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想要逃跑的金玲玲,在听到这句话后,也没想太多便回过身来,才一回头,刚好迎上他的目光,下一秒,像是掉入了深渊,整个人呆住,身子动弹不得。
那双像深海一般的蓝光之眼,紧紧的锁住她的双眸,也锁住了她的思绪行为。
慕容很一双蓝眸,闪着诡谲美丽的光泽,如蓝宝石一般,映照在金玲玲的眼瞳里。
他缓缓伸出大掌,抚上这张嫩白的瓜子脸,摩搓着她光滑的下巴,仔细端详她的面容。
“真是很美丽的一张脸,不过可惜了。不听话的人......”
这双美丽的黑眸瞬间失了焦距,处在被他催眠的状态中,现在的她,可任由他处置了。
托着下巴的大掌,指甲缓缓变长,而慕容宸的蓝眸也转成了红色,欺近的脸庞闻嗅着她身上的香气。
金玲玲身上味道很香,可以想见她的血一定也很美味。
打从见到这个女人之后,这两年,慕容宸就无时无刻地盯住她。一是因为她的姿色,二是因为她跟周雪婉有相同的职业。
血干,身已冷。
一双利爪又缓缓回复成正常的指甲,他是怜香惜玉的人,舍不得让美女漂亮的脖子上留下丑陋的疤痕,所以他很轻很轻......而且,他也是很有格调的吸血鬼。
活到了这个时代,已有了先进的科技可以储藏血液,不缺食物,所以他对她,纯粹是一种喜好的要了她的命。
死去女人身上的香味,还是会让他持续的兴奋得指甲变长,虎牙发痒,眼神闪过一抹红。
幸好他及时的吃下了晚餐,没有贫血。
当慕容宸走出来时,雪婉并没有见到刚才的金玲玲——
“她呢?”
慕容宸走到了她身边,轻而易举的催眠了她,大掌轻轻执起她的手,薄唇在她的手背上印下吻,一双眼炯炯有
神地盯住她。
“跟我走。”
雪婉迷惑,乖巧地点头,没有抗拒,服从他的命令,任他牵往一旁的大屋里。
慕容宸这个英俊又幽默的男人,跟他在一起,其实除了,的确是一件愉快的事。
这男人绅士有礼、幽默大方,不但会讨她开心,还会收买她所有亲朋好友的心。
片场每个人一聊起她这个男朋友,都会举起大拇指,说她这个男朋友实在太优秀了,英俊多金,才华洋溢,凡
事都女士优先,简直就是每个女人追求的完美情人。
他不只嘴巴甜,伺候得她心更甜,一开始雪婉还会抱持着打分数的心态,因为在豫城的事情,让她是对他还是
多方质疑,但随着相处时间一久,她的心渐渐被慕容宸攻陷。
他总是在她最需要的时候出现。
例如有一天,当她拖着筋疲力尽的脚步回到庄园,他就已经为她准备好洗澡水。
当她三餐不定时,常常为了拍戏的事情忘记吃饭时,他会适时地送上食物来。
当她因为一句台词对不好而烦闷,想一人独处时,他会自动走开,给她一个不受打扰的私人空间。
而当她心情不好想找人说话解闷时,他又会适时地出现在她的面前,甚至在她疲累时,他会帮她按摩,为她送
茶水。
他的贴心程度,让人觉得他就像是一个了解女人的知己一般。
有时候,她会觉得慕容宸很不可思议,彷佛她心里想什么,他都知道。
这男人几乎挑不出缺点,只除了有一点让她感到奇怪,她发现慕容宸几乎都在晚上出现,白天根本连络不到
他,其实在豫城时,雪婉就觉得很奇怪,除了没有必要的应酬外,他都是带着她躲在苏城的森林别墅中,那里常年
不见阳光,夏天凉爽,冬天就阴冷得很。
照慕容宸的说法是,他白天很忙,连周末也一样,关于这一点,他请她多多包涵。
雪婉是无所谓的,她不是一个爱计较的女人,也不是喜欢黏着男人的女人,加上她自己本身也很忙,有时候电
影的事情,一天超过十二个小时在片场,慕容宸不在乎她以工作为重,作息不正常,她当然也不会跟他计较什么
的。
雪婉不得不承认,慕容宸真是一个完美的好情人,跟他在一起很快乐,她自认是个很理智的人,却也随着每
一次的相处,渐渐对他日久生情。
爱上这男人很危险,尽管理智这么告诉她,但她还是无法抵挡他所给予的浪漫和调情。
他除了很会逗人开心,更是了得,每一次,她都被他亲的晕晕的,她便能为甘愿
的他付出一切,与他享受这样的美好的晚。
雪婉躺在他怀里,身上的汗水交织,试图平复起伏太过激烈的呼吸。
这个男人,简直无可挑剔,可说是每个女人梦想中的情人。
她喜欢躺在他有力的臂膀内,享受吉庆过后的平静,与他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听着他的轻声细语在耳边说话,惹得她麻痒,轻笑。
雪婉是倦懒地趴在他的胸膛上,将他的胸膛当成了枕头,而他的大掌是她最好的梳子,五指轻柔的入她的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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