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迈出去的一刹那,转身握我的手说,希望我回来的时候你和我的花都还健在。
劳工的宝贝花其实是三块二买的一盆瘦瘦的文竹,骨感中透着飘逸,稀稀落落几根毛。劳工说,那叫留下的都是精华。以前这花都是劳工伺候的,我也不晓得怎么养活,但觉得他不是那种上心环保的人,估计是比较好伺候的一种。他常说,大老婆吵闹,小老婆文静。小老婆就是他的宝贝花。
为了表示我对他叮嘱的认真负责,我特地去网上查了资料。文竹喜阴。这个好,说明不要拿进拿出晒太阳,省了我的麻烦。在他走后的第四天,我觉得新加坡如此炎热的天气,应该给花浇点水了。我根据自己的饮量,认为我每天喝水最少一升,按医嘱"小儿酌减"的则,四天了文竹喝一小玻璃总不为过的。我给文竹浇了一小玻璃的水。
再过三天,现情势不好,劳工的小老婆——那个骨感美人稀稀落落的头稍开始有点变黄。我虽然相信染是一种时尚,但这小美人自内心的黄一定是病态。老实说,我对她不甚感冒,对其生灭并不太在意,但考虑到劳工走前讲的希望我们两个都健在,我怕等他回来现殪了一个,而那个偏偏不是他内心期盼的我,总归不好交代,以为我因爱生妒了。
我认真检查,现上次给的水还是太多,都三天过去了,花盆里还半盆水,赶紧把水倒了,想想不放心,应该给她加点营养,就顺势把炒鸡蛋打出的蛋壳扔了进去。人一天一个蛋,就不会挂了,我想她用量酌减,那点蛋清够维他命了。
两天以后蛋壳臭,招来点小蚊子小苍蝇,我决定把花拿到公共走廊外的花坛去。清理了营养后的药渣滓,我现骨感美人越清瘦了,枝枝杈杈都有泛黄的迹象,很有亚洲风范。我觉得美人也需要阳光照射的,不然怎么光合作用?人生病的时候,尽量不要用猛药,要使用自身抗体。花也一样吧?
今天请两个韩国朋友来家吃饭,他们看了我的家,觉得很舒适很漂亮,他们坐在我昂贵的地毯上喝果(劳工在家是绝对禁止的。以前有小朋友来家玩,每次他都不辞劳苦地把地毯卷好收起来,说是怕小朋友嘘嘘在地毯上。)其中一个说,什么都好,要是有盆绿色植物就完美了。我突然跳起来,头碰到茶几的腿上,自己抱着脚丫一阵乱跳,边跳边开门冲到花坛,然后抱着骨感美人沮丧回来,塞到他手里,告诉他,这就是他说的p1ant,我的意思是,本,她是p1ant的。只是两个礼拜忘记把她接回家,她就郁郁而终了。
我想,我只能算是渎职或过失杀人,绝对没有蓄意的企图。我太忙了,而劳工不应该把个如此娇气的小东西交给粗枝大叶的老婆照料的。因为他老婆都一天只吃一顿,还是想起来了才吃,大部分时间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