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谢撤退的时候,发现拉拉也跟着走了出来。这丫头很有点光棍气质,居然什么都不带,连雨伞都扔屋子里,拎着一手机就出来了。
“哟,这还亲自送我出去呢,多不好意思啊。”魏谢嬉皮笑脸道。
拉拉:“瞧你这副嘴脸,跟二鬼子似的。我说你就没一点绅士风度,眼看现在天色已晚,小女子饿的不行了,你就不请我吃顿饭什么的?”
魏谢就听不得这个‘饿’字,从起床到现在他粒米未进,那肚子就像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一样抗议好几回了。他在口袋里摸啊摸,总算摸出了几个钢镚儿,腆着脸道:“我也想啊,可惜条件不允许。甭这么看着我,谁叫你先前催的那么紧,我连手机都忘了带就跑出来了。要不这样,我就吃点亏,让你请我一次?”
拉拉笑了:“缘分呐,同是天涯沦落人呀,小女子身上一个钢镚儿都没有。跟我比,你算是大款了,起码还有几个硬币傍身啊!”“照这么说,咱们得去吃霸王餐才行了?”魏谢随口道,看拉拉这打扮,身上揣钱的可能性确实微乎其微除非她像某些神奇的姑娘一样喜欢把钱藏在内裤里。
没想到拉拉一听这话眼珠子都亮起来了,兴奋的像个遇到白马王子的处女。如果甘脆在场,就明白小妖精的心思,这丫头逮着什么新鲜的事儿都想去尝试一下。
只见拉拉不住地点头:“行啊,只要你敢吃霸王餐老娘也敢跟着去!”
魏谢不服气了:“你还真别激我,惹急了咱马上就去,到时候看是你跑的快还是我跑的快!”
拉拉双手叉腰:“谁怕谁啊,香蕉个吧啦的,今儿谁不去谁就是乌龟王八蛋!”
“这么狠的话都说的出,看来还真非去不可了!”魏谢对拉拉竖了竖大拇指,随后一阵老神在在:“先说好啊,一会儿谁要临阵脱逃,那就得满足对方一个条件。”
“甭废话,let’sgo!”拉拉一马当先,撒了欢的就往前走。
魏谢原地不动,问:“瞧你那样儿,想好去哪儿蹲点没有,就这么埋头瞎冲累不累啊?”
拉拉闻言也不动了,讪讪道:“热血,太热血了,老娘还真没想好该去哪儿吃。”
眼下两人都是恶向胆边生的主儿,对魏谢来说,这事儿很平常,他以前做过太多比吃霸王餐更扯淡的事情。对拉拉来说,这事儿很刺激,她还真没体验过。
如果现在有位老大爷听到二人的对话,可能会忍不住感叹一句:年轻,真好。当人们手握大把可以挥霍的青春的时候,偶尔总是忍不住去做一些荒诞不羁的事情。
小妖精一点都不担心,不就吃霸王餐吗,顶多下次咱把钱还了,就说她是表演系的,这次为了体验生活做一次匪徒,想来也没人为难她这如花似玉的小女子。于是她气定神闲地问:“说说,咱去什么地方作案比较好?”
魏谢很牛逼地提议道:“当然不能去人多的地方了,咱找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吃了就跑,反正也没人会认识我们。”
“行,就这么办!我知道一地方,跟我来!”拉拉很是热血,这丫头骨子里明显有犯罪倾向。
两人此刻兴奋不已,看那脸上的表情,明显都是以犯罪分子自居,只恨不能当街揍城管一顿以表明自己的革命立场。
没走多远,魏谢脸色垮了下来。他以为这地主的女儿会领他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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