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一脸懵逼。
“这是斧头帮的风俗习惯?”灌汤包大婶疑惑的道:“砍人之前还先给人磕头?”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盗亦有道了吧……”见多识广的眼镜大叔觉得自己有必要刷一下存在感。
你当我们是****吗?街坊邻居们都感觉自己的智商被侮辱了,可是因为距离较远又门窗紧闭,他们看得见却听不见,也只能是暂时接受这个侮辱智商的解释了。
什么情况?潘老实也惊呆了,现在的黑社会都这么义薄云天的吗?
刀疤壮汉的手下个个一脸懵逼,不是,大哥你干啥呢?我们是黑社会啊!我们是来砍人的啊!
都像你这么干,谁特么还混黑社会啊?
“大哥!”刀疤壮汉扶着潘老实,对潘小闲斩钉截铁的道:“大哥这事儿你别管了,包在兄弟身上!我回头就去收拾卷毛,妈了个巴子的,敢招惹我大哥,我弄不死他就不叫刀疤!”
哦……兄弟们都恍然大悟了,原来是因为这小子,可是这小子……他凭什么啊?
“……好。”潘小闲对刀疤壮汉的表现很满意,这个刀疤正是昨晚在真爱酒吧里请他喝酒的那个黑帮大哥,认出刀疤的时候,潘小闲也是觉得这个世界有时候真是很小。
刀疤悄悄的松了口气,我太特么机智了!不过卷毛你给老子等着,麻痹的老子差点儿就死在你手里了……
就在这个时候,忽然风驰电掣的冲进来几辆黑色SUV,“吱吱吱”的轮胎和地面剧烈摩擦的声音响起,空气中都弥漫着烧胎的味道,车门“啪啪啪”的打开,冲出来十几个身穿黑西服的彪形大汉。
这些黑西服大汉虽然穿得衣冠楚楚、西服革履的仿佛成功人士,但却个个身上透着肃杀的铁血气息,就如同经历过枪林弹雨的军人,没有人说话,在可怕的沉默中转眼间将刀疤他们几人给围在了中间。
刀疤的兄弟们当然是桀骜不驯的拔出了斧头,但是在这些黑西服大汉掏出手枪之后,刀疤的兄弟们毫不犹豫的把斧头扔在了地上,举起了双手:大大大哥,别别别冲动,有有有话好说!
一个看外表好像二十岁般年轻美丽、但却有着三十岁的成熟身材、又有着四十岁的沉稳睿智的绝美女人从车上走了下来。
她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商务套裙,衬托着她的雍容大气,她一步步款款走来就仿佛是春风桃花摇曳生姿,最惹人注目的便是她那胸前的波涛汹涌,让躲藏着的街坊邻居们比如水果摊大伯、眼镜大叔……甚至拄拐棍老大爷都是看得口干舌燥、面红耳赤。
“这又是什么情况?”街坊邻居们面面相觑,今天的事情怎么越来越看不明白了呢?
“她肯定是个大人物!”眼镜大叔再次怒刷存在感。
还特么用得着你说?街坊邻居们都鄙视的白他一眼,这可是豪华品牌奔马,每一辆售价都在百万星元以上,能开得起这车的人都是他们这些穷鬼仰望的大人物,更何况还是把这车当成面包车在用?
“难道是因为这位大人物?”年纪最大见识最广的老大爷把拐棍戳了戳地面:“斧头帮的那些人难道是因为这位大人物,所以才不敢招惹潘家父子的吗……”
“不可能!”灌汤包大婶“呸”的吐出瓜子皮,不屑的道:“不是我看不起他们,就凭他潘瘸子爷俩儿,怎么可能认识这种大人物?我看,八成是潘小闲他招惹了这大人物,大人物也来收拾他的吧?”
“有道理……”大家听得都是频频点头,这么半天了总算是有人说句靠谱的话了。
任总?潘小闲看到任红菱确实是出乎意料之外,为什么任红菱会这时候来这里?
她带着这么多保镖一出现就拔枪相向,到底想干什么?
任红菱美眸秋波扫了一眼潘小闲,然后又落到了扶着潘老实的刀疤身上,不禁眉宇间流露出慑人魂魄的煞气。
刀疤敢在真爱酒吧里闹事,任红菱当然不可能只收拾了黎胖子就算完。任红菱派人跟踪调查看刀疤,刀疤在C区的时候任红菱也不方便下手,但知道刀疤离开C区来到B区贫民窟,她就毫不犹豫的调集人手准备对付刀疤,却没想到意外的得知刀疤来贫民窟是要对付潘小闲的。
本来像这种事任红菱是从来不亲自出马的,不需要她出马,也不配让她出马。可任红菱在知道涉及到潘小闲时,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心理就巴巴地跟着赶过来了。
“放开他!”任红菱冷声喝道,这刀疤真是猖狂,竟然还敢挟持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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