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王小野跑进出事的酒吧,杨幺才发现,事情似乎跟自己想得完全不一样。
“再来一首!”
“再来一个!”
“来一个!来一个!来一个!”
酒吧里的客人,特别是那些活力四射的年轻男女,纷纷扯着嗓子叫喊着,而令他们尖叫的对象赫然就是此时站在舞台中央的杨桀。
“怎么回事?”杨幺好奇地看向了王小野。
王小野一脸不敢相信地说道:“酒吧乐队好像认识你弟,邀请他上去唱了一首我听不懂的歌,然后……就这样了。这些家伙,都和疯了似的,拼命让你弟唱,那不,还有给他送钱的!”
盛情难却,更何况还是面对如此多的美女,最重要的是,那个被誉为家族奇人的杨幺正在下面看着呢,想要在北京呆好了,必须得和杨幺搞好关系,斟酌一番后,杨桀还是决定再唱一首。
他接过了乐队吉他手的吉他,面色平静地坐到了话筒前面,一边调着吉他弦一边说道:“今本来是跟我哥来后海酒吧涨涨见识的,没想到却碰到了老朋友……田哥。田哥是我的吉他老师,可惜我没有好好学,弹不出来牛逼的节奏,只能来点比较简单的,也算是向田哥证明一下,他走了之后,我并没有荒废学业。一首MikePassenger的LetHerGo,送给所有像我一样,失去心爱女人的吊丝!”
话音未散,清脆的吉他声已响起,曲调很轻柔,让原本喧嚣的酒吧瞬间就安静下来,当杨桀那极具特色的小烟嗓响起来的时候,整个酒吧纷纷响起了那倒吸一口凉气的声音。
“Wellyouonlyneedthelightwhenit’sburninglow……”
弹唱,对于杨幺来说早已经不是什么难事,毫不客气地说,杨幺现在也是各种演奏级的水准。所以,对于音乐,杨幺还是有着一定判断的。
在偏远村庄长大的杨桀,能够自弹自唱,而且还是一点都听不出口音反倒是略带伦敦腔的纯英文音乐,这让杨幺吃惊不已,要知道,他当初为了练用这种腔调唱歌,差点没有被人给折磨死!
四分多钟的歌,从吉他开始,到最后那一句“Wellyoulethergo”的响起,偌大的酒吧一直都是处于死寂的状态。
当中大多数人都不一定听过这首歌,甚至他们不一定知道这歌词是什么意思,但是这略带小伤感的音乐和杨桀的小烟嗓,让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就想起了曾经错过的爱情。
“啪啪啪啪……”
掌声排山倒海的响起,有很多人都是一边擦着眼泪一边鼓掌。
这个时候,杨桀口中的吉他老师、乐队的主唱兼吉他手田哥走上了舞台,站到了话筒前面,递给了杨桀一个微笑后,便是拖着深沉的嗓音说道:“杨桀说我是他师傅,其实我不算是他师傅。当初我带着乐队在西安唱歌的时候,杨桀是那个酒吧的服务员,当时你好像是刚上高二吧?”
“是。”杨桀轻轻点了点头。
“嗯,高二,学习正重的时候,可是他却到酒吧干起了服务员。为什么?不是因为他不想上学或者说学习不好,恰恰相反,杨桀是当年的高考状元!”
“嚯!”
“我擦,还真是你!”
“我就说怎么这么面熟呢!”
这个时候,有几个来自西安的年轻人认出了杨桀,纷纷朝他自报起了家门。
“我接着说。一个学习特别好的孩子为什么要到酒吧当服务员呢?他不是为了勤工检学,而是为了到酒吧偷偷学唱歌。我记着,当时他要学***的温柔,像今天一样,边弹边唱。他唱得是可以,可是弹得……真让我受不了,所以我就教了他。这应该是他第一首自弹自唱的歌曲,当时我听了一遍就再也没法办法忘记了,我甚至想把他推荐给我玩音乐的朋友。可是他不接受,他告诉我说,他只想弹给心爱的女孩听。”
说着说着,田哥的声音变得有些哽咽起来,他使劲按了按杨桀的肩膀,继续说道:“我们哥几个本来就好事,所以在他准备弹唱那天,就跟着他来到了女孩家楼上。那是个冬天,那大雪花飘的都看不清人。可杨桀还是坚持着把这首歌唱完了,等他唱完歌的时候,女孩也从楼上跑了下来……”
“后来呢?”
“在一起了吗?”
杨桀从椅子上下来,挺直了胸膛,面色平静地说道:“她根本没有理我,她就那么跟我擦肩而过,跑向了停在我身后的一辆跑车里头。后来我认识车了,才知道,那车叫劳恩斯酷派,是现代的车。想想自己也挺悲剧的,不管再怎么用心、再怎么努力,还是输给了现代。”
有些自嘲又有些无奈的话语,引发了众人的沉默。
这个时候,一个身着米色连衣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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