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七岁,在镇上的一户富商家里做长工,因着当天是我母亲的忌日,所以下工的时候特意向管家请了假,打算连夜赶回家里。”
“就在我路过一片玉米地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阵激烈的呼救声,我壮着胆子走过去,才发现是一群醉醺醺的混混正在……”他粗喘着气:“非礼一个姑娘。”
“我就是个废物——那群混混只是冲着我挥了挥刀子,骂了我几句,我就头也不回的跑了,任凭呼救的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远。”
何为红着眼眶:“等我后悔了,操着菜刀再跑回去的时候,那群混混已经不见了,只留下那个姑娘躺在草垛上,半死不活。”
“我把她带回了家里,她醒来之后异常安静,一点都没有要死觅活的意思。”
“她长得很好看,鬼使神差的,我喜欢上了她。”
“我打听到了她的身份,她是隔壁县赵乡绅家的独女,就在这事发生的前几天,她的未婚夫伙同她的外家一起吞并了赵家的家产,逼的赵乡绅跳楼自杀,她是逃出来的。”
“两个月之后,我鼓起勇气向她求婚,她答应了。”何为脸上升起一抹笑意。
“她怀孕了,又过了八个月,她生下来一个男娃,孩子长得特别像我。”
“她鼓励我去参军,我听她的话,加入了我党部队。我运气还不错,躲过了枪林弹雨,一路青云直上,华国成立的时候拿到了一个少将军衔。”
“后来我才知道,她要我参军,是因为把复仇的希望全都放在了我身上,好在我没有让她失望,就在我退休的前一年,她未婚夫一家除了年纪小的全都被我送进了监狱,她外家十几号人全都死在了大动乱里。”
“她以为只要能阻止我去市里看病就能防止事情败露,却不知道隔壁和我交好的老杜是从省医院退下来的。”
“当年是我对不住她,我当时哪怕是胆子稍微大上一点,当年的事情或许就不会发生。但得知是她下毒害我的时候,说不难受那是不可能的,我以为四十多年的朝夕相处,就算她是块石头,也该被我给捂热了吧!”
“直到前一阵子,阴差阳错的,我知道了一件事情。”
“当年的玉米地里,我那双胞胎哥哥正是那群混混里的一个。”
“她恨我,不是因为我当初没有及时救下她,而是因为她把我当成了我哥哥。”
“难怪孩子长得特别像我。”
“难为她忍辱负重这么多年。”
“她只是不爱我!”
说到这儿,何为合上相册。
“可我爱她,爱了四十二年零三个月。”
“事情已经成这样了,我也就没打算把这些真相告诉她,她的身体也不太好,承受不住太大的打击。”
“我死了,她也就彻底解脱了,没了仇恨的束缚,有孩子们看着,她可以过得更幸福。”
何为眉目温和,他抬头看向宋逢辰。
沉默了好一会儿,宋逢辰点了点头,叹声道:“明白了。”
就当做这些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
大概这就是爱情吧!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