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脾气。
那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用的么?
人择剑,剑亦择主。
越是好的武器,便越是如此。
只可惜此剑未通灵,也幸好未通灵。
剑身晃动,仿佛此剑立时就要活了过来想从他掌中脱手飞去。这哪是剑,是一条剑形的小蛟,晃动蛟身,似是在提醒你,再不松手,便要噬主了。
刘一夫忙用更大的力气,捏住腾蛟剑,好不容易才将此剑收归回鞘。
坦白说,张小乙把此剑给他,有些给错人了。
此时的刘一夫还配不上此剑。
他得要修得一身至少一流的内力,再学一套还算不错的剑法,如此,才算勉强堪堪的能够使用此剑。
“喜欢吗?”
张小乙笑意吟问。
刘一夫则是一脸苦笑。
“喜欢当然是喜欢,但是,我完全配不上此物,你把它给我,是不是有些明珠暗投了?”
“哈哈哈……咱们自家的事情,又怎么能算是明珠暗投呢?就算是暗投了,又怎么样?再说了,此物是一把好剑,你也明白,你若不收下它,我又能怎么办?找人脱手,它就能得到一个好主人了吗?你该知道,江湖上大多高手其实也是穷逼,和他一样。”
一指锦天。
“他运气,有家传的宝刀,但大多数人是没有的,两手空空,什么也没有。有穷狠了的,用两片竹子绑一块铁片条子,那就算剑了,这样的穷光蛋,他买得起我们的剑吗?大概率是买不起的。”
“那买得起的是什么人呢?大多是没什么本事,可能只会一点粗浅功夫的皮毛,甚至于就是一个普通人,只不过有钱而已。”
“你看,结果无论如何此物都不可能真正的得物有所用,那为什么不能给你呢?与其在那些有钱人手里充当他们收藏的一分子,毫无价值的被收藏起来,再也不见天日,不如就给你用。”
其实有很多人比刘一夫更适合。
江湖上有很多视剑如命的侠客剑客。
他们武功高,对剑器也认识。
但那又怎么样呢?
这些人和张小乙有什么关系?
认都不认识。
认识也是不太熟。
凭什么,要把这辛辛苦苦得来的剑给他们?欠他们的?没道理嘛!
人都有亲疏远近。
既然自己用不上,那为什么不给刘一夫呢?
反正他有狮子照夜白。
锦天有新月宝刀。
虽然都不如这把腾蛟剑,但他们都是练刀法的。
反是刘一夫,手上什么也没有。
也有,玉虎嘛。
可这终究是一把短剑。
连狮子照夜白都比它长。
它实是不适合与敌正面搏杀。
既然刘一夫已经得到了他的认可,那此剑就给他了。这一趟发这么多财,不计较这区区一把剑了。
同时他心中也有个想法。
得到此剑的刘一夫,日后可以学门剑法内功,到时他们三个人并肩战斗。
三人没有短板,生存能力岂非大增。
这才是最好的投资利用,利益分配啊。
“先谢了……”
刘一夫很喜欢。
有谁不喜欢神兵吗?
哪怕他现在暂时无法控制它。
但日后总有机会的。
张小乙也是点头,他想是了,是得好好想法子给他找门内功心法了。这很难,以前他不知怎么找,因为找不到好的,找到也未必合适,但现在,也许可以找白童子想想办法。
你白童子不是想要投资刘一夫么。
这就是个机会。
对于有罗王支持的你们,想必这事不太难吧。
虽然时代不同了,武道渐渐凋零,但罗国王宫里,仍然是有一些珍藏的。与其放在王宫里默默吃灰,不如拿出来投资一下。
接下来是高原王留下的那部书典。
这书,看了,是一种丝质的绢帛所着。
高原王这是留下了一本水浇不浑手撕不破,能够经历时间考验的书。
这是高原王的一生所学。
云龙集。
此书,记录了高原王所修的武功云龙九现神功,和所学的剑法闪电霹雳剑,更重要的是他一生的经历。
当然,这是高原王手书。
这种自吹自擂的话,你要是认真你就输了。
大概高原王自己也知道自己是个什么东西,所以试图替自己洗白。此书上很多东西,就是他之自辩。
高原王说自己是家族庶子,从小不受待见,于是一怒之下就想法逃离了家族,选择靠自己。
他靠着自己,从军入伍,立功升迁,且步步高升。后来他更是大义灭亲,灭尽了自己的家族。
其实——他是北凉国的庶子。
所以他才能修学云龙九现神功和闪电霹雳剑法。
他的武道天赋还是可以的。
闪电霹雳剑法更是他一个人的独创。
是他以两门普通剑法,取长补短,去芜存菁,所自创的。
这也是他得意之处。
更重要的是他得到了腾蛟剑。
这是一般人能够得到的吗?不是。
只是因为他是北凉庶子,才有此待遇。
这待遇,放到江湖上那些郁郁不得志的人身上,他们怕不是乐坏了,继而对北凉忠心耿耿,誓死效忠。
但高原王却不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