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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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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从他眼前拉开了妻子,他这才轻松下来。妻子的哭骂声从很远的地方传来。这女人是比叔叔更能引起人残酷的欲望的,她立即挨了揍。她是那样暴跳如雷,骂不绝口,拼力挣扎,人群中掀起波涛般的骚动,唏嘘一片。一幕戏剧到了最最激动人心的处,太阳也就下山了。

    妻子对叔叔的忠诚,在这一事件中,证明是不容怀疑的。本来造反派是要争取她的同盟,可她毫不考虑便大骂出口。将她押上历史舞台,实是出于不得已,造反派们这样想。她将叔叔视作自己的生命。在对叔叔的爱的面前,她的自尊心,她的羞耻感,全都迟钝了,只有这爱是灵敏的、活泼的、力量无穷的。这是她与叔叔不相同的地方,叔叔视光荣如自己的生命。

    这场悲天撼地的戏剧结束在日暮时分,半个月以后,叔叔便被放回了家。在那最最激动人心的演出之后,所有的场景都变得平淡无奇。叔叔这一个角色算是告一段落。而整个小镇在那惊世骇俗的场面之后,也平静下来,过了一段无风无浪的日子。

    经历了这些之后,叔叔和妻子的关系会获得什么变化呢?人们认为叔叔和妻子的感情增进了,他们成了一对真正相濡以沫的患难夫妻。所以,当叔叔日后要求离婚的时候,招了白眼。叔叔成了背信弃义的典范,所有的人都在骂他忘本。故事如果这样发展,难免落入俗套,成了一个道德训诫的故事。这样的故事,我想应当留给别人去讲,我要讲的故事是关于叔叔的痛苦方面,或者快乐方面的经验。因我以为人性最崇高的境界是欢乐的境界,快乐是比欢乐低一个级别。快乐还含有人感官方面的愉悦,但已经相当接近欢乐的最高境界了。欢乐是人的灵魂所能获得的最高愉悦,灵魂在最终获得愉悦的路途中,要经历些什么呢?历代的哲人相继歌颂欢乐,于是作为欢乐对立面的痛苦便也成为世世代代永远不衰的主题。痛苦由于是与欢乐对峙,因而也是一个崇高的境界。我却不知道像我们这些错过了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时期的末代子孙.是否有资格和可能接触痛苦与欢乐这样崇高的题材。人类的文明已创造出上万种互相践踏和自我践踏的刑罚;在伟大的历史记载中,个人的命运只是短暂的瞬间,草芥不如。我们的痛苦是那么卑微,那么毫无价值,简直称不上是痛苦,我们的快乐则只是苟且偷欢,眼烟云,简直也箅不上是快乐。我们是委琐而卑贱的人们,我们自相残杀,将白刃与红刃见于鸡毛蒜皮的琐屑摩擦之中,我们有无脸面写痛苦和快乐的故事?所以,也许我关于叔叔的故事,从根本立意上就是不存在的。我苦心经营一个不存在的故事,是为了什么?故事其实全都起源于那一天的一个突然的认识,一个人造成了我心如刀绞的经历,我想:“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快乐的孩子,却忽然明白其实不是。”从此,我常常在想“快乐”这一个力所难及的事情。然后,我就向叔叔借来一个故事。从现实出发,我只选用“快乐”这一个稍稍低级的题目,使我不致彻底失败。这是我第二次在叙述故事的起源,以后还将有第三次的叙述。

    从我叙述的初衷出发,在经历了那一场患难后,叔叔觉得这婚姻和爱情不堪忍受。他觉得婚姻非但没有像通常所说的那样分担他身受的屈辱和不幸,反而加剧了这屈辱和不幸,并且使这屈辱具有了形式的外壳,永久地保存下来,没有遗忘的可能了。可是这只是叔叔灵魂上的看法,他的肉身上,却有许多有求于婚姻的地方,比如安全感,比如温饱,比如性欲。而且,为了使自己忽略灵魂的抵触,叔叔有意无意地夸大、强调、扩张他肉身的需要,使这需要成为第一位的,与生存联系起。这是一个灵魂的休息的时期,叔叔变成了一个主义者,他变得贪得无厌。他学会了喝劣质的白酒,用报纸边缘卷粗劣的烟丝吸,到了夜里就力大无穷,花样百出,使得妻子彻夜无法安眠。他甚至学会了本地男人特有的传统本领,就是打老婆。开始,他是在自己屋子里打,关了门,不许老婆哭叫出声。后来,愈演愈烈,他们开始打到院子里来了。再后来,就打上了街。当人们看见叔叔手里握着一根拨火棍,满街撵着嗷嗷哭的女人,就好像撵着一头不肯回窝的母猪。这时候,人们便从心底里认同了叔叔,把叔叔看做是小镇上正式的居民。他们用他们那种亲呢而不无猥亵的语言议论和嘲笑叔叔,原先一个城市文化人在他们心目中那种又敬畏又排斥的地位,如今荡然无存。叔叔还学会了骂仗,这往往用于和他岳母之间。当他岳母刻毒地骂他“右派分子”或者“流氓分子”的时候,他便更为刻毒地骂岳母是“克夫命”和“绝子命”有时候,他喝了酒,就骂骂咧咧的,她们母女三代都是他养活着,几乎将他的血榨干了;他说他的婚姻简直就是一个陷阱,或者是一个圈套,他是永无翻身之日了;他还说他女人将他当做囚徒,为了她们的生计而使他失去自由。叔叔渐渐有些胡作非为,飞扬跋扈。他在家的时候,家里的气氛就分外紧张,大人孩子噤若寒蝉。也有他喝了酒反比较清醒的时候,这时候,他就捶打自己的脑袋和胸膛,骂自己不是人,没有本事和社会抗衡,与命运斗争,只能来欺侮女人,他是个窝囊废、孬种;他不再说这家庭榨他的血汗,反骂自己害了这家庭,使她们蒙受了羞耻和苦难。女人忍不住去劝他,他倒又变了脸,狰狞可怖,使得凶悍的女人见他都怕了三分。这是他在家里的表现,到了学校则又变了一个人似的。他随和,谦虚,很好说话;如有人当面说了令他难堪的话,他也装作听不见或听不懂;他还很会附和别人的意见.人们无论说什么,他总是“对,对,对”的。在后来的每一次运动的浪潮中,比如“清理阶级队伍”比如“一打三反”比如“揪出‘五一六’”他的问题总要被旧话重提,再来一番批斗,可是这已远远不能刺激小镇的居民了,甚至对叔叔也没有强烈的刺激作用了。他走过糟蹋他的大字报前时心里很平静,还有心情去欣赏上面的漫画。叔叔已变得麻木不仁,并且得过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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