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七八糟的城市里,最大的奢侈便是能拥有一个诡秘小巧的后花园。
有阳光时欣赏花花草草,碰到阴雨天也不必丧气,可以观察各色的昆虫在躲雨,还能闻到青草味的新鲜气味。
清风淡香,这样的氛围一久,人就被惯坏,并且企图逃脱现实。
不否认,我是一名十足的愚人,我只知道在开心的时候要更加开心,要及时行乐。
这个下午,很特别,暗桔色的自然光照,周遭的生物和气优雅,没有什么被破坏,一种半睡眠的状态。
我刚喝了茶,心情平静,身体的运作正与这个时分契合。
这样也不免让我得意,仿佛乾坤在握。
张开手指看看,没有什么奇特之处,辣眼的指甲色已经被我涂改掉,昨天晚上跳了热舞,魂灵被自己搞得七荤八素。
一个夜后,回转神来,又换了天。
清清的眼神,素色装扮。一早就听到身边的人教训,要乖,好好做良民。
说这话的没几个良民。
耳边风一向不长久。倒是记起了昨晚的那个男人,匀称结实健美的身材,坐在旁边没有跳过一支舞。不去咖啡馆,跑到这里来低调,恐怕也没有什么好居心。
想了又想,最后还是走过去跟他说了话,十句没到,我已经倒胃口,人果然是分水平高低的。
此男除情色过人,其他据我判断应一无是处。
最后勉强用眼角的余光和他道了别。
一个故事结束。
还是现在好。现在就这样傻子一般坐着,右手边一棵直挺挺的绿叶植物,呼吸也在平缓的进行,没有奇突的状况出现。
四周的分子蠕动,细细分裂,再粘合。
我好像看到这一切,又好像只是幻觉。
风飘过来。羽毛一样的份量。
我翻翻手里的小说,重复而腻味的情节看得我头皮发麻。
是不是大家都疯了,推着抢着要写出惊世的爱情故事,否则就是对不起祖宗,对不起国家。
为什么不学学孔子,人家出名也不是靠写什么亲亲爱爱。
墙根的两个仙人球默默成长到现在,刺坚而长,一副永久的战略戒备状态,这一点它不如玫瑰、月季等来的阴柔讨巧,他更像是张口就要朝人吐血,搞的别人一头一脸。
但我也不喜欢什么玫瑰、月季,更不用提其他。
我喜欢猫。这种四肢柔软的动物。
像此刻,它静静的安睡在地板上,无欲无求,拿什么也逗不起它的开心。
猫的自主力往往就是这么强,凭着性子窜上跳下,其他什么也不在它的眼界里。
它甚至可以连我的脸色都不用看。
即便这样,我还是每天都发着贱的拿猫食去诱它,它不回家,我就急得跺脚、心发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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