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这群人的核心本应是两人,王大帅和金眼,可惜他们都还未从昨日发生的事中缓过神来,便让王喜儿代言。
李江流身上的血腥味未散,太浓,让人不敢靠近,王喜儿找到了情僧,撞起胆子问道,“恩公为何要带我们去祖宅?我们这群人一点用处也没有,只会给他增加麻烦。”
“别叫恩公,太俗,叫我公子就好。”李江流没让情僧替他说话,笑道:“你们怎会没有用处?老实说那个祖宅我还一次未去,算是没根,以后你们跟着我,在那边组个灯市,咱们一起生根发芽。”
情僧没想到他想的这么远,对他的敬畏中又加上一丝佩服。
王喜儿寻到了对方话里的重点,尽量不让担忧表现的太露骨,“你都未去过的祖宅,里面的人会接受我们?”
“他们没的选。”李江流心说这就是人才储备了,因为前世的关系,他对“地下人才”很是看重,知道他们虽然没有知识分子那些之乎者也,却实用的很,会成为自己以后的助力。
再说也是顺手,自己前去霸占祖宅,总要显得人多势众不是?
王喜儿从小到大没少见市井里的事,顿时将他心中念头猜个八九不离十,双手搓着衣角,觉得这也是好事,跟着这位捉摸不透的公子,起码不会吃亏,该打打该杀杀,这公子遇事不含糊,像是有点前途的样,要真能把自己这些人装进那个祖宅,少不得为他用心出力,也算是还昨日的恩情。
况且瞧李老汉眼中狂热的模样,他儿子的仇是对方给报的,自己要是说个不字,估计那老头上来就能打自己两耳光。
前几日自己还是他儿媳,现在算什么关系?李大壮死了,婚约还算不算?
咳,王喜儿烦恼的摇了摇头。
这就是命,看来得认。
晨风忽恼,刮的暴躁起来,情僧头布没有扎紧,被风裹挟在空中,露出了瘆人的头皮。
情僧懊恼不已,连忙用手盖住。他自从准备跟李江流“修行”后,不知为何开始有了羞耻心,总是很摇滚的戴着头巾,现在头巾没了,有些抓狂。
王喜儿掏出自己手帕,放在了情僧头皮上。
“谢谢。”
真是个会照顾的人姑娘,情僧想到。
结果下一刻王喜儿就将手帕取走,她只是想替情僧擦掉头皮上的灰。
“天又不冷,总把破布裹在脑袋上干什么,也不怕生虱子。”王喜儿说完回到了父亲身边。
情僧呆住了……他并没有从她的眼神中看到任何异样,像是他的头皮和别人一样的完好,像是他的头皮上没有难看的血疤,只有温暖的阳光。
那阳光好像落在了他心里,他第一次感觉人心可以这么暖。
但他随后皱了皱眉,走到李江流身边,不安的说道:“我好像病了。”
“什么症状?”
“心跳的好快……”
“哦?”李江流的眼神似笑非笑的从他身上滑到王喜儿的鼻尖。
“也许是春天到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