蹲在床边,江枫很小心的帮冯晓晓把运动鞋脱去,她穿着粉红色的卡通棉袜,江枫有些无语的提醒一句:“晓晓,这天气挺热,你最好是别穿棉袜,不透气,捂得也难受。”
“早上起床的时候不是太晚了么,当时想着不耽误你和紫烟姐的时间,就随便拿了双袜子穿。”冯晓晓把枕头垫高,这样一来平躺也能够看见江枫,她有些不好意思问:“枫哥哥,我也没有想到今天这么热,捂久了也不知道会不会臭,要不然我去洗一洗吧。”
“那倒不用。”
事实上,即便穿着棉袜捂了很久,脱去鞋子后江枫也没有闻到异味,古人曾说过闻香识美人,这话很大程度上都挺假,毕竟女孩子总是会喷洒香水,气味也会改变,不过这句话在冯晓晓身上还是很适用。
她平时间几乎不用香水,身上总是带着一股不刺鼻但很容易识别的清香,虽说有些夸张,不过江枫真觉得冯晓晓两个脚丫子不但没有异味,还散发着与她身体上一模一样的清香。
他把冯晓晓两只脚的棉袜都给脱去,再一次近距离的看见冯晓晓两只整洁干净,白里透红的玉足,不得不承认,这或许是江枫见过最美的玉足之一。
也不知为何,江枫对女人的玉足有着特别的感觉,虽还未到痴迷的地步,但也有些偏爱。
这其实再正常不过,根据海内外专家的一致研究,在人体中玉足是韵味最浓的器官,特别是对一个男人来讲,女人的玉足是最具有诱惑力、杀伤力的致命武器。
只要从西方灰姑娘的“水晶鞋”、华夏古代女人的“三寸金莲”,甚至到民间骂人的那些童话轶事、言语词汇中,人们就可或多或少感受到足和脚,所给人留下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和想象。
江枫抛开心里的杂念,仔细查看之后发现冯晓晓两只脚底都起了几个水泡,难怪她一直踮着脚,估计就是怕水泡被踩破,江枫找来一根银针,加热消毒过后,抓着冯晓晓的脚,用针轻轻把水泡戳破。
这个过程不会有任何疼痛感,江枫很轻易的就把几个水泡给刺破,他还很仔细的把水泡里面残留的液体全部挤了出来,挤出这些水泡之后,江枫才从柜台上拿来几个创口贴,把伤口给包了起来。
“晓晓,你别把穿袜子了,免得捂出汗感染了伤口,另外你也一定别闲着没事儿把水泡周边的皮给扯了,那会造成伤口感染,也会让你很疼,知道了么?”
“我知道了。”
冯晓晓起身,把两只脚抬起来仔细查看,笑着说道:“枫哥哥,我还真是第一次见在脚底贴创口贴,看着还挺滑稽的。”
江枫洗完手回来,站在冯晓晓的前边:“是有点滑稽,不过这也是为了不让你的伤口触碰到细菌,总而言之,你可不能随便把创可贴摘了,不然的话出了问题我可不会再管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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