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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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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科幻世界2001年3月号)

    看到陈平,我才真正看清了以前的自己。

    以前的我和她一样在乎存在的意义。她选择以不懈的追求去证明那个意义,而我却一直在和它捉迷藏。

    我等待它,我又逃避它。它就是我的戈多。但是,现在我已知道了,存在本身胜过一切意义。

    上篇

    这是个荒谬的时代。

    傍晚,路过中央大厦的时候,从楼顶上辟哩吧拉地掉下几个人来,像下了一场阵雨似的。大大小小的“雨点”溅落在人行道上,离我仅几步之遥。一滴红色的液体从某个破裂的躯体里飞逸而出,停在我的手背上。

    早就提醒过自己:路过这条街时要撑把伞才行。

    新世纪也没有什么不同。上个世纪的人寻短见多半是因为破产、失恋、受迫害,而如今不过再加上是“新人类”这一条——借腹生子的产物、3p人、基因优化人、与机器组合的人类或者还有秘密制造的克隆人,谁知道呢?

    要说这些人的举动,其实挺普通的。每当我从47楼的破烂公寓向窗外望去,心里老是痒痒的,禁不住想往下跳。如果一时按捺不住,真那样干了,多半和他们是一样的下场。没人会理睬我,只当是下了一阵雨。

    不,不,这种可能性我从未正经去想过,它会令我莫名的饥渴,仿佛全身的细胞都被抽去了水分。

    我一边健步如飞地绕过路障,一边掏出纸巾,狠命地擦拭手背。红色的血点不见了,但粘腻的感觉却怎么也擦不掉。

    “女士,请支持亚丹农!”一个表情慷慨激昂的青年把一张传单发到我手里。

    我用眼角余光扫了一扫传单上的字样,随手一团,扔进路边的可燃垃圾箱。“捍卫亚丹农!他是人类社会的英雄!”——这种口号根本是无稽之谈。亚丹农是凶手,被控杀害三名五至七岁的3p婴儿,他本人对此已供认不讳。

    “3p婴儿的出生固然违反了自然规律,但孩子自身无罪,一旦已成为人类社会的一分子,就应拥有生存的权利。”路边商店门口的巨型电视屏幕上正播放电视台的采访录,接受采访的是一张熟悉的面孔,带着令人讨厌的正义感。那是一位同行,不久前他替亚丹农作过独家采访,很出风头。

    我正打算把视线移开,忽见电视台记者变戏法似的抖出一份太阳报,他指着头版的照片和文章问:“陈小姐,你对3p婴儿的维护是否因为你的男友孟澜也是一个‘新人类’?孟澜可以说是个‘半机械人’,你们”

    刹那间,默周刊红牌记者陈平的脸上现出极度疲倦的神情,但又刻恢复了常态。她笑了笑,打断采访者的话:“不,孟先生不是我的男朋友。这张报是愚人节出版的,您没注意到?”厉害的女人。那份报当然不是愚人节出版的,她语意双关,要把报道的作者、读者一网打入傻瓜的行列。但那又如何?我早已修炼到刀枪不入——当然,我就是那篇桃色新闻的作者。

    我拽紧皮包快步前行,包里有具特殊功能的相机。据可靠消息,陈平今天和孟澜要在“水晶宫”附近的法式餐厅会面,一篇追踪报道可以卖两千英磅,如能配上精彩照片就能卖到五千磅。

    天色微微向晚,喧扰的市声到这里也变得低微而辽远;我沿着大道轻快地前行,仿佛走进了珍妮的画像里那个绵延着过去、现在与未来的神秘花园。

    这条路原来叫“落日大道”现在的名字叫“水晶宫”几千米长的大道整个笼罩在水晶弧顶之下,在日暮时分,晶莹剔透的顶盖反射出千万道瑰丽的光华。难怪设计如此简单大方的改建作品能名列21世纪初世界十大新建筑的第三位。这座美轮美奂的殿堂已成为世界知名的艺术圣殿,而在“水晶宫”举办画展变成了全球艺术家的最高理想。

    旅美华人作家孟澜的个人画展正在这里举行。我在入口处出示了记者证,一边的保安人员微笑点头:“小姐,这两周几乎每天都能看到你呢。”

    只是路过,我想,只是想抄近路去那家餐厅,至于以前,则是为了工作,要写孟澜的逸事,总应先了解一下他的作品。

    “这些天人少了。”我说。一眼望去,大厅里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人,清脆的脚步声在“水晶宫”里回荡。不应该是这个情形的。孟澜是被传媒炒翻天的红人——在国际艺术界暂露头角的青年才俊原来装了一双机械眼,简直成了比上世纪的绵羊多利还轰动的话题呢。

    “今天一大早,有宗教狂热分子向警署打恐吓电话,要求终止画展,说是在大厅里装了定时炸弹。”保安感触良多地摇头“警察疏散了参观者,上午搜查了整个展馆,还真的找出了三枚炸弹。下午虽然重新开馆,但一般人已不敢进场了。”

    “这么快就重新开馆,合适吗?”我随口问。

    保安笑而不语。我忽然猜到也许是引蛇出洞之计,失败一次的恐怖分子不会善罢甘休,尽早开门是等他们现身。而我,或者也成了怀疑的对象呢。真是无趣。

    面前是长列的灯光,疏落而整齐,每一盏灯下,都挂着一幅孟澜的画。三米长两米宽的一幅幅画布上涂抹着人世的浮光掠影,孟澜笔下只有色彩,没有形体。或许他认为,仅仅用变幻的色彩就能将人生写尽。

    但人生又是什么呢?那个人生与其说是他孟澜的画,不如说是一出荒诞派的戏剧。我们等待戈多,却不知道戈多是谁,从开场到落幕,就这样等待了一声。

    近了,更近了,这是第十九次看到这幅叫灭的油画了,然而目光投向它的那一瞬间,重复了十八次的感觉又回来了:躯体、意念、一切的一切,都在弹指间灰飞烟灭。刹那的幻觉转瞬即逝,但痛苦的感觉久久不能散去,除非快步走到下一幅画前——那喷泉般涌出的瑰丽色彩叫做“世界”我感觉自己的碎片又被拼合起来,再世为人。汹涌的颜色的潮水在全身的血管里奔腾,仿佛它本身就是生命的活水。

    忽然隐约有点明白:第一次看到这两幅画的时候,我以为找到了我的戈多。可是,戈多难道不是一个永远等不来的他或她么?在贝克特那出叫等待戈多的名剧中,两个流浪汉每见到一个人就去问:“你是戈多么?”问的目的仿佛就是等着被否定。换了我,我一定不问,这样一来多少还有希望留存。

    沿着原先的大道向前走,孟澜的画在路两边静静地流淌,淌成两条颜色的河流,夹带着痛苦与欢乐、希望与失望、甜蜜与忧伤。

    不知走了多久,感觉那两条河仍在身边默默地流着,在呼吸的空气里充溢着孟澜画布上的油彩味道,生命的味道。脚下踩的却已是带青苔的路面,离法式餐厅“巴黎香榭”不到十五米“水晶宫”已被抛得远远的。

    我取出相机,找好位置,正对着餐厅西面的落地玻璃墙,调到“放大取景”

    眼睛。镜头里出现了孟澜的眼睛。那是一对高精密度的微型电脑,具备与人眼相同的视觉功能。冷冰冰的“眼睛”虽然也能象人眼一样自动开合,却不能表达感情。即使是在秘密公布之前,也没有一个女人能爱上那双眼睛。

    孟澜的脸。现在这张脸上的线条非常柔和,嘴角略向上收,那可以算作一个“微笑”温情脉脉的脸。然而那对灵魂之窗是最大的败笔,冷与热的奇特对比使着张脸上的表情变得非常古怪,甚至阴森可怕。

    转换相机角度,便捕捉到另一幅容颜。坦然的目光,随和的表情,不带一丝厌恶,却也找不到半点同情与怜悯。这正是陈平的高明之处,她能把孟澜当成普通人看待。

    调整放大倍数,两个人都进了、取景框。半身照,正合用。

    她先站起来,他跟着起身,上前一步帮她拉开座椅。她仰头一笑,他忽然埋下头去,用嘴唇轻触她的脸。好小子,真配合,我的五千磅到手了。

    陈平的脸侧了一下,正对着镜头,她双眉紧了一紧,又立刻弹回原处,不自在的神情在那一紧一松之间消失了。她转过头,想必用已恢复平和表情的面孔对着孟澜说了句什么,然后拾起桌边的手袋向外走。孟澜紧随其后。

    我拾掇拾掇,立马跑到餐厅西面出口,一等两人先后出门“咔咔”又拍了两张照片,这才笑嘻嘻地向他们打招呼:“孟先生,陈小姐,我是太阳报的记者莉莉?苏,全世界都在关心你们的感情发展。陈小姐,你真的能接受一个‘半机械人’么?”

    “怎么又是你?”孟澜皱起眉头,他的表情好像在说真是阴魂不散。

    “请你适可而止吧,苏小姐。”陈平恨不能用双眼放出飞箭来射杀我。

    啧啧,何至于此,只怕是为方才的事心里不痛快,正好借题发挥。

    “我们怎么说也算是同行,留点职业道德好吗?你明知道我上个月采访时才刚认识孟澜,现在也只是一般朋友,你却在报纸上”她的目光忽然悲哀起来。

    就是嘛,怎么沦落到跟太阳报记者争道理的地步了呢?简直是自贬身份呢。

    多半是为掩饰失态的尴尬,陈平向孟澜抛下一句“再见”便头也不回地逃离战场。再见。她吐出的两个字平淡干涩,和任何美好的感觉都沾不上边。孟澜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机械冰冷的目光几乎要把我解剖。

    “她是在气你。”我说。

    “知道,”孟澜淡淡应了一声“你都看到了?”

    “有照片为证。”

    “那个吻是礼节性的。”

    “你当时表情绝佳,读者自有判断力。”

    “我们只是一般朋友,你的报道会令她困扰。”

    “读者并不在乎她的想法,只要你有心就已足够了。”

    孟澜垂下眼帘,把双臂抱在胸前,准备打持久战的样子:“我出十倍价钱买你的照片和报道。”

    “没有商量。”

    “为那种愚人节趣闻集锦式的报纸写花边新闻,难道不是为了钱么?”孟澜直视我的眼睛“抑或,是为了出名?那样的话,你可以自己扮演绯闻女主角,我不在乎。”

    “对不起,”我已放好相机准备走人“我没兴趣。”

    “那你对什么有兴趣?”孟澜冷笑“你以为你都干了些什么?”

    “我么?”我几乎是在自言自语“我在等待戈多。”

    夜雨轻轻敲着车窗,我在陈平住的公寓楼下停了车,但又犹豫着没有去推车门。

    她邀我来“谈谈”大抵是为了我写过的报道或是将要写的这一篇。说不准她会放下架子求我,我倒宁可她再“义正词严”地指摘我的职业道德——那比较像她的风格。

    摇下车窗,我向公寓楼上望去。萧萧夜雨中,隐约可见十楼a座的阳台上站着一个人。那是她吧?

    我取出相机。大楼上下亮着不少灯,那个人站的位置并未完全背光,通过相机望远镜式的功能,不仅可以看到她的姿势,连她的面部表情都不会漏过。

    陈平斜倚在阳台的扶栏上,上身前倾,头部微微上扬,目光定定地望着黑沉沉的天空中某个不可知的去处,脸上交织着痛苦、幸福、迷茫和焦虑这简直像莎剧中一个著名的场景,只差女主角张口说出那句台词——罗密欧,为什么你是罗密欧?

    忽然明白了,她一定是有了爱人。在她目光投向的夜空另一端,仿佛有一个身影,活生生地站在那里。这两个人的关系远比一般恋人复杂,而为我换来大把英磅的报道会让她的烦恼百倍增长。

    我打定主意便开门下车,陈平的倾情表演倒让我确定了自己的心情。到头来我坚持要做这篇报道的原因就是要让她不痛快。一看到她那张脸我就不爽。

    “小姐,晚上好。”身后响起一个陌生的男声。我回转头,只见一个穿棕色雨衣的男人站在两步之外的灌木丛边,雨帽压得很低,他的脸沉在黑暗里,一片模糊。我顿时感到了危险,不理睬他的问话,顾自要走。耳后响起风声——他猛扑过来,右手捂住了我的嘴,很大很粗糙的手掌,整个盖住了我的口鼻,让我没法喘气

    火焰,热辣辣的灼人的火焰在我全身的血管里奔涌。眼前也是火焰,暗红色的浓浓的火焰,火势在不断蔓延,眼看就要占据整个视觉空间——

    我现在正送她去附近的失立医院。我们可以直接在医院会合不像是抢劫伤人,情形有点怪,凶手可能是变态者。他咬了她的脖子

    好像有什么人压着我,挤着我,狠命地按着我全身的每一分每一寸。眼前的火焰颜色淡了一些,或许是因为缺氧?我也缺氧——

    什么?去急救中心?理查德警官,现在救人要紧,我只能去最近的医院是么,原来没想到是这样

    “呼”“呼”“呼”——这是我的喘息声么?全身上下仿佛有千亿只虫在咬,脖颈上却似有一只大嘴在撕扯,麻、痒、痛——我猛然睁开眼睛。

    车窗。车顶。车椅背。前面的车座上露出大半个脑袋“啊——哎呀!”我想转动脖颈,伤处剧痛难忍。

    前座的人回头张望,左手仍拿着手机。“啊,你醒了对,理查德警官,她已经醒了,大约不会有生命危险,那我就送她去急救中心见面再说。”

    讨厌的脸,讨厌的表情,讨厌的悲天悯人的架势。为什么偏偏是她来救我?或者,事情就应该这样发展:完全没有道理可言才是这个世界的道理。

    “苏小姐,你感觉怎么样?千万别动弹,不然伤口会再次出血的。我这就送你去医院。”省点力气吧,不如让我死了干净。

    “没关系,你可以不回答,我知道你这会儿没法说话。”

    嘟——嘟——前排响起的手机声残酷地刺痛了我的神经。

    “喂不,对不起,我没有空,正赶着去急救中心我没事,是太阳报的苏小姐受了伤你别来,嗳”陈平放下手机,忧心忡忡地回头望了我一眼。我听见自己喉间滚出几个混浊的音节来,大约就是:“开你的车吧。”

    “别急,一会儿就到。”她缓缓说着,车身微微一震,明显是加速了。

    一到急救中心,就有医护人员,一路小跑“你最好别插手。”

    “我帮得上什么忙?”孟澜追上来,一直跟到走廊里,被一位警官拦住了去路。“先生,对不起,您不能进去。”

    “孟澜,你在外头等一会儿。”陈平急匆匆地交代“理查德警官,他是我的朋友,你别见怪。”烦透了。我闭上双眼,但耳中仍捕捉到奇怪的声响。急促而纷乱的脚步声在走廊里回响,有喘气的声音,身体碰撞的声音,接着是压低嗓子的呼喊:“拉住他——”

    然后,听到一声痛苦的呻吟——那是孟澜。

    我一个激灵,骤然开眼,却发现自己已被推进白色的手术房,关门声把我和外界的纷扰隔离开来,无法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小姐,伤口有什么感觉?”压眉帽与口罩之间的一对眼睛炯炯地望着我。

    我懒得说话。

    “马上就给你输血,另外还要作一个附带的检查。”

    肯定有问题。我可能是感染了什么急性血液病,那个袭击我的变态狂多半也是个病人。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一切的一切,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们先抽血、输血,然后又给我作了麻醉,迷迷糊糊睡过去的时候,心里忽然冒出来一个念头:孟澜到底出了什么事?

    白色的光亮得刺眼,光源处有个声音说:“好了,好了,醒过来了。”

    我感觉到撑着我眼皮的手指移开了。“苏小姐,经诊断,你已经感染了病毒性嗜血。请你与我们配合,在这里进行一段时间的隔离治疗。”

    病毒性嗜血症?那么说我成了吸血鬼?那这究竟是个什么世界——高度发达的二十一世纪还是中世纪的欧洲?如此的光怪陆离,充斥着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是否一切都拜科技所赐?

    主治医生的表情很怪异,似乎被我吓怕了。我这才发觉自己在“嘿嘿”冷笑。陈平站在医生后面,她张了张口,却没出声。我迎向她的目光。她的眼神瑟缩了一下,转身离开了。

    走吧,走得远远的,我们原本就不是一路人,根本无法沟通。不,我甚至无法把自己当成一个“人”孟澜原本可能会明白我的,他也被当成“非人”对待。唯一的区别是,他是别人不把他当人看,我却是找不到“为人”的自我感觉。

    可是,忘了问她,孟澜有没有出事。

    不久,答案自己出现了。

    被转送到特护病房时我恰巧看到了他,那时他正躺在擦身而过的急救车上。他被发病时逃出病房的患者咬伤,也染上了嗜血症。

    看到这情形,我内心居然有几分雀跃,莫名的。

    在传染病房里过日子同蹲监狱没多大区别。这里的医生护士从头到脚都裹得严严实实,如同一具具雪白的行尸走肉。惟有脸部露出或大或小、目色不同的眼睛,闪烁着同样的戒备眼神。

    尝试使用的治疗方法是换血,用健康的血液替换我们身体里带病毒的血。但即使把体内全部血液都更换一遍,也是治标不治本。循环系统不是一般的容器,可以倒空、彻底消毒后再注满。新血刚刚注入体内就受到感染,这种不无痛苦的治疗方式无非是医者安抚病人同时自欺欺人的行为罢了。

    随着治疗的持续,技穷的医生开始越来越多地使用镇静剂和麻醉药物。我现在清醒的时间少,迷糊的时间多,但无论是哪一种状态,身体里都仿佛有另一个生命在燃烧。我并不害怕。

    有什么可怕的呢?有月亮的晚上我拉开窗帘,让自己沐浴在纯净得像水银一般的月光里——吸血鬼据说总在月明之夜露出獠牙。即使我忽然间变成狼女,也不会大惊小怪。没什么是不可能发生的,我已学会接受现实。

    我望着窗外的月亮,听见自己的喘息声越来越急。

    月亮变成红色,愈来愈红。

    我伸出双手,想用痉挛的十指把这红月亮撕个粉碎,可却只能徒然地在窗玻璃上摩搓着手指。指甲划在玻璃上,干涩的“吱吱”声让我情不自禁地磨起牙来。

    我的血液里有什么东西在发烫,大量镇定药物却压抑着燃烧的欲望。

    我直挺挺地扑倒在床上,把牙齿和手指深深抠进被褥里。

    无须内行也看得出来:现在的治疗方式只是饮鸩止渴,慢性死亡。但这也不坏,我终于可以逃脱,出离这个“鸡肋”世界。为什么没有早点了断,这个无味的现实中又有什么让我留恋?我一直都不大明白。

    死亡不见得是比活着更坏的事,虽然也不一定更好。两者都得不到证明,因为去它那里的人一概没有回来过。现在我便是从人生的滑梯上慢慢往下溜,脸上的表情很轻快,但双手仍下意识地抓紧滑梯两边。

    一日,那个女人意外地出现,告诉我也许不必再往下滑了。望着她伸出的援助之手,我没来由地怒从心起,狠狠地咬了她一口。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在我住院的第三周或第四周,病员和医务人员之间流传着一种说法:所有的患者都将被送到太平洋上的皮亚诺萨岛,表面上说要送我们去治疗,私下里的猜测则多半认为是要把我们送到远离人世的地方隔离起来,甚至不排除半途就把我们沉到海里去的可能性。

    集中收治病毒性嗜血症患者的一号住院楼已经是个鬼影幢幢的地方,我们大部分时间在睡觉、换血,偶尔起床,便摇摇晃晃、睡眼朦胧地互相串门;说话大都口齿不清,脑袋耷拉着,双臂下垂,如同软骨病患者。即使是这样,迷离的眼神中,依然闪烁着对血的欲望。

    沦落到这个地步的吸血鬼们,因为那一个传言惶然起来。时常能见到病人在走廊上幽灵一般来去,口中含糊不清地哀叹:“听说了吗?是要把我们处理掉呢——”

    隔壁的患者原本是歌手,这些天一醒过来就大唱lavierose(玫瑰人生)。

    虽然我闭着双眼,

    当你吻上我的脸,

    我看到了玫瑰人生,

    把你的爱都给我,

    那生活将永远是

    玫瑰色的人生。

    就算真的有那样的人生,按他这种阴森森的唱法也只能叫“灰暗人生”正好给这里上演的新版地狱篇作背景音乐。

    不得不承认,当陈平出现在我面前,我居然头一回不觉得她讨厌。她清澈的眼神似乎是这个迷乱的世界中唯一可靠的东西。

    “苏小姐,明天我没法来送你,所以现在提前向你道个别。”

    “明天?什么明天?”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没听说?明天要送你们到皮亚诺萨岛集中治疗。”

    “治疗?是人道毁灭吧?”

    “怎么会这样想呢?”我的话让她不安了,她一个劲地解释“确实是治疗。皮亚诺萨岛是一个培植人造植物血的基地,我一位朋友帮忙联系的。五位接受前期实验的患者在用人造植物血替换血液后,嗜血症的症状已基本消失”

    我冷笑。

    为什么是她的朋友帮忙联系?这又关她什么事了?她要炫耀自己的神通广大还是单纯地“我为人人”?

    “你还是不能信任我么?”她脸色暗淡下来“好吧。”她垂下头,脱掉右手的胶皮手套,把那只手递给我“告别的时候握握手吧。”

    我瞟了一眼她伸出的手。那手背上贴着一块止血胶布。

    按照医院规定,为避免发生以外,进入一号楼的人员都要戴大口罩和胶皮帽,还要穿上厚厚的工作服,特制的高领子紧紧护住脖子:戴胶皮手套,不得暴露皮肤。

    因为顾及我的感受,她居然违反规定。

    可是我的感受对她这么重要?

    我忽然觉得生气,觉得受了侮辱。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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