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你我目标太大,这里人多,你没看吗,大家穿的衣服都差不多,不引人注意。”
麻六点点头:“就你鬼点子多,那个怪物会不会派人来杀我们,我看他一准是个歹毒的家伙。”
“不怕,”简旭道:“山人自有妙计。”
“那我们去哪儿?”麻六又问。
是啊,去哪儿?这是个问题,莫名其妙的来到了古代,冷不丁的还真有些不适应。简旭想想,嘱咐麻六道:“从今后我们说话要模仿这里的人,懂吗,别让人看我们俩像天外来客似地,那样,如果怪物想找我们,就太容易了。”
麻六嘴一撇:“怎么学,之乎者也的,我不会。”
“不会也得会,”简旭狠狠说道:“不然,就等死。”
麻六气哄哄的说道:“你说你,一个大学生,有那么个体面的工作,非得去演什么戏,而我,就算是一个小保安,但是我活的也挺滋润,你非得拉着我去当什么临时演员,那个屁导演,非得安排一场跑戏,这可好,跑的真远,跑到古代来了。”
简旭嬉笑道:“本少爷不怕有事,就怕没事,死水一般的生活,我不要,这多刺激。”他说着,揽过麻六的肩,“六儿,你想,比尔盖茨有那么多钱,他能来得了古代吗,所以,这是机缘,咱们哥俩好好玩玩,走,先喂饱自己。”
两个人找了一家门面阔绰的酒楼,简旭整整衣冠,昂首挺胸的走了进去,麻六在后面一溜小跑的跟着。跑堂的赶紧过来招呼:“这位爷,楼上雅间还是大厅?”
简旭道:“雅间吧,这么多人,少爷吃不下去,还有,捡好的上。”
麻六心里暗笑,你还真会演。小二把简旭往楼上引,到了包间,拿出一副碗筷,简旭道:“怎么就一副碗筷,我们两个人。”
小二道:“您的仆人也一起吃吗?”
简旭看看麻六的打扮,才明白,道:“我们主仆在一起多年了,感情深厚,不计较,一起吃,吃完还得赶路。”
小二答应着又拿出一副碗筷。麻六气的撅着嘴,早知这样,刚刚买一件新衣服换上。
小二出去张罗菜,简旭道:“我知道你心里不服,要不这样,你做主子,我当下人,遇到什么事情都是你来解决,怎样?”
麻六道:“我没那本事。”
菜上来,简旭拿起筷子直奔那块厚厚的红烧肉,还没等夹道,“啪”的一声,手背给什么东西打了一下,疼的他“哎呦”一声,筷子落下,看着麻六骂道:“你打我干什么?”
麻六筷子都还没拿起,被简旭莫名其妙的兜头一骂,气道:“谁打你了?我为什么要打你?”
简旭看他一副冤屈的样子,把包间看了个遍,没有其他人,见鬼了,拿起筷子再去夹菜,啪!又一下,随着这声响嗖地冲进来一个人,是一个著红衣的妙龄少女,她表情严肃的说道:“这饭菜有毒,不能吃,赶紧随我走。”
简旭和麻六面对仿佛从天而降的这个红衣姑娘,傻傻的看着,呆呆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那红衣姑娘急了,“不想死就赶紧走。”此言一出,简旭拉着麻六急忙跑出包间,又腾腾的跑下楼去,大厅里食客颇多,没有人注意他们两个,等出了酒楼的门,简旭再去找那位姑娘,只见她骑在一匹枣红马上遥遥招手,两个人奔过去,红衣姑娘翻身跳下马,道:“此地不是说话的地方,我是淳于将军的属下,只有一匹马,你们两个先骑着走,前面有个卧牛坡,在那里等我。”
简旭和麻六依旧傻傻的看着她,姑娘冲简旭抱拳施礼道:“请太子快些上马,迟了会有危险。”
简旭倒是在演戏的时候骑过马,麻六是乡下孩子,也曾骑过,两个人上了马,简旭在前,麻六在后,姑娘用剑柄在马腹上使劲的打了一下,枣红马一声嘶鸣,冲向前去。
两个人骑着马跑了好一阵,灵魂好像才回到位置,这一切发生的太突然,来不及细想,那姑娘是谁?怎么知道饭菜里有毒?又为何救自己?又干嘛称自己为太子?简旭勒住马缰绳,马便慢悠悠的走起来。也不知道哪里是卧牛坡,只顾瞎跑了。
简旭看看前面,是一座大山,山间有一条路蜿蜒而上,想起那位红衣姑娘说的卧牛坡,从字面上理解,应该在与山有关,信了自己的直觉,催马向山路而去。
山高林密,道路崎岖,马蹄不住的打滑,简旭和麻六唯有下马步行,上了一道高岗,发现下面的道路平坦宽阔多了。简旭转转眼珠,这里会不会是卧牛坡?看看也没有人追赶,索性就等在此地,如果她不来,再走不迟。
马在路边吃草,简旭和麻六坐在地上等,麻六问道:“简旭,我怎么好像听她叫你什么太子,真的假的,我的耳朵有毛病吧。”
简旭道:“你的耳朵没有毛病,她是在叫我太子,我心里也懵呢,从在巷子里的那场戏,到现在的太子,太匪夷所思,像一团乱麻,慢慢理吧。”
他们两个在那里把事情反过来调过去的想,没有头绪,此时马蹄声由远及近,一团鲜艳的红向他们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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