!
这世上谁也不是傻子,有时候弱者也会利用智慧,击败强者的!
阿史那达可立即做出了决定,对他的心腹勇士道:“他们会在拂晓前动手,那我们就要抢先一步,吃过晚饭之后半个时辰,立即动手,先去攻打太门那个混蛋的帐篷,进去就把他给杀了,提了脑袋出来,让太门部的人看看,这时候篝火还没有熄灭,部众们还没有完全睡着,他们看得清的!”
这同样也可以避免天黑混战,只要大家不睡,又有篝火就成了,而且吃过饭后,人便会有所懒散,犯困,却又不会真的睡过去。
可这么一来,危险程度极大,如果一旦失败,去的人就不可能有活着回来的,而那时阿史那太门就不会管死多少人了,非得疯狂报复不可,达可部有全部灭亡的危险。
帐中的心腹勇士一起说道:“达可部是生还是死,就在今晚,拼了,我们都去!”
阿史那达可用尽全身的力气,在毯子上坐直了身子,道:“对,都去,不用保护我,如果你们败了,我必死无疑,而太门那个混蛋死了,就算没人保护我,我也不会有危险,一起去,你们都去,现在就去准备吧!”
勇士们起身,最后一次向阿史那达可行礼,转身出帐,再没回头,所有人都知道,这是生死存亡的一战!
离着两个部落很远的地方,杨泽命令军队停止前进,他回头望向那两个部落,离得太远,什么都看不见,就连篝火都只是星星点点,比萤火虫还要小!
付丙荣赶了过来,道:“师父,咱们要回去吗?”
果然是大徒弟,特别了解师父心里想着什么,杨泽哪有可能这么听话,你说让我走,我就走啊?走,也行,但得看看有没有便宜可捞,等捞完了再走!
杨泽笑道:“当然要回去,要不然我们出山干嘛,不就是因为出山太费时间么!”
谭正文也跑了过来,道:“师父,要不要徒儿回去查探查探,看看他们在干什么?”
杨泽摇了摇头,道:“不需要,他们干什么,我早就猜到了,不就是要火并么,关键是什么时候火并!”
常成功跑了过来,道:“大将军,可是要回去?标下愿意亲自去查探一番!”
“不需要,不需要!”杨泽笑了起来,都还挺积极的,两个穷得叮当乱响的部落,不会有什么战利品的,干嘛这么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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