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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 荆轲刺秦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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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拢荆轲、花费重金买匕首、进献督亢之地,他已经痛下血本,务求方方面面顾全周到,怎么可能在助手的人选上马虎?

    秦舞阳后来在秦国大殿上的表现,完全是刺杀行动的一个既定步骤。目的很明确,分散始皇帝的注意力,使其放松戒备,增加荆轲刺杀的成功率。他是在牺牲自己的形象,去成全荆轲。很不幸,荆轲刺秦失败,历史丧失了还原真相的机会,秦舞阳被定格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窝囊废。

    其实燕太子丹有时间给秦舞阳翻案,他却没有这样做,原因是什么?

    一,刺秦失败,国难当头。燕太子丹自身难保,无暇顾及秦舞阳这个小人物的历史影响。

    二,燕太子丹跟荆轲签有合同,要把荆轲塑造成英雄的形象。留下秦舞阳这样的反面教材,通过对比,正好实现他对荆轲的承诺。

    荆轲刺杀始皇帝那一幕,被历史刻画的英勇壮阔。钦佩他的同时,我们不要忘记,给英雄的陪衬秦舞阳送上一份敬重。

    该做的准备都已就绪,荆轲和秦舞阳择定良辰吉日启程出发。送别的那天,燕太子丹带头穿上白衣,开始替荆轲作秀。用送葬的礼仪暗示其一去不归,有死无生的英雄气概。

    荆轲的音乐家好友高渐离,很会营造气氛。只见他拂衣席地而坐,置筑于面前,击打出悲凉的离别之音,目光注视着荆轲即将离去的方向,喉头涌动,咽不成声。高渐离真情流露,让现场观者无不潸然泪下。他的所作所为,不是出自伪装,而是跟荆轲相交多年的情感迸发。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这首诗经中的《无衣》,恰到好处的阐述了荆轲和高渐离的同袍之情。就在刺杀始皇帝失败后,高渐离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音乐家,毅然走上为荆轲复仇的道路。他更名为人庸保,以高超的击筑绝技混进秦国宫廷乐队,伺机刺杀始皇帝。

    经历过荆轲事件后,秦宫对六国之人戒备森严,高渐离被人弄瞎双目,从此失明。他终于等到接近始皇帝的机会,在奏乐的时候,把注满铅块的筑愤然掷出,却因为目不能视,功亏一篑。

    何世无奇才,遗之在草泽。高渐离之义,旷古高绝,他用自己超然的情怀,诠释了朋友之情。荆轲刺秦王,令人感动的又岂止荆轲一人?

    站在浪花激涌的易水河畔,江水翻滚、波逐涛流,荆轲立北风而开襟,仰苍天而高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曲腔悲壮,荡空清扬。

    离路怀远,去水临江,满目烟霞。浮波渐成气候,掀百尺浪、祭八面风。追忆往昔峥嵘,笑家园破落。挥利刃,隐隐余光,是非成败从此论。

    危难自古出豪侠,莫踌躇,蹉跎好河山。怎忍浅斟低唱,沦落个,安度残生。人有几何?烈士疏狂,切莫虚度。立黄昏才显风流,镀一身斜阳。

    荆轲满饮一杯别酒,登车而去,只留给我们落日的余辉下,一个英雄的背影。(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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