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火中的红影听到啸声,立即策马纷纷朝云霄奔来,距离云霄三丈处停下,总共三十七骑。所有人都披着红色斗篷,斗篷上绣着一只金色的狼头,最前面中间一个,服色与其他人无异,不过腰带的带扣上,比其他人多了一只金狼头,其余前排众人都比他略落后半尺,此人应是头目。
云霄看到这些人的装束,想起师傅所言师门叛徒,心中大致有数,咬牙发问道:“血狼会?”
对面的人并不答话,领头的面无表情地问手下:“还有三个在哪里?”
话音刚落,两颗人头便从斜刺里被丢到马下,只听一个懒洋洋却又带着几丝寒冷:“这里有两个。”一个身着白衣的青年剑客从火光中慢悠悠走了出来,与云霄并肩而立,嘴上带着一丝微微地嘲讽“小兄弟,你猜得没错,他们就是血狼会。大和尚,还有一个你打算替他超度么?”
“阿弥佗佛,小僧从来只渡人,不杀人,今日为这全镇六百条性命,佛爷也要开杀戒了。”
“佛祖在上,这话我爱听哪!你追了我几千里路要认我这个师弟,还不让我杀人,你不杀人,却比我下手狠哪!我割了脑袋给个痛快,你倒是把人家全身骨头捏个粉碎,你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啊,啧啧!”青年剑客摇头晃脑道。
说话间,一个手执槟铁禅杖的和尚倒拖一具尸首缓缓走来,三人并肩而立。
“血债累累,这些人必入无间地狱,小僧杀人,便是想死后也入地狱,杀得他们永世不得超生,方慰列为师祖在天之灵。”
“原来是两个南少林余孽!”骑士中的头领继续面无表情道,眼神中已经多了一丝杀气“也好,省得多废一番功夫。三个人,打伤钦差的就是你们?”
“阿弥佗佛,打伤钦差的罪过自然是抵赖不过,小僧还有一桩事,万请伏法,万幸诸位施主尚未远去:诸位施主离城之时,小僧不忍钦差大人再受皮肉之苦,已经将钦差及一干人等送入地狱往生了,连同刚刚这位,共一百四十二口,想必现在已入畜生道轮回,请施主查收,好让小僧再多一笔业债。”
“啧啧,大和尚,你一晚上杀的人比我一年还多,看来我们要同下地狱了。”
“也好,下地狱你依然是我师弟。”
“都说了我不当和尚”
“够了!”骑士头领几乎怒到发狂“要下地狱我送你们去!”
话刚说完,那和尚居然一屁股坐到地上,从宽袍大袖中掏出了木鱼念珠。“大和尚,你这是做什么?两个人一起上,还能有个输赢,你坐下了,真想下地狱么?”白衣剑客挠挠脑袋,很是不解地问。
“师弟错了,一个都跑不掉,”和尚指了指云霄“有这位小施主在,他们一个都跑不掉,小僧只不过替他们念念往生咒罢了。”
在场众人听到和尚的话吃了一惊,白衣剑客眯着眼睛打量了云霄几眼,收剑回鞘,退后一步,在和尚身边坐下。马上的三十七人齐刷刷地盯住了云霄。
云霄没有说话,从怀里缓缓抽出自己的剔骨短刀。落叶谷洞府的兵器间内大多是神兵利器,当年云霄刚刚猎兽的时候,觉得长剑大刀在林子里使起来不方便,所以就挑了这么一把不起眼的小刀,据说是热衷铸造兵器的祖师收官之作。当时云霄还是孩子,本身个头不大,而且只觉得短刀在密林那种小空间内用得顺手,尤其是刀子划开野猪皮的时候如切豆腐,于是就竺清一连串“好眼光”的赞叹中,霸占了这把短刀。
刀体乌黑没有一丝光泽,长半尺,宽却有一寸,只有刃口闪着一丝寒光,只有云霄自己才知道,这把短刀居然有八斤四两,比比一般长剑还要重一些,刀锷旁刻着两个字:断岳。骑士中一个壮硕的身影,骤然跃起,手上的厚背斩马刀朝云霄当头砍下,那张狰狞的连上,赫然有有个簪子扎下的血洞,左耳鲜血淋漓缺了半边!盘膝于地的和尚看着云霄愈见通红的眼珠,长宣一声佛号,叹息道:“一念成佛,一念成魔,可怜鞑子放出了一个普渡世人的杀神,怕是修罗界伏魔金刚降世了。”于是开始诵念往生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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