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施文筝来说,土豆炖鸡是一道菜,其实林禹寻是把它当主食的。
对他来说,这就是一道做起来方便,味道不错,还把主食和肉放一块儿的食物,跟汉堡没什么区别。
他端着自己的那盘子土豆炖鸡,就吃起来。
施文筝:“……”施文筝只能把菜当饭,吃了一顿。
他更想念米饭了。
林禹寻吃过饭,就跟施文筝借了书看。
处在陌生的环境,跟施文筝这样一个陌生的人相处,他其实有点不习惯,但当他开始看书,他就把周围的一切全都忘了。
等他知道他可以用施文筝的借书证去图书馆借书看,更是高兴。
可惜的是,图书馆这几天不开门。
第一天,林禹寻除了适应环境以外,什么都没干,但第二天……林禹寻主动敲响了公寓楼里其他学生的门,做了自我介绍,还表示他以后每天上午都会去超市买东西,他们如果有要带的东西,他可以帮他们带。
这所学校,是美国的顶尖学校之一,这里绝大多数都是美国学生,却也有其他国家的留学生,而这栋公寓里居住的,就大多是留学生。
虽然现在是放假期间,但留学生们大多不回家,也就在这里住着。
天寒地冻的,很多人都不愿意出门,听到林禹寻愿意帮他们带东西,不少人都心动了,甚至立刻就有人说了几样想让林禹寻帮带的东西。
林禹寻都记了下来,帮他们带了。
这件事,他告诉了施文筝。
“你是想要跟他们搞好关系?”施文筝道:“其实不用这样。”
“我是想跟他们搞好关系,兴许还有小费。”林禹寻道。
程豪说过,在大学里知识很重要,但人脉同样重要。
他现在不是正式学生,没有人会主动跟他交好,只能自己先出手。
至于小费……这边的人其实都不缺钱,他们给他买东西的钱多出一些来,他要还人家都是不收的。
当然,他看重钱,希望能以此获得自己的生活费,但目光也不会只放在这点钱上,相对而言,肯定是人脉更重要。
同时,真遇上傲慢无理的,他也不会搭理人家。
程豪说过,他们是平等的,而且尊严非常重要。
林禹寻说的不卑不亢的,施文筝看着他,突然有点敬佩。
接下来的日子,林禹寻非常忙。
他每天会出去两趟购买东西,还要在家里做饭,而其余所有的时间,他都用来看书了。
他甚至专门拿了一个本子,将书上的一些重点记下来,然后他出门买东西的时候,在路上也会看一看。
施文筝并不是内向的人,但到了国外,面对一大群跟自己肤色不一样的人,他还是变得不怎么跟人交流,同住在一栋公寓楼里的人,他大多不认识。
然而,林禹寻过来才没几天,竟然就能叫出路上遇到的绝大多数人的名字了,那些他叫不出名字的,只是因为他还没有跟对方交流过。
不仅如此,施文筝还发现,这里的人竟然都很喜欢林禹寻,连带着,一些原本跟他不熟悉的人,现在都会跟他打招呼了。
施文筝渐渐的,都不把林禹寻当孩子看了:“当初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一直是程豪在说话,你都没怎么开口,我还以为你是个腼腆的人,没想到你这么活泼。”
“我一点都不活泼。”林禹寻道,他其实是害怕跟人交流的,甚至不敢主动跟别人说话,他更喜欢过的日子,是每天待在施文筝的公寓里看书。
但他不能那样做,他需要成长。
所以,他带着一点功利心,主动接触了这个公寓里的人。
但他又保持了本心,从不贪小便宜,也就把这感情维持下来了。
施文筝只当林禹寻是说着玩的,并未当真,林禹寻也没有解释什么。
他去银行给自己开了一个账户,然后在图书馆开了之后,把绝大多数的时间,花在了图书馆里。
他是黄种人,在这个大学里,他不是唯一的,但也是唯二的,他足够显眼,能让人印象深刻……林禹寻看各种各样的书,也观察图书馆里的人,鼓起勇气,主动询问学校里的教授各种问题。
程豪说过,机会要靠自己争取,想要申请大学,只发一封邮件人家可能看了就放一边了,但多找人家几次,让人家对你有了印象,他们兴许就收下你了。
在很多差不多的人里,他们肯定选眼熟的那个。
他努力表现,他也表现地非常好。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