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的训练后,埃德加正在给自己的战马洗澡,将棕色的皮毛刷洗得流光溢彩。在他的附近,骑士们或各自照顾战马,或整理维护武器,还有些则脱下湿透的衬甲进入营帐。
今天的训练又增加了马术的份量,特别对骑兵的上马、控马等动作进行规范,如使用缰绳和笼头嚼子的各类姿势,前世的汤姆森中尉并不喜欢19世纪40年代在英国骑兵军官中流行的那套“仪仗队作风”,那种对整齐划一队列、身材高大的马匹和骑兵、笔直如削的华丽制服之类的迷信。从克里米亚到埃及,他都深切感受到很多在和平年代里逐渐失去职业技艺的骑兵们在战场的衰弱无能,军官对军服的剪裁比对马刀的砍削更看重,很少去考虑战斗技能,这些弊端都是他当初反感不已的。然而如今面对英格兰骑兵,他却不得不将他们首先训练成一支合格的仪仗队,否则根本无法完成各种正常的战术动作,如果是单骑的冲锋训练和瞄准目标训练尚无问题,一旦需要列队训练集体冲锋和瞄准,就会陷入混乱之中。在诺曼底的那些比赛跑马拔桩的骑士们或许也并不能很好解决这一合作攻击的问题。不过为了提高攻击能力,这样的训练是必须完成的。为此埃德加命令制作了许多并排的靶柱,隔着一马距离并排立在地面,单骑冲锋训练时,骑兵会持剑刺入或劈上靶子,集群训练时则需要并排保持队列,按照正常冲锋的节奏加速至大步冲击,并劈刺目标,然后评判各自成绩和集体队列成绩。这也是必须让所有骑兵接受整齐划一的“仪仗队训练”的原因,否则骑兵冲击的效果便只能主要依赖心理作用,实际战果则会受到很大限制,而若是只能列队前进,缺乏使用武器高效精准攻击的技巧,同样不能有效造成杀伤。持枪冲锋的训练使用的靶柱则是较大的刺枪靶,顶部各自固定一面盾牌,这类训练和骑士比武的形式很接近。
不过马背上的混战也不可忽视,尤其是骑兵战中的近战,骑枪在近战中的杀伤力较为有限,虽然在东欧的一些枪骑兵可以把敌骑抽得没法正面朝向自己,但从杀伤效率来说,还是刀剑更便利些,毕竟一手控马左右转动时另一只手持枪攻击的难度还是较大的,在这样紧张的混战中,在马背保持平衡并发出攻击,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需要将缰绳交叉后从中抓紧,另一只手持剑,这样才能避免被缰绳阻挡或不小心砍断缰绳,而若是不小心拉得过猛,马匹口部受到嚼子影响,紧张中会变得不稳,骑士也会失去平衡。这一训练过程包括持剑控马转圈,必须灵活自如并保持平衡,始终注意保护马匹不受任何伤害。埃德加因此反复告诉所有骑士们,在混战中马术是最重要的,一个剑术高手在马背上绝不能和一个马术高手匹敌。
在这个时代的骑士们似乎还没有较完整的混战训练,这种作战既不是步兵列阵的对刺对砍,也不是散兵之间的单个决斗,其形式介于两者之间,这也是骑枪在这种集团混战中效果较逊色的原因,如果是列阵对刺,或是单打独斗,骑枪要么会形成方阵推进压倒敌人,要么可以靠长度的优势抽打敌人的马匹,但是骑兵近战介于这两种形式中间,因而在战斗时维持对马匹的高度控制,在集团混战中不断前进,不要受任何想法引诱,并将刀剑像闪电一样挥舞就成了更加合适的方法。
埃德加对英格兰人的建议是在冲击时使用骑枪或刀剑,如果敌人没有被我方大无畏的凶猛冲击击退,则放弃骑枪拔剑近战,如果敌人战马较矮小,则试图撞倒他们,用剑猛烈刺向他们的面门。而如果敌人单骑较强大,马匹健壮,剑术和马术高超,则不要和对方单打独斗,以免在控马时被对方绕到侧后攻击,此时应当尽量维持横队集群,以挥舞刀剑并控马不断前进为目标,绝不停马和敌人单骑互相周旋。若是一定要进行单骑对战,则要优先攻击敌人战马,或砍伤战马或砍断缰绳,并依赖马术不断尝试迂回敌骑,以攻击敌人盾牌或衣甲保护不到的位置。
如此紧张的训练对这些盎格鲁撒克逊精英战士们来说也显得过于繁重,埃德加却深感时间太少,这段时间里,他就像内战时期的克伦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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