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杜美月终于找到杨广和黑龙的时候,杨广已经不是杨广黑龙也已经不是黑龙了,杨广已经完全变成了一个嗜血的怪兽,浑身上下已经没有一个好地方,即便是在无尽的黑暗中也能听见他那比野狼还慎人的嘶吼。
他已经彻底成了一部屠杀机器,已经成了个血葫芦!
黑龙的颜色变了,不是黑夜般的漆黑,而是鲜血般的血红,一个少爷一匹汗血马,两个家伙背靠背居然玩起了比赛屠杀!
只是一个用匕首,一个用蹄子!
杜美月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一把将他扔出狼群,然后从怀里拿出一把普通笛子一半长度大小的玩意,竖着吹了起来。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原来同样杀红了眼以死相拼的野狼群听了竟然立刻惶恐的撤退,连头狼以及同伴的尸体都放弃不管!
这绝不符合狼的个性准则。
可是却在杨广眼前眼睁睁的看着发生了,他喘息着,浑身是血,黑暗中根本分不清哪些是他自己流的那些是野狼的。
反正摸上去一把黏黏糊糊的让人头皮发麻!
可他竟然还笑的出来,“呵……少爷就知道死不了……老板娘会来的……呼……水……茶水……”
可是昏天黑地杜美月一路追了几个时辰才追上他,哪里会随身给他带着茶水,还好,这根本难不倒杜美月,她小心的将血葫芦二少爷扶着坐在一块岩石上,然后伸手抓了一把积雪,在手里攥着,不大一会就被融化,滴答滴答滴进杨广嘴里……
杨广是否在死撑,是否已经接近极限只有他自己知道,不过喝了杜美月的两把雪水之后他马上又恢复了一些体力,第一件事问的居然是。
“你原来还会吹箫……呵呵……咳咳……居然敢藏私……”
杜美月彻底无语了,这都什么时候了,远的不说,就说眼下这个大家都以为比狐狸还要精明聪明的二少爷,遇到狼群居然不跑不躲,而是下马带着人家杨素的宝贝汗血马一起硬碰硬,对方可不是什么军队什么杀手,而是100多匹饿的眼睛发蓝的野狼群!
不说这个,凭借他的伸手即便黑龙跑的再快在没有停歇,他弃马跳马总不算难事吧?可他竟然任凭发了疯的黑龙直接把他一路带到了潼关!
怎么没跑到塞北去,最好跑到突厥,让那些野蛮人直接把这不要脸的二少爷煮了吃了更好!
“少爷,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能坚持住么?你最重的伤口在哪?用不用我现在先给你包扎下,还是立刻进潼关城找最好的大夫医治?”
不过话到嘴边杜美月实在没办法说出难听的,看着自己男人成了血葫芦,再看着皑皑白雪上到处是野狼的尸体,至少有二三十个!
她这个曾经与狼为伍三年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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