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你想不起来而已。”
锦梓沉思了一下,有点迟疑地说:“奇怪,我还真的觉得跟你很熟悉。”
我用微波炉热了柳阿姨做的饭,还是一如既往的香,但是比起张府的大厨,确实差距不可以毫厘计。而且,那个时候的食品安全毕竟是有保障的啊。他们的鸡不是大型养鸡场几十天养出来的,菜也不是大棚农药灌出来的,土壤水源也没有污染。
饭后我请锦梓和我一起喝咖啡,他对我喝咖啡这样的东西非常不能理解,并且深恶痛绝。
晚上,我让锦梓睡在客房。
第二天我去上班之前,教给锦梓怎么开电脑,怎么用搜索引擎,怎么开电视。
我照常去上班,同事们一如既往地开玩笑,好像我只是刚刚出差回来,根本就没有飞机失事这回事。
继续工作,尤其是干着自己擅长的工作的感觉还真不错。
锦梓适应得很快,他每天不停地看书、看电视、上网,好像很迅速就弄明白了他自己的处境。
我给他买了一批符合现代审美的衣服,不得不说,他穿牛仔裤比穿西装更好看些。不过最好看的是一件时髦的改良中山装,实在很适合他沉静冷冽的气质。
锦梓一次也没有提过要回去或者过去怎么怎么样,等到他表面上已经看不出和现代人有什么不同的时候,就跟我说不要吃白饭,要去找工作。
以锦梓的身手看,当然是很适合当间谍杀手之类的,若是他的脸,自然适合当偶像派明星,不过这两类职业锦梓都不愿意干。
他又不会任何外语,又没有学历,就算我能通过一些不那么光明的渠道给他买到户口和身份证,又能干什么?
难道去做餐厅服务员?美发店小工?去卖豆浆面条?夜总会保安?
我烦恼了一阵子之后,终于拿出钱盘了个小小店面,让锦梓开了个小书店,他好像对此很满意,自己静静坐在店里看书,每天只有寥寥几个客人,获利甚薄,但够一个普通人糊口。后来小书店老板的美貌传出去,引了许多傻呵呵的女学生和花痴女上门,生意一下好起来,甚至还有星探上门,很折腾了一阵子。
但是锦梓气质冷漠,有点不怒自威,那些人也不敢纠缠。最终书店的生意就一直不好不坏。
我不知不觉把晚上的应酬都尽量推了,下班开车去接锦梓,帮他一起打烊,一起回家。
每次我隔着书店的玻璃橱窗看着锦梓低头看书的静静侧脸,都想起“大隐隐于市”
然后公司里渐渐开始盛传我被一个小书店年轻老板的美色所迷,此人还比我小六七岁有余。另一版本是那本来就是我养的小白脸。男同事和客户看我的眼光开始偷偷充满惋惜,不解或者鄙视。
不过我和锦梓对外界说法一概很坦然,渐渐大家也就习以为常。
后来在一个阴雨天,锦梓和我上了床。过了几年,他到了法定结婚年龄,我们就静悄悄地结婚了。
再后来我生了一个儿子,两个女儿,儿子很有出息,年纪轻轻找出治疗艾滋的方法,成了国际知名的医学权威,拿到了诺贝尔奖;女儿一个很活泼,长大在全世界到处游玩,不务正业,后来成了国家地理杂志的记者;另一个很严谨,成了出色的会计师。
锦梓六十八岁那年去世,终其一生被认为是平庸的书店老板。
我又多活了几年,后来被酒醉开车的司机撞死。
车头向我冲过来的时候,我突然惊醒,坐起了身子,身上汗嗒嗒的。
空气里带着栀子花的香气,微湿,我睡在早早拿出来的白蒲凉席上,旁边是锦梓。
象牙的凉榻,摆在水边柳树下,水声潺潺,微风拂面。我和锦梓在午睡。
原来是一个梦,我还在这里,还是个男人,还是张青莲。
我坐在那里,回味着梦中种种,一时心中百味翻腾。
这场梦,竟那么逼真。
是我心里深处的渴望吗?
我果然还是想做个女人,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吗?
慢慢回过神,突然发现锦梓什么时候醒了,正双目亮亮地盯着我。
我吓了一跳,勉强笑道:“你醒了,怎么了?”
锦梓慢慢皱起眉,神情有几分困惑:“我做了个奇怪的梦”
“我梦到我去了个奇怪的世界,一直在那儿生活还有一个女人,不知道为什么,我却觉得是你”“哦,”我慢慢转开看着他的眼睛,慢慢躺回榻上,看着天上的白云“时间还早,锦梓,我们再睡片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