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堂之上,就大明宪法由罗钰莹罗宰相亲自宣读,宪法第一条就确定了大明帝国为帝制国家,大明皇帝作为帝国最高领导者,拥有无比至上的最高权力,神圣不可侵犯!拥有最终行政权、议政权、决策权的同时为大明帝**队最高统帅,拥有绝对都统权,可以说,大明皇帝是大明帝国拥有最大的权力。
宪法中,明确了帝国宰相作为替皇帝分担朝政的助手,拥有相应行使行政权、议政权、决策权的权力与义务,朝廷内阁拥有行使议政权的权力与相关义务,六部衙拥有行使行政与监管的权力与相关义务,都察院拥有监督、督察朝廷官员的权力与相关义务,大理寺拥有帝国最高审判权的权力与相关义务,五军总督府作为大明军事统筹最高权力中心,拥有军事都统权力。
另外,锦衣卫的设立也被写入宪法中,宪法明确了锦衣卫拥有监察与保护全国官民、维护帝国安全的权力与义务,对皇帝负责,受都察院监督。可以说,锦衣卫是大明皇帝的鹰犬,却又是帝国的守护神。
锦衣卫属于保密机构,所有的官兵均由大明皇帝亲自选任。
还有,大明宪法中还明确了大明诸岛所有的土地均为大明皇室所有,大明朝廷仅仅拥有使用权与管理权。也就是说,朝廷可以使用无偿大明诸岛任何一处土地,也可以外租出去,但是必须经过皇帝的允许,同时外租所得地租一半都将归于大明皇室,皇室成员也不要求朝廷特别供奉。
这一条,是朱威特意让罗宰相改的,为的就是杜绝自己之后的子孙过奢侈糜烂的生活,当然有着大明诸岛土地的地租,其后的子孙也不见得会被饿死,除非他傻到将土地全部送给朝廷。
皇室与朝廷的分开,虽然一定层度令集权分散,但是这无常不是作为皇帝的一种考验呢?
大明宪法的出台,标志着大明封建****,可朝廷内阁的设立令大明国民多多少少拥有了议政、参与建议的权力。
朝廷内阁由五大学士与十学士组成,相当于大明帝国的智囊,其中首席大学士为大明宰相兼任,其余东南西北大学士与十学士均是有才实干的六部官员。这些人决定了大明所有官员的人事任命与国家方针是否能审议通过。
另外,内阁还设有谏言堂,有各地县国民推选出来的言官,言官的谏言代表着大明全国国民的声音。谏言堂定于每年年底举办一次,历时各地县的言官相继入京,不过在这之前两个月也就是十月份,各地县都会举办言官选举,被选中的言官候选人将会任期一年,言官拥有朝廷议政权,拥有监督地县百官的权力。
所有国民均有选举、被选举的权力!
这是大明宪法提到并是大明民主的一种独特的方式,可以说是现代封建王国的一种进步。
在罗宰相宣读完大明宪法后,又拿出了一份今年的大明发展规划:
一,大力支持农业建设与发展,争取在年底前增加粮食耕种面积达到三千万亩。畜牧业方面超过一百万头牛羊,饲养家禽超过五百万只。争取早日做到满足国民内需,摆脱从山中猎取的现状。
二,加大对国民教育与医疗的资金投入,争取在每个地县都建立起相应的学校及医院。
三,加快国民住房的建设速度,让国民能尽快住进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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