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念者的婚礼》第一章,‘很久以后,当灰矮人捕念者面对新娘的钢针连鬓胡,肯定会想起‘国王之触须’带他去参观李德炉凯旋式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艾克林恩念得正起劲,银光一闪,笔记本从他的眼前消失了。
我没好气地说:“别未经主人同意,乱翻他没整理完的文稿——茶,还是酒?”
艾克林恩抬起了头,透过反光的单镜片惊愕地看着我。“伙计,你写成这样儿,居然还有脸说我抄袭?”
星星点点的银丝不知不觉爬上了他的发梢,掺杂在黑发里,呈现出银灰色的光芒。
这么多年过去了,艾克林恩一直长期旅行,四海漂泊,走遍大陆收集实验材料。他这次归来,我能很明显地感觉到,艾克林恩老了。这是心境问题。半神的相貌完全可以永恒不变,但他对保持青春没兴趣了,于是显得满面风霜。
我漫不经心地说:“那是‘致敬’。以现在为观测基点,用‘很久以后’辐射未来,用‘那个遥远的下午’回溯过往。我爱这文字。简练的一句话就包含了过去,现在和未来。营造的时空透视感,很有灵吸怪历史的风格。所以我化用它,以此向‘原作者’致敬。”
“致敬个屁。”
“你说过,你那个世界有两个著名诗人。李白写昼景‘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杜甫于是写夜景‘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难道杜甫抄袭了李白吗?”
他不满地嘟囔:“我开始觉得教你古典诗词知识是个错误。但是李白和杜甫,嗯,这比喻还是不错的。”
“我说的是致敬‘原作者’。”
我为我的老朋友倒了一杯酒,然后给自己泡了一杯人面花茶。
“有进展了吗?”
“快了,”他接过酒呷了一口,精神大振,“我有预感,这次肯定能够成功。”
我们茶酒相碰,默默向逝去者致敬。
艾克林恩这次一大清早来,是为了和我探讨心灵异能和奥术合并施展的一些问题。在他的研究一再碰壁之后,他把脑筋动到了心灵异能上。我们说了一会儿话,他就行色匆匆地告辞了。
我端着心爱的布里莎茶杯,走到窗前,看见晋位半神的传奇超魔咒使刚好走到塔楼前的广场。当我的视线落在他身上,他似乎有所预感,回首昂头,正好看见我,于是笑嘻嘻地向我招手道别。
艾克林恩消失以后,我又出神地站了一会儿。初升的地表阳光从窗口照进房间,温暖地照在我的脸上、身上,和茶杯里。
我伸出触须向虚空轻轻一招,刚刚返回时间流的笔记本无声无息地飞来,被我用触须擎着。
阳光照亮微黄的纸张,反射进我的银色眼睛。明亮,却并不灼热。笔记本页翻开之处,还停留在艾克林恩大声朗读的地方。
“《捕念者的婚礼》第一章,‘很久以后,当灰矮人捕念者面对新娘的钢针连鬓胡,肯定会想起‘国王之触须’带他去参观李德炉凯旋式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我把视线从翻开的笔记本页面挪开,转向身后。阳光无法触及的餐具文化墙保留了我一贯的装修风格。在这道黑曜石墙壁上,形形色色的生物颅骨被刷洗得洁白无瑕,正安静地从墙壁上凝视着我。在他们当中,我找到了我想要看的,并且和记忆中那几张的熟识面孔重新对上了号。
我的确想起了,很久以前的那个遥远的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