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你真是一见如故!对了,你消息那么灵通,想来是家族为了著史,在周天广布耳目喽?”
南史椽赶忙摆手:“我南史家不过是写史书的,哪敢做这么犯忌讳的事情,刘兄莫要害我!反正我是不会承认的。”
二爷露出一个了然的坏笑,道:“那你不在家好好读书写史,跑到阳平郡来做啥?这个总能说说吧?”
一同编排了一番南史氏列位祖宗之后,两人就亲近了很多,南史椽也不再端着读书人的架子,一脸轻松的笑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家里太闷,年初加冠之后我就跑出来了,打算见识见识真正的江湖。”
刘屠狗蔑视道:“就你这弱不禁风的小身板儿也敢跑江湖?这么的吧,我看你很顺眼,你叫声二哥,以后我罩着你。”
南史椽也光棍儿,点点头,就要行大礼,可惜被刘屠狗一把按住,只好无奈道:“那小弟也不矫情了,南史椽见过刘二哥!”
他正值弱冠之年,虽摸不透这凶残狡猾的刘二哥多大年纪,但比他小是确定无疑的,可谁叫二爷拳头硬呢?
南史氏很少有人修炼,无非是因为避嫌二字。
一来笔墨本就杀人于无形,再有了武力实在让人忌惮厌弃,二来修行之后寿命就会大增,又亲身接触了那么多秘闻,哪个天子能放心,境界再高也难得善终。
只有早早死了,大家才都安心,至于记在史册上的,既不详细,又没了人证,也就仅仅是故事而已。
南史椽不会把这种事情到处宣扬,刘屠狗阅历尚浅,再聪明也想不到其中奥妙。
两个人出身与经历都迥异,却莫名其妙地臭味相投,虽然各自都有很多保留,也不得不教人感叹缘分二字的奇妙。
身为世家子,南史椽自然不是因为盘缠用尽才去说书的,实实在在是想过些耍嘴皮子的瘾,南史家世代著史,慎言慎行是最基本的品行,说书?败坏门风呀!
也许在外人看来南史椽的性子没什么要紧,甚至还会觉得他有些木讷迂腐,可放在南史家族那种环境里,就是毫无疑问的跳脱浮躁。
有外人质疑南史家祖宗的人品都能点头称是,说他离经叛道一点都不冤枉。生来是这样的性子,又憋了一肚子的故事无人分享,那可着实心痒难耐、不吐不快啊。
跟刘屠狗这么一说,二爷眼神儿就变了:“讲故事?那吴二三的事情几分真、几分假?”
如此惨事要是作假,那二爷可就看不上这南史大嘴巴的人品了。
南史椽忙指天发誓道:“千真万确啊,可没半分虚言的,当时小弟我……”
刘屠狗听南史椽话说一半就没了下文,奇怪地扭头看去,只见南史椽手依旧指着天,嘴巴张得老大,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二爷顺着南史椽手指的方向看去。
南方天际上,一颗暗红色的诡异星辰正绽放出夺目的光辉,连明月和街市上的灯火都无法掩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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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一座无名小山丘。
小丘光秃秃的,通体泛着赤红色。小丘上密密麻麻砌满了坟茔,却又不像乱葬岗那般杂乱无章,而是一圈儿一圈儿地从丘底修到丘顶。
披麻戴孝的少年剑客手提一个被血水浸染成黑红色的包裹,踉踉跄跄走到丘底。
他面对着眼前无数坟茔,颓然跪倒,泪如涌泉。
十年前,数百悍匪明火执仗,闯入与世隔绝的山村。
不分老幼,尽遭屠戮,凡是女子,俱被凌辱。
非但如此,匪徒还动用种种酷刑,逼问山村中人从未听说过的陵墓宝藏的下落。
剥皮剜眼、碎骨抽筋,山民日夜哀嚎,非受尽无边苦楚,求一死而不可得。
藏身夹壁的八岁幼童在无数族人的凄惨哀嚎中度过了形同炼狱的七天七夜。
直到全族死尽,只余下一人独活。
尸山血海有余孽,那十年前侥幸逃脱的幼童,成了今日血染白衣伤心人。
十年挣扎、十年亡命。
十年前的今日,他用一双稚嫩手掌收葬族人,指甲崩断,心血横流,使荒丘化为赤冢。
终于为每位族人都挖下一座坟,共一百九十二座,
给每位族人都敬上一碗水,共一百九十二碗。
在每座坟前都磕下四个头,共七百六十八下。
十年后的今夜,有天杀星大放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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