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奋斗了几千年,苦熬了几千年,终于迎来了一个物质比较充裕的消费时代。也就是说,我们在继续艰苦奋斗的同时,也可以好好享受一下生活了。但许多老人,对此却没有认识,他们囿于过去的老观念,明明有条件过好日子却偏要过苦日子。他们的种种行为,不仅与社会的节拍不符,也使他们的亲人及子女十分担忧。
例如,有的老人大力推行“一家两制”:儿女吃好菜好饭,自己吃剩菜剩饭;儿女房间里都是亮丽的新家具,自己房间里都是些舍不得丢的破烂;儿女的穿戴尽可能地新潮和高标准,自己的穿戴尽可能地节约和“修旧利废”有的老人,甚至有了病痛也舍不得认真诊治,总是先自己买些药吃,实在“抗不住”了才上医院。若问他们为何这样刻薄自己,他们的回答几乎千篇一律:还不是为了儿女!
为儿女本是不错的。爱子之心,人皆有之,关键是如何“爱子”如果以为自己拼命节约,多为子女留些财富就是对他们的爱,那这种“爱”未免失之偏颇。因为未经磨难的子女,平白无故得到一笔财产,有可能滋长骄奢淫逸之心,这对他们的健康成长显然是不利的。古人对此早有认识。史学家司马光从历史的经验教训出发,主张爱子就要“教子以义方”而不能“广营生计以遗之”北宋诗人林逋也有言:“为子孙作富贵计者,十败其九。”民族英雄林则徐更是将其中的道理讲得十分透彻。他说:“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则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益增其过。”固然,按今天的社会现实,子女是可以依法继承家庭财产的,但作父母的,应将这一切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绝没有必要为了下一代人的享受,就牺牲上一代人的幸福,因为这样做,虽然遗留了一份厚重的爱,但也剥夺了下一代人经历磨难、锻炼成长的机会,这对他们是不公平的。
还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老年是人生的最后阶段“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进入退休阶段的老人们应该在“夕阳阶段”好好休养一番,享受人生的乐趣。这也是所有孝顺子女们的愿望。老人们如果反其道而行之,就有可能落得“吃力不讨好”的结果。曾经在报上看到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个正上小学三年级的女孩坚决不要她的爷爷接送她,原来她爷爷整天穿得破破烂烂的,使小女孩“很没面子”;后来爷爷意识到这一问题,注意了穿着打扮,小女孩才恢复他“护花使者”的职务。这个故事值得所有老人们深思:在当今我们生活已迈入小康社会的情况下,老人们近似自虐的“节约”并不为社会和家人称道。
那么,老人们应该怎样做,才算是善待自己呢?我认为,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老人们的生活,如吃、穿、住、用等,都应该保持与社会同步的水平。在这方面不要有意地“慢半拍”过去的一些旧东西,能用的当然要用,但有的明显“影响形象,影响市容”就不要坚持再用。其次,也要提高自己的生存质量。就是说,不要仅仅满足于“活着”还要快快乐乐地活着。只要不影响身体健康,想吃的就吃,想玩的就玩;书法、绘画、摄影、收藏、唱歌、跳舞、钓鱼、旅游等活动,感兴趣的不妨参加其中几项;节假日里,三朋四友,也可以到酒馆里聚聚,茶馆里坐坐。看到老人们健康快乐地生活,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会为之高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