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张氏忍不住问王文龙说道:“既然如此挣钱,肯定是多写着些吧。”
王文龙腆着脸摇头装逼:“这本书大纲已经定下来了,写多了反而寡淡,也就是写个五六十章。”
张氏和王金贵两人听闻都觉得有些可惜,他们都想着如果他们是王文龙肯定能写多长就写多长。 但转念一想,两人又觉得如果王文龙没有这样精益求精的性格,也写不出这样好的书来。
那屠夫家的伙计将猪腿放下,王文龙给了钱,不久又有人挑了两坛王的老酒进来,然后又是布店的掌柜来送王文龙给张氏买的花布。
流水介的礼物让张氏和王金贵看的啧舌,街坊邻里也来探头探脑。
这时王金贵的孙子小宝踩着虎头鞋跑出来。
王金贵见王文龙笑着走到小孙子面前,背着手问:“猜猜叔叔手里拿了什么?”
孩子挺机灵,笑着说道:“是果子1
王文龙道:“宝儿好聪明。”
然后便将手从背后拿出来,原来是一个路上买的糖油果子,热腾腾还冒着甜香气。
小宝儿看得眼睛放光,连忙接过抱在胸口,甜甜的说道:“多谢文龙叔。”
这小家伙牙都没长齐,抱着糖油果子咬了半天也咬不下来,口水弄了一手却还是不愿意放开。
见到王文龙如此关心自己一家,王金贵瞬间把刚才那一点妒忌的心思全都收了,甚至因为自己刚才那一丝想法而感到有些愧疚。
他见街坊邻里来看热闹,不想让王文龙太过于露财,于是先把房门关上,才小声抱怨道:
“就算是挣了银子也没有必要如此花销。”
一旁的张氏正在看那匹花布开心,闻言忙是踢了他一脚:
“你挣多少,人家挣多少?这对文龙算得了什么?”
王金贵瞪了老伴一眼:
“他年纪轻轻的,哪怕能挣钱,日后花销的地方还多呢,不娶老婆不养孩子了?他是读书人家,自然要高门高户的娶了去,你以为是几两银子就能打发的?”
王文龙笑道:“这些日子住在家里多劳伯母照顾,我在家里白吃白喝也不见如何花销,如今我手头稍稍宽裕,这点礼物不算什么的。”
王文龙这番话情真意切,说的张氏心中对他越发喜欢。
大家收拾一阵,张氏拉着王金贵去整治那只猪蹄,王文龙则是回到了屋中,摊开稿纸奋笔疾书。
书稿过了之后,他写的越发有动力。
这几天他也熟练了用毛笔写快字,而且王文龙前几天的书稿中那板板正正的规整繁体字让邓志谟颇为好笑。
邓志谟还以为王文龙是因为在西洋开蒙,不知道此时人的写作习惯。
他今天专门告诉王文龙说有些太过于复杂的繁体字可以简写,没必要一板一眼。
王文龙这才明白原来此时人也是大量使用简体字的,特别是像他们这种专业作家,要全用繁体字不得把人累死?
而且照邓志谟说的书坊里头还有勘校先生,会把他写的潦草的稿子勘校时改过来。。
王文龙恍然大悟,于是现在干脆就基本用简体字书写。
这一来写作速度大为加快,还没到晚饭时间就已经得了两章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