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忘了介绍白兔,她是娇小漂亮的女孩子,她有车子,是私家车,按时下的说法,是个富二代,父亲是经商的大老板,她本人目前在家闲着,随时准备接替父亲当大老板,是无忧无虑一族。【全文字阅读】
兔子滴酒不沾,只要一沾酒,立马翻盘不省人事,情形挺吓人。一开始,谁也不相信她滴酒不沾,一次,大家起哄硬是灌她酒,拗不过便喝了一小口,当即人事不知,住了一个星期的医院。那之后,没有谁敢劝她喝酒,即使有人执意要她喝酒,大家也会帮她解释说明。
兔子虽然不喝酒,却偏偏是个喜欢凑热闹的人,尤其喜欢这种氛围,喜欢跟他们在一起嬉笑玩耍,是个挺随和爽快的人。虽然是女孩,却喜欢作东,又有车子,因而,每次聚会,有兔子在,的确方便,酒足饭饱之后,都不用找车子,直接上车。他们在一起,可谓是各取所需。
虎子遇上这样的女友,是疼都疼不过来呢,整天跟个小屁孩似的跟着,生怕哪天跟谁跑了。当然,虎子是绝对不可能如先前说过的那起碎尸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因为生怕失去而毁了兔子的。刚刚只是开玩笑,虎子为人心胸开阔,坦荡、豪爽,不是那种小肚鸡肠的人。
“嗨,嗨,干我们这一行真是没劲,一点不消停,不是说不值班嘛,也要去嘛?”虎子显然不乐意了,并且,不甘心,还是希望他尽量能够留下来。
“弟兄们,对不住大家了,”江成焕收了手机,望着虎子,把那杯啤酒倒进了肚子里,“唉,虎子,不差你这杯酒。虽然要上断魂坡,但喝都已经喝了,不差这一杯的,我干了,就算是陪罪。回头,我坐东。现在,我要借你的兔子先用一下。”
江成焕说完,一伸手拽了一把兔子。
嗨,借……
虎子瞪着猩红的眼睛,一派弄不懂的表情。
江成焕只顾把空杯子往桌子上重重一搁,一个转身携了兔子就走。
闲话少叙,言归正传。
江成焕上了勘查车,断魂坡在城郊,在崇山峻岭之中,方圆有几百公里的范围呢。那儿险峻、偏僻,并且,怪事连连,因而,谁也不愿意没事往那上面跑。但江成焕是迫不得已必须要去。
一路上,江成焕十分好奇,想尽快搞清楚那个半夜三更躺在冰冷地面上的尸体究竟是什么人。
不一会儿便进入断魂坡境界。
一路上,马尚魁一声不吭,在勘查车那小小的空间里,凭添了一份压抑来。也难怪,半夜三更起床,一个个睡得迷迷糊糊的,恐怕谁都没有好心情。不过,马尚魁平时就是不苟言笑神情,恐怕只有在美女面前,或是在关键的上司面前,才会露出难得的笑脸来。
因而,车里五、六个人,一个个绻缩在小小的空间里,谁也没有吭声。
黑夜中,除了车灯照射路面的灯光,几乎什么也看不见,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冷寂和荒凉。江成焕楞楞地盯着前方的路面,专注着车子前方蜿蜒曲折的路面紧随着灯光的转变不断地向前延伸着,觉着前方的路似乎永无止境。好在是黑夜,一个个似睡非睡,晕乎乎的任由颠簸,一定程度上冲淡了这种沉闷。
车子七拐八绕,不一会儿,便有种钻入深山老林的感觉,有种犹如钻入隧道般的死寂来。凭直觉,江成焕觉着应该是到了断魂坡境地了。
“咕——呜,咕——呜……”
忽然,黑暗中,传来一声又一声不知什么鸟的啼叫声。听到叫声,一个个竖起了耳朵。接着,又是一声,“哦――呜”声音不大,一声紧似一声,似乎瞬间便摄了魂去。
江成焕听不出这是什么动物发出来的声音,似鸟非鸟,他继续竖起耳朵,并警觉地朝四周寻望。马尚魁似乎也有一丝反应,微微挪了挪斜歪在椅子上的笨重身子,但之后又没了动静。大家似乎都有所警觉,但谁也没有吱声。
那种怪叫声持续着,觉着似乎穿过了无垠的黑夜和空旷的峡谷,感觉是那种穿越时空层面的哀鸣,如同鬼哭狼嚎一般。
他的心弦一下子提拉到了嗓子眼上。
“嗨,这该死的猫头鹰,叫得人真烦―――”
江成焕听出是痕检员张可华在嘟囔着。
啊,原来是可恶的猫头鹰在嚎叫啊,还以为是什么东西在叫呢。
江成焕的眼前立刻浮现猫头鹰那独特的眼神来。
他从小害怕猫头鹰,总觉着那双眼勾魂慑魄。他应该是听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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