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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隔着国界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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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都买来了,每次一出限量版的东西,比如白雪公主的洋装,灰姑娘的水晶鞋的模型,小丑鱼的玩偶之类的还有一个很大很大的维尼熊,实在是太大了放不下。”他抱着盒子,有些困难地比画着维尼熊的高度。

    我张大了眼睛,没想到我的一句话,简轩竟然记得那么牢,而且还非常认真仔细地帮我都收集全。

    “这些啊,都是我用打工赚来的钱买的,爸爸妈妈都不知道!有一次打工完骑车回来,路上都结冰了,差点滑一跤。还好杯子抱得紧,没有摔碎。”

    “那你人呢?人摔到没?”

    “当然摔了,还是一个狗啃泥,脸都肿了,后来跟爸爸妈妈视频聊天的时候只好说是牙疼肿的”

    等、等下啦,要是摔得一脸淤青谁相信你牙疼啊!

    “你爸妈真的看不出来那是摔的?”

    “那当然,我跟女生借了遮瑕膏!”他理所当然地说,也不想想那是干什么用的。

    “我说你借点药酒才是正常的吧”

    “那东西我自己就有,何必去借?”

    心里突然觉得很内疚,让他为我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就为了一句气话但是看着他说起那些往事而熠熠生辉的脸庞,我明白我不应该把这句话说出来,因为那就是在否定他的努力。

    “小绿是不是很感动?”他突然弯下腰凑过来看我的脸,吓了我一跳。

    我用手肘撞撞他的腰“是啊是啊,美的你。”

    “嘿嘿嘿”他仿佛一个得了一百分而骄傲地仰着头等着大人表扬的小孩一样,在公车上仰着头说。虽然我是很想摸摸他的头说“好乖”但是那个高度也太难以企及了吧。

    突然公车一个急刹车,从前方传来一声闷响,我们都还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的时候,一群人推搡着向我们倒来。夹杂着无数的尖叫声,玻璃破碎的声音,还有车前部熊熊的火焰,是爆炸!

    他反应比较快,一下子扔了盒子,然后一把护住我,两个人本来就站在下车的阶梯边上,因为平衡不稳的缘故两个人一起滚了下去,我的后脑勺重重地磕在玻璃上。而我眼前却是一片火海,只听见一声巨响,巨大的气浪狠狠地向我们掀来,简轩紧紧地抱着我,两个人和公车的门一起向车外飞去

    金岳在十字路口转弯的时候,嘴里还叼着棒棒糖。他当时正经过爆炸发生的路口,那辆距离十字路口还有数十米远的公共汽车里突然窜出一个火球,随即就传来了沉闷的爆炸声。

    他眼前到处是飞溅的鲜血和残骸,从小到大他都没有见过这么惨的景象,仿佛一瞬间他就来到了地狱。已经燃烧成一个巨大的火球的公车里,巨大的闷响和持续的爆炸声盖过了路边人的呻吟和痛苦的叫喊,几个反应快的路人纷纷用自己的手机拨打着110。

    他愣住了,周围的刹车声此起彼伏,人群都停滞在事发现场的周围。时间仿佛停滞了,人群中的一位母亲,像是突然反应过来了一样,伸手捂住了身边拉着自己的衣角的女儿的眼睛,然而已经迟了,三四岁的小女孩像是承受不住这恐怖的一幕造成的巨大视觉冲击,哇的一声哭出来。

    在小孩的哭声中,金岳突然产生了一种巨大的恐惧感,冥冥之中有什么抓住了他的心脏,让他喘不过气来。大脑里想的是,赶快离开这里,然而身体却不听使唤,双腿迈不开步伐,怎么也没有办法离开这个人间地狱的现场。

    他隐隐有一种预感,他必须去看现场,他不能离开。这个预感让他觉得全身都开始发抖。

    简轩保持着那个护着我的姿势,趴在我的正上方,我动了一下手,伸手摸到一片湿热,我知道那是血,不是我的,难道是简轩的?我挣扎着要爬起来,他因为我的动作也动了一下,闷哼了一声,那声音里浸满了痛楚,而声源就在我耳边,我被他的呻吟声吓得一点都不敢动了。

    车祸,刚才的车祸!我勉强地侧过脖子,在简轩用自己的身体给我搭盖的保护里,我看见了熊熊的火光,鲜血和残骸。我惊恐地大叫起来,那些血淋淋的断肢清晰地在我眼前,里面的白森森的骨头都看得见

    “不不要看。”简轩吃力地用手盖住我的眼睛。

    “简轩,血,你流了好多血。”

    我的手还紧紧地抱着他的背,背上温热的液体一直在流出来,那真的是简轩的血。

    “没没事”他其实疼得嘶嘶地吸气,却还跟我说“你没事就好”“傻子。”我的眼泪在他的手心底下横着流。

    “小绿才是傻子,我这么舍命保护你,你怎么可以否定我的努力”他的声音越来越小,我大声叫了起来,简轩,简轩,你醒醒,你不能睡过去。

    “我好困好累”

    “简轩,不能睡,你醒醒啊,醒醒!”

    我不能让他睡过去,但是我也不能搬动他的身体,因为我不知道他背上受了多重的伤,我强行从他的遮挡下小幅度地移动自己的身体,而他随着我的移动而发出痛苦的小声呻吟。我又立刻不敢动了,这到底如何是好?

    这一分一秒,我感觉到了温度的一点一滴的流逝,仿佛听见了死神举着镰刀一步一步靠近的脚步声。我心急如焚,可是什么也做不了。

    当刺耳的救护车的鸣笛响起的时候,对我来说那简直是天籁。医务人员很快地把他抬上了担架,我准备起身,当右手撑着地面的时候,一阵钻心的剧痛顿时传来。尚未离开的医务人员不由分说地架起我,带向救护车。

    “你们先救简轩,先救救他吧,他流了好多好多血!”即使知道自己的手可能是骨折了,但是那哪里抵得过心里的疼痛呢?我乱挥着没有受伤的另一只手,试图推开我周围的医护人员:“我没事的,你们一定先救他啊,不要管我,不要管我!”

    但是他们一边紧紧地抓着我的肩膀,一边答应着:“好的好的,我们一定会救他的。给这位小姑娘检查一下右手臂。”

    救护人员现在也忙得焦头烂额,明显是在敷衍我,我真的很想喊,你们不用管我,你们快点去救救简轩啊可是帮我检查的医生,他跟我说,骨头有点错位,我现在马上给你纠正。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一阵剧痛就向我袭来。

    “小绿!”在那锥心刺骨的一阵疼痛中,远处突然传来金岳的喊声,他被挡在已经布下防线的警戒线外,听到他叫我小绿的声音,我突然很想哭,眼眶一热,泪水迅速模糊了视线。

    就像在鬼门关走了一趟以后,他就是我看见的第一个亲人。

    一男子携带小型炸弹上车公共汽车在闹市区爆炸,街头小巷的报纸上,黑体粗体的标题都是关于这一条。金岳叹了一口气,折起报纸。那些醒目的标志提醒着他的记忆——焦黑的尸体,破碎的残骸,还有一地的鲜血,明晃晃地让人几乎呕吐。

    直到救护车和消防车一同赶到,他在人群中看见那熟悉的身影,他才明白,他不仅仅是一个看客,在那里面有他很重要的朋友。而且不止一个。

    简轩的葬礼已经过去了七天。这七天金岳不敢出门,甚至不太敢开自己房间的门。打开自己房间的门,不会再有两家父母四拼一打麻将的场景;打开家门,对门的客厅里摆的是自己的青梅竹马的遗像,几天前还有冰棺和遗体

    记忆中简轩静止的面容很安详,他总有一种错觉,仿佛他的嘴边还带着微笑。那家伙为了救元映绿结果自己死了。就如他曾经跟自己说的,要做自己喜欢的人的英雄。可是这里不是美国,也不是内裤外穿就能飞檐走壁还有不死之身的好莱坞!

    在那个人眼里,他就是唯一的英雄了吧。但是这样的代价这家伙真的是傻得让人嫉妒啊。

    外面有人敲门,金岳转动门把,打开门,客厅外站着的是元映绿。

    “我们去江边走走吧。”小绿这样说。

    江边的风很大,吹得我的长发风中凌乱。江滨上种了一排的树,绿油油的,展现着自己旺盛的生命力。白色的细沙在脚下软软地陷下去。金岳坐在木栈道的边缘看着我,

    “手臂还好吗?”他突然张口问我。我的手臂上还打着石膏,绷带绕着我的脖子,本来家里人是不准我乱跑的,但是这次情况特殊。甚至在他家,也没有受多少阻拦。

    “还好。”

    我和他走了将近半小时才到这个江滨,从那天起我不敢再坐公车,他也不敢,甚至不敢出门。他就住在简轩家对面,对于他来说,一样是一个很难面对的现实。葬礼的时候我哭得肝肠寸断,而他只是红着眼眶却不肯流下一滴眼泪。

    “你知道吗我现在还不敢相信他去了。”

    “我也不相信。”

    是的,我们两个都一直以为,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东西会永远不变,当你想要找它的时候,它永远会在原地等你。

    “所以你也不用瞒着我,你也要出国的事情啊。”

    其实前后两句话没有任何逻辑联系,我直视着金岳的眼睛,他慌乱地移开眼光。

    “我爸妈告诉你了啊。”他小声地嘟囔着。

    “嗯。”他也有因为尴尬而张口结舌的时候啊,是不是我也太高估他了。

    一阵沉默。我抬头看着天,天很蓝,蓝的几乎透明,甚至没有一丝云朵,太阳暖洋洋地照在沙滩上,而我却感受不到任何温度。

    “我也有不知道怎么说的时候。”金岳的视线也没有转回来,只是茫然地看着江水。

    他比简轩成熟得多,直接地承认“我不知道要怎么说”而不是“我不想说它就不会变成现实”但是无论是哪一种说法,中心也是那句“我不想说”而已吧。

    “真过分,留我一个在这里”那些童年的回忆已经中断了,我的两个青梅竹马,一个已经走去黄泉之国,一个却将离我而去。鼻子酸酸的,自从听到这个消息以后,我真的觉得,不但我的心是空的,简直连脑子都是空的了。三个人在一起的回忆,就仿佛被火烧毁的照片,一张一张地化为灰烬,任我怎么用力去想,都是一片空白。

    他终于回过头看了我一眼,嘴角勉勉强强地挑起一个弧度,算是在笑。

    “不是吧他不是永远在你心里,无法取代,也无人可以取代了吗?”他的眼睛里有什么亮亮的东西在闪,但是那点点晶莹一闪而逝,他又转过去看海。

    为什么我会觉得这句话里有一些不甘心的赌气成分。或许,和他从小的性格也有关系。虽然他是大人眼里的好孩子,外表上似乎也成熟了,其实他才的确是我们当中最小,最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人。在我们从小青梅竹马一起玩耍的时候,他总是最后一个不情不愿地跟上我们。在我和简轩的暧昧游戏里,他也一直扮演着一个知情而点到为止的角色。但是如果不是喜欢我们,他甚至不会有兴趣来参与我们的人生。

    他真的是我们当中最小的那个,踏不出自己想要走的那一步,一直等着别人去拉他一把。

    “他喜欢你的。”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像是把什么很保密的事情给抖露出来一样“白痴都看得出来。”

    “你说我连白痴都不如?”我踢了他的小腿一脚,他只是侧开身子。

    其实我们两个都已经明白。简轩他不喜欢我就不会自欺欺人地不想面对要搬走的现实;不喜欢我就不会一直装傻卖疯想保持小时候那样的黏糊劲;不喜欢我就不会为了我的一句话,累死累活打工把杯子看得比自己还重要;不喜欢我就不会在最危险的时候下意识地舍身保护我

    可是当那句结束暧昧的表白在阳光下明晃晃地说出来的时候,反而没有了他存在的地方。不但简轩永远地离我而去,而接下来有着同样记忆的金岳也即将远离。

    “所以我真的不喜欢你啊。”看着远处的摊贩,金岳说“我们去放孔明灯吧。”

    “笨蛋。”

    他虽然嘴毒又狡诈,还有暴力倾向,其实也只不过是一个胆小的傻瓜罢了,每次说谎的时候眼睛就会看着别的地方,这点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

    金岳跑去跟街边的小贩买了蓝色和红色的孔明灯,然后小贩帮他点着了灯芯,他拿着红色的给我,说:

    “愿意放手的话,它就可以飞了。”

    泪水急速地涌上来,控制不住的眼眶酸痛,我的视线模糊了,他递给我的一刹那,我却并没有接到,我的指尖触到他的手指,冰冷如霜。

    红色的孔明灯晃晃悠悠地升上了天空。那一团小小的红色在空中,颜色显得黯淡而孤单,中间小小的火苗在风中微弱地挣扎着,让人看着难受。

    金岳叹了口气,然后转了半身,也松了手。因为风不够大,蓝色的灯只是慢慢地往江心飘去,在我们的注视下,它缓缓贴着江面飘着,慢慢地上升,离我们越来越远,变得越来越小,只剩下小小的一点。

    “回去吧。”他突然伸手拢了一下我没有受伤的肩膀,又迅速放了手。我默默地跟在他身后,有些事情,他和我还是有默契的。

    隔着生死的国界,我们不说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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