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不知道布雷恩伯爵在背后作了怎么样的安排,但有一点至少是可以看得出来的,那就是他的确安排了人手来保护菲尔德家族。
就在订婚典礼结束之后的第二天上午,布雷恩伯爵就把四个人派到了易烙的家里。
那四个人分别是三男一女,那三个男的年纪大约在二十七到三十岁之间,而那个女的则是一个相貌平平的女佣。
虽然这三男一女看上去十分的普通,跟一般的佣人没什么区别。但是易烙却从他们的行为举止以及眼神当中,看得出来这四个人都不是普通人。
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不喜欢说话,只是静静地干着自己活。走路时声音极小,就好像猫一样。
虽然没见过他们出手,但既然是布雷恩伯恩派来的人,身手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但究竟到什么程度,就要通过实战来检验了。
其中两个男人是马车车夫,平时分别负责菲尔德子爵和易烙他们的出行。而那个女佣则留在厨房里面工作,负责菲尔德一家的饮食。至于最后那个年纪较大一些男人,就负责做家里的园丁。
对于布雷恩伯爵的这个安排,易烙并无意见,毕竟他们家现在的确很缺少可以担当护卫的人。但是易烙也同时认识到,这些人既可以做护卫,也可以成为布雷恩家的眼线监视他们的一举一动,这是一把双刃剑。因为他感觉到,布雷恩伯爵还没有完全信任他,正如他也没有完全相信布雷恩伯爵一样。
但不管怎么样,刚刚结成了亲家的菲尔德家和布雷恩家可以说是正处于“蜜月期”,所以易烙相信这四个保镖应该会尽全力保护好菲尔德家,暂时应该是可以放心的。
与此同时,易烙那新装修好的香皂店也正式开张了。
现在虽然是战争时期,但是不管外面其他城市打得怎么样,王都这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不管是贵族还是平民,生活还是像往常那样的过,并没有因为战争原因而有太大的改变。
另外就以在王都居住的贵族数量而言,那绝对是奥古斯城这个中等规模城市的好几倍。也正因为这里是王都,是国王陛下所在的地方,所以这里家势显赫的贵族到处都是。
在香皂店新开张的头几天,被贵族们派来购买香皂的佣人一大早就排成了长长的一队,其火爆程度比奥古斯城那边有过之而无不及。
因为自从订婚典礼结束后,那些亲自使用过作为回礼的香皂后,随即就喜欢上它神奇无比的清洁作用,开始到处打听哪里有得卖,其追捧程度一点也不比在奥古斯城时那边差。现在一听到有售卖香皂的店开张,随即就派人来买。
虽然易烙手上的存货足以供应全城的贵族,但是他知道这种火爆的场面维持得越久越好,这比任何的宣传手法更加有用。
所以他采取限量出售的方法,每天只售出三十盒的香皂,先到先得。一旦超出这个数量,就以存货卖完为由停止了营业。
由于易烙特意挑在中午最多人的时候才开门做生意,所以许多受主人吩咐一定要买到香皂的佣人为了能够买到香皂,每天一大早就开始站在店前面排队。
看到那些贵族老爷家中的佣人们一连好几天都排成长长的一队站在店门口等开门,那副景象不引人注目才怪。
如此火爆的场面,就连许多路过的平民都忍不住驻足观看。
一时间,整个王都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聊天时谈论得最多的还是香皂这种前所未见的东西,以及制造了这种具有神奇清洁作用的“魔法结晶体”的菲尔德家。
看到香皂店的生意比奥古斯城还要好,菲尔德子爵大为兴奋。他原本还打算将香皂的价钱降低一些出售的,毕竟现在是战争时期,但现在看来根本就没有这个必要。
易烙把店里的生意全都交给父亲菲尔德子爵去管,而他自己每天只用半天的时候留在作坊里面监督那些阿斯米人制造当天的出货量,然后就做自己的事去了。
这天晚上,刚刚加入王都正规军没多久而忙得几乎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的夏普和斯特朗总算拿到了两天休假,赶紧把易烙约了出来喝酒庆祝。
当易烙刚到酒馆坐下没多久,夏普立刻向易烙诉说着自己最近有多么的辛苦,多么的忙碌,那副苦不堪言的样子简直像个怨妇一样。
“你说你瘦了一圈,老实说,我还真看不出来呀,反而感觉你好像还胖了一点,看来正规军里面的伙食不错嘛。”易烙在听完他的诉苦后,无动于衷地说道。
“你究竟有没有同情心呀?我都已经辛苦成这样了,你就不能稍微同情我一下吗?”夏普非常不满地鬼叫起来。
“在王都发生这样的怪事,晚上进行巡逻也是应该的,不然会在城中造成恐慌情绪。对了,现在外面的局势怎么样了?”易烙在随便安慰了两句后,随即问坐在一边喝酒的斯特朗。
斯特朗放下酒杯沉声说:“据我所知,现在外面的形势并不好。”
夏普也插口说:“我听说,军部那边正在策划一轮新的出征任务,这下我们又要辛苦了。”
“能不能具体说一下外面的形势怎么个不好法?”
夏普叹了口气说:“由于离阿拉斯山脉最近的巴尔扎克城一直落在蛮族手中,现在我们甚至不知道从那边渗透进来的蛮族究竟有多少人。加上之前在比特城的两万蛮族,以及最初从阿拉斯山脉爬过来的五万,我估计现在渗透进来的蛮族应该不会少于十万人。而且我听说,这段时间以来,又有三个小城市被蛮族攻占了。
所以为了夺回这些被攻占的城市,可能不久之后就会有一轮新的出征任务。不过我想现在最重要的还是要夺回巴尔扎克城。因为不把这个城市夺回来,就无法阻止更多的蛮族从那里进来。”
“就像救火一样,如果不先把源头灭掉,那火势永远也灭不了,是不是这个意思?”
“差不多吧。”
“那现在整个莱恩斯还有多少可用的兵力?”
“这个我也不太清楚,但我估计应该不会少于二十万。十年前那场遍及全大陆的蛮族战争中,我们莱恩斯国一共派出了十二万兵力参战,现在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年,但这个兵力应该还是有的。至于王都这边有正规军五万。假如用这五万士兵去攻打巴尔扎克城,肯定是不够的,所以应该会向北方地区要求增兵。
因为北方地区一向是阿斯米人、比卢人、萨拉巴人这些少数民族活动的地区,所以为了防止这些少数民族发动入侵,在那里布下的兵力是最多的,但具体兵力数目以我们的身份还没有资格知道。”
易烙想了一下才说:“就算莱恩斯有二十万兵力,但是每个行省都需要一定的兵力布防,光是王都这边需要驻防的近卫军就不可能会少于两万,毕竟这里是国王跟众多神官所居住的地方。这样一算,真正可以用的兵力也不过十四万到十六万左右。
就算成功夺回了巴尔扎克城,要对付那些剩下的十万蛮族,光凭这十来万的兵力,要想跟同等数量但却骁勇善战的蛮族士兵对抗,这显然太勉强了。你们也曾经跟蛮族士兵交过手,应该知道在单兵作战的情况下,普通士兵是很难胜过蛮族士兵的。”
“这个我们当然知道,所以我想现在最好的办法还是由陛下亲自出面,向教皇那边提出各国联合出兵的提议,只有这样才能把那些蛮族赶走,那这样我们这些做骑士的也就不用那么辛苦了,真希望那些大人物们早点做决定就好了。”
就在夏普唉声叹气的时候,忽然一个刚好在他附近经过的男人突然大声叫道:“夏普?!你是夏普?”
听到有人在叫自己,夏普转头一看,只见一个二十几岁,穿着一件长袍,作吟唱诗人打扮的男人正一脸惊喜地看着他。
在看清楚对方的相貌后,夏普一下子站了起来大笑说:“原来是你这混蛋,想不到你这混蛋还活着。”
“这是什么话,小心我揍你。哦,原来斯特朗也在呀。”那个男人这才看到站在一边的斯特朗。
“很久没见了,莫尔。”与夏普的兴奋相比,斯特朗只是脸色如常地向他打了声招呼。
“你这混蛋怎么会在这里,你不是一直在奥比斯行省那边做骑士的吗?”夏普兴奋地问道。
“在成为了骑士之后,我这才逐渐发现我不适合像军队这种既野蛮又单调的集体生活,所以最后我离开了军队,去做吟唱诗人去了。”
“什么?你去做吟唱诗人?”夏普既惊讶又好笑地看着他。
莫尔瞪了他一眼说:“怎么,我不配做吟唱诗人吗?告诉你,我在许多城市可是很受欢迎的。尤其是那些年轻的贵族小姐们,对我的表演简直可以说是到了痴迷的程度。”
“虽然我以前就觉得你这家伙怪怪的,老是想些稀奇古怪的事,但没想到你竟然会做这样的事。好好的骑士不做,却去做什么吟唱诗人,你这疯子。”夏普越想越觉得好笑。
“跟你这个野蛮人说不通。对了,我那边还有几个朋友跟我在一起,介绍你们认识吧。有两个还是美女喔。”
一听到有美女,夏普顿时精神一振,赶紧说:“好,快叫他们一起过来坐,顺便我也把我的朋友介绍给你们认识。”
等莫尔走开后,夏普对易烙说:“那家伙叫莫尔.西恩斯,当年我和斯特朗在一个有名骑士家中做侍从学习怎样做骑士的时候,他也是侍从之一,所以我们很早就认识了。
后来我们一起受封为骑士之后,他就回到了家乡奥比斯行省那边服役,而我们就加入正规军,最后被分配到奥古斯城,从此就再也没有见过面,没想到今天会在这里见到他。
那家伙从我们认识那天起,就老是经常会冒出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而且胆子非常大。当年我们在那个有名骑士家中作侍从的时候,他竟然迷上那名骑士的妻子,经常都会偷偷送花或弹琴给那位夫人听,摆明了就是在勾引人家。
我们那时真担心他的举动有一天会被发现,那后果可不是开玩笑的。但没想到一直到他正式受封为骑士之后,都没有被发现,运气实在是太好了。”
易烙笑了笑说:“看来光从色胆这点来看,你比他还差得远。”
夏普苦笑说:“那家伙是个疯子,怎么能跟他比。”
很快,莫尔把他的朋友带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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