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宋风时起得比金兰殊还早些,穿衣洗漱的。
金兰殊被他的动静闹起来了,便说:“起那么早?”
“我车子坏了,要坐公交上班。”宋风时扭过头看金兰殊,“你这儿离门店那么远,我得早点出门。”
金兰殊说:“别折腾了,待会儿我捎你过去。”
宋风时却笑了:“您才别折腾了!都不顺路!”
“怎么就不顺路了?”金兰殊说,“不就一个南一个北吗?”
宋风时觉得金兰殊真的是睡迷糊了,没好气地说:“这还不叫‘不顺路’?”
“我说顺就顺。”金兰殊语气一如既往的任性。
宋风时想了一下,觉得金兰殊上班又不怕迟到,果然是无所畏惧。
于是,二人还一起去酒店餐厅吃了个早餐,才慢吞吞的出门。金兰殊将宋风时送到了购物广场,宋风时自行下车,步行到宝梵琉门店,时间还有余裕。
金兰殊在车上看了一下时间,心想果然要晚了。
但是和宋风时说的一样,金兰殊晚了也没关系的,毕竟他是老板。
苦的是说好了要等金兰殊回来签文件的欧文。
欧文也不敢催他的老板,只得打电话去小心问道:“您记得那份文件吗?今天早上要签的那一份呢?”
“知道。”金兰殊说,“在路上了。”
“嗯,好的,老板,小心驾驶。”欧文只得挂了电话,一直等、一直等。
终于,他等到了高挑俊朗的老板穿着合体西装像个模特一样的跨步进了办公室。
欧文连忙站起来迎上去,但是也不敢显出等了许久的焦躁,只笑着问道:“今天早上路上很堵吧?”
“没有啊。”金兰殊说,“很通畅。”
——那你他妈还迟到呢!煞笔老板!
欧文微笑:“哦,那就好。”
金兰殊签了字,又吩咐说:“之前的营销都是外包的是吧?我们要抓紧建立自己的营销推广部门。”
“是的。”欧文点头,“是要独立建立一个营销部门吗?设立独立的总监吗?”
“先不忙。”金兰殊说,“先在品牌部下设一个广告策划小组,让他们做一做这个季度的推广,看看成效。”
“嗯,好的。”欧文点头,“我明白了。”
金兰殊想起了以前和宋风时一起在学校读书、做模拟项目的日子,他记得宋风时似乎对这一块很有兴趣。
宋风时确实对这方面很感兴趣,之前他就尝试过去这个部门工作,只是做策划的起薪太低。他当时的条件不允许,才来了门店做导购的。
所以,当刘易斯对宋风时抛出了橄榄枝的时候,宋风时尽管出于各种理智的、情感的原因没有接住,但心里还是有动了一下下的。
现在,公司里宣布要成立这个部门,还开启内部招聘的渠道,宋风时自然不想错过,便也递交了申请表格。
“希望能成功吧!”宋风时这么想道。
事实上,对这个新部门感兴趣的人还真不少。
经历过筛选之后,只有少数人获得了最终面试的资格,其中就包括了宋风时。
面试他的是品牌总监、hr总监以及新上任的部门主管。
部门主管其实还没有正式任命,hr总监也是过来凑数的,真正拍板做决定的是品牌总监。
而品牌总监也理所当然地主导了这一场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