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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第四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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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铭德此番在深城开业, 深城本地的同行确实都没有来。主要都碍于尚家的面子, 听过那些夏家传出来的话以后, 谁都不会无聊到为了一家外地公司去得罪业内大佬。

    叶白情却不知道这些,她坐在桌边,环顾店里的精致。铭德餐厅的选址不错, 在深城一处交通颇为便利的高楼。

    宴会还没开始,她低下头拿出发出震动的手机,手机里是上次聊过天的海外同行菲比。

    菲比问她:“白,你现在还在国内吗?”

    叶白情问:“是的,怎么了?”

    菲比:“过段时间我可能会去你的国家一趟, 带个朋友。”

    叶白情愣了愣,想起对方之前的倾诉:“是那位得了厌食症的朋友吗?”

    过了很久菲比才回复她:“她的情况很糟糕,我已经没有办法了,白,我很担心她。”

    叶白情叹了口气, 放下手机, 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情绪这个东西, 真是神奇, 当初那样强烈的绝望,绝望到让她对生死都失去了畏惧,现在她摆脱困境后再试图回忆, 竟连一点点当时的心情都想不起来了。

    一旁的丈夫注意到她的动作,问她:“怎么了?又不舒服了吗?”

    孕吐的心理阴影虽然消散,让她逐渐可以吃下一些东西, 但生理上的反应还是存在的,有的时候她仍旧会因食物反胃,但那都在正常的范畴。

    叶白情摇摇头,将这件叫人担忧的事情压下,拿起桌上的菜单翻看起来。

    菜单不是专门给她定制的,因此也不存在照顾孕妇口味什么的,她看着看着,便也开始担心起自己一会儿自己是否会不舒服了。

    大喜的日子,自己来捧场,别场没捧好,反而给人家铭德惹麻烦。

    正想着,有铭德的工作人员过来邀请:“叶小姐是吗?金总监叫我过来给您换个位置。”

    叶白情愣了一下,跟丈夫起身,被带到一处窗边落座,周围的人不多,她和丈夫还疑惑呢,店员已经放下了一个黄铜质地的小壶:“叶总监说您可能会对气味比较敏感,这附近视野比较开阔,绿植也比较多,应该会让您舒适一点。金总监现在正在忙,突然想起来,就叫我出来给您重新安排一下位置。”

    他走后,叶白情还有些呆滞,没想到金窈窕这么忙碌还能记起照顾自己的特殊体质。她丈夫一路都表现得挺理智,此时却也不免露出几分感动:“这家店真是怪有人情味的。”

    叶白情听到这话后笑了笑,可不是嘛,心里一下就宽敞许多,随即才嗅到那个铜壶里的香味:“吊梨汤?”

    她打开盖子看了眼,果然是吊梨汤,雪白的梨块被炖成柔软的淡黄色,微酸的香气伴着热力扑面而来,嗅到这股香味的瞬间她口水就不由自主地泛滥了起来,立即倒出来喝了一口,随即瞪大眼睛:“唔!”

    里头放的绝不仅仅是梨。稠厚的汁水甜得一点不腻,水果的清香率先涌进鼻腔,随后层层叠叠丰富的酸鲜,跟鲜梨搭配得完美无缺,她喝了几口,就忍不住探头仔细朝盖子里看,果然见汤汁里漂浮着几粒湿润的梅干。

    叶白情看着梅子,忍不住笑了,真是家奇怪的餐厅,叫人来捧场都能捧得心里暖洋洋。

    金窈窕捻了颗酸梅丢进嘴里,咂摸了下滋味后点头,今年新上的杨梅,她烘干以后拿蜂蜜腌起,里头还放了其他品种的梅干,腌好后湿润酸甜,十分开胃。

    屋子里混杂着各式各样的香气,却盖不过她嘴里的这口清爽,屠师父掀开熏炉,勾出里头汁稠软糯的熏肉,一群小徒弟们立刻上前待命,宛若一只只排队等待剃毛的小绵羊。

    烤肉切薄片,整齐又漂亮地码在四方盘的一角,另三边分别是醉蟹、 卤鹅掌和腌泡菜。泡菜是金黄色的,跟外头常见的任何一种都不同,表面敷有厚厚的酱汁,被腌得乖顺柔软,是金窈窕最近用坛子里泡菜水琢磨出的新玩意儿。

    前菜碟陆续整齐出现,一只小徒弟问:“可以了吗?”

    这伙被带来的徒弟虽然尚未出师,可学艺多年,近来又被安置在铭德食堂工作,早已经学会了怎么合理有序地安排忙碌的工作。金窈窕看得满意,他们越能扛事儿,就代表她需要操心的事情越少,扫了眼那堆整齐划一的盘子,她将手里的酸梅撂下道:“可以。”

    她洗了洗手,观察了一下还在沸腾的蟹黄锅,随即踱步到另一排烤箱,里头亮着光,照在数只表皮油亮的鹅上。

    这道菜是她跟着父亲学的,后来自己改良过后,又赋予了它新的滋味。

    其实父亲在除了家以外的地方很少做饭,别说店里,就连铭德本部公司很大的研发新菜的餐厅他都很少去。

    金窈窕以前还觉得奇怪,问过父亲为什么,父亲那时候只笑了笑,说自己学的金家菜不多,在师门里表现的天赋也平平,没必要出来露手。

    天赋。

    手艺人的行当,最讲究的就是天赋。但不是每个大师都幸运地能遇到一个有天赋的好徒弟的。金爷爷的运气就不太好,家里的孩子暂且不说,就连最终被选中继承衣钵的亲传弟子屠师父,最大的优点也是老实勤奋,而并非有天赋。

    金窈窕打开烤箱盖子,烤鹅的香气飘出来,引得周围许多小徒弟引颈观望,鼻翼翕动

    金窈窕笑了笑,拿起一只筷子。

    烤箱里的肥鹅只微微一碰,酥脆的表皮就应声而破。

    **

    店里,金父最后一群在深市结识的朋友也到了,招呼完客人,他始终不进后厨,一群师弟有些惊讶地问他:“师兄,今天不是你来掌勺吗?”

    这是铭德在深市开业的第一家店,未来倘若有发展的话,还会晋升为铭德在深市最老的总店,这样具有重要意义的店,自然也该由最老资格的班底来掌勺,即便换成他们,也不会轻忽大意的。

    金父在知根知底的师弟们面前没有必要撑面子,直截了当地就说:“我没那个水平。”

    师弟们都皱眉:“师兄你不要妄自菲薄。”

    “是啊,师兄您肯定比我厉害多了。”

    “你那是懒。”金父瞪了说这话的六师弟一眼,朝自己的二师弟道:“老二啊,师父是多亏收了个你,不然尚家交在小六他们几个不成器的手里,早没今天了。”

    二师弟苦笑一声,他确实是尚家所有弟子里荣誉最多的那个,但得到大师兄这样的夸奖,还是有些心虚。

    他能力再强,也达不到师父的高度,这些年为了为师门扬名,参加国内各种各样的美食活动,但影响依旧有限,多数人提起他,知道的无非是他本人的成就和尚家的公司,而并非师父的名字,和师父那些据说已经传承了无数辈的心血菜色。

    但这份痛苦他只能藏在心里,无处诉说。

    眼下,金父也不知道自己二师弟的忧愁,六师弟问他:“那今天掌勺的是谁阿?”

    他一听就心情大好,无不骄傲地炫耀:“你那天在家里见过的,窈窕。”

    桌上的几个师弟一听就大惊,连还在自省的二师弟都回神,朝他露出了不赞同的神色:“大师兄,你这也太乱来了,你不露手,也该找个家里信得过的徒弟,窈窕一个女孩子,你怎么放心让她掌这种大场面!”

    尚老爷子收下那么多徒弟,没有一个是女孩,他们如今独当一面,收的徒弟也全是男的,传承人这种位置,在他们概念里根本就没有女孩这个选择。

    早年金父也是同样的认知,但时至今日,观念早被打的稀碎,此时被师弟这样问,还不以为意地摆了摆手:“都什么年代了,还讲究这个。我家窈窕能耐着呢,别说我,只怕你们在她跟前,都只有打下手的份儿。”

    二师弟皱着眉头,心想难不成铭德真的沦落到连徒弟都没有的地步了?一时间甚至在脑子里盘算开自己手下的几个徒弟哪个比较有天赋,可以送来给大师兄帮忙,但历数过后,却悲哀地发现自己还真的没什么好人选,那些徒弟甚至悟性连他都不如。

    他还担心铭德呢,只怕师父留下的传承都距离湮灭不远了。

    二师弟想着那些师父留下自己却未能发扬光大的菜色,只觉得自己跟师兄同病相怜,正叹息着,却听到餐厅里一阵骚动,远远有人开口:“好香!”

    他抬头,才发现原来是上菜的人端着盘子从后厨出来了,一开始离得远,他也没闻到,等端菜的人走近了,他才嗅到那似有若无的香,盘子上桌,他才发现原来是前菜,一分为四的碟子,各司其职地盛着不同的材料:深红湿润的肉片、金黄肥厚的泡菜、褐色的鹅掌,以及斩成小块的醉蟹。

    除了肉片以外,其他全是凉菜,旁边有其他早一步上菜的桌子传来声音:“嚯!这是什么肉?也太滑嫩了!”

    上菜的人解释道:“这是我们金总监最新研究的做法,熏制的,还没来得及正式上临江那边的菜单,这是第一次拿出来待客。”

    二师弟看了眼对方说的肉片,切得挺厚,酱汁深红,宛若糖色,占据餐盘一隅,安静地热气腾腾着。

    六师弟动作快些,夹来一块,肉片入口就瞪大了眼睛:“是排骨?”

    排骨?

    二师弟有些意外,跟着吃了一片,果然是排骨肉,肥厚的肉片酱得很到位,他以为应该是跟叉烧相似的甜口,谁知吃进嘴里,却是咸味更多,些微熏烤的香气渗透进咸中带甜的酱汁里,肉在熏烤前应该事先酱煮过,质地却一点也不松散,只叫人觉得水润,留下的筋膜又很肥糯,带着些微的热气,做冷盘一点也不腻味,反叫人吃出点开胃的感觉。

    他这些年吃过无数的好东西,但尝到这一口,仍瞬间感受到了菜里的功夫。

    金父在一旁介绍:“可不,肋排酱完以后抽走骨头才挂进炉子里熏的,至于具体怎么做,我倒是不清楚,还是得问窈窕,这些菜都是她琢磨的。”

    二师弟听得愣住:“这是……窈窕琢磨的?”

    金父:“可不?”

    这一桌因为是业内人,面对美食,尚且算冷静,店里的其他客人吃到冷盘却全都来劲儿了。

    尤其中年人一行人,原本只为了卖个善缘来捧场而已,他们哪里想到还能有这样的意外之喜。

    柔软鲜浓的熏排骨、咸鲜多汁的酱鹅翅,两个肉菜一个软糯,一个肥厚,熏排骨带着微甜,鹅掌肥极了,卤成入口即化的质地,滋味却很咸鲜。两道菜浓墨重彩,吃完之后,换成酸爽的泡菜,泡菜外裹的不知是什么汁水,滋味浓郁地渗进菜里,却一点也不影响菜本身的爽脆,嚼一嚼,汁水四溢,将肉菜的油味驱得一干二净。

    醉蟹也醉得相当出彩,胶稠的蟹肉带着些微酒香,轻轻一吮就从蟹壳里脱出,满嘴鲜味儿。

    叶白情连吃了三筷子泡菜,吃得胃口大开,本来以为自己今天吃不了什么东西的,但尝过泡菜以后,竟突生饥饿之感,尝了一片排骨肉后,又夹来一筷鹅掌啃得津津有味。

    要不是丈夫在旁边盯着,她连醉蟹都想尝一尝。

    好在前菜过后,宴席正式打响,没多久便有人端着后续的热菜踏了出来。

    金父本来还想招呼客人,以保证宴会不至于冷场,结果好嘛,根本不需要他卖力气,来宾们自己就热闹起来了。

    菜吃得开心,大伙儿连酒都不想喝,来捧场的中年人碰上他的招呼,一边够着手夹距离自己不远的薄切腌猪腿,一边嚼着嘴里还没咽下的鳜鱼肉:“金总,什么时候上米饭啊?”

    他特地挑了片肥一点的腌猪腿,蒸得晶莹剔透,餐盘前挨得近的那位明显也看中了这片,结果手没他快,此时眼珠子顺着他的筷子一路滑过来。

    中年人:“哈哈!”

    能被他透露消息拉来这里混脸熟的基本上都是有交情的朋友,犯不着讲究那么多,他顶着这位朋友的眼睛把那块大半都是透明色的腌肉塞进嘴里,随即被口中的咸香再次征服了。

    他老家在乡下,其实偶尔自家也会腌东西,但从没听说能腌出这个味道的,轮口味之醇厚,比起陈年火腿半点不差,口感却还湿润柔软。

    好吃!

    就是有点咸,吃了就想下饭。

    金父看他吃的满意,自己也高兴,叫来店里的人给宾客们上饭,又问:“开点酒?”

    店里为这场宴席准备了不少好酒,应酬嘛,少不了是要喝酒的。

    中年人却摆摆手,桌上的客人们也道:“不急不急,先吃饭,先吃饭。”

    那么好的菜,趁热吃才是正理,待会喝一肚子酒,该吃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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