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飞根本搞不清楚他们到底有多少个“根据地”。但是这一次来的地方,看来是菲利普的“老巢”了,因为这不再有掩人耳目的什么大型体育馆或者公共设施,而真的位于地下,初看时可能由几个巨大的车库改装而成的。
这里的条件并没有如程飞想象的那么好,斑驳的墙壁年久失修,由于阴暗潮湿,甚至生出了许多青苔;偌大的房间里到处摆着陈旧的训练器械,最多的便是篮球了,简直是满地打滚,随处可拿。一眼望去,估计有七八个篮架的样子。
一到这里来,程飞立刻听见了熟悉的拍球声,“咚咚咚”,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些人的叫喊,还有笑声。似乎与普通的街头篮球也没有什么两样。
鲍比走在最前面,菲利普与两名保镖在后,程飞左顾右盼,观察这个陌生的地方。一行五人走过来的时候,前面某个球场上的人都停下来了。他们看了看老板,注意力很快就集中在了程飞的身上。
程飞也打量着这些人。
他们的服装都比较怪异,有的穿着正规的篮球训练服,有的则牛仔裤加墨镜。没有特别强壮的,他们的体型基本一致,就是那种精瘦且健硕的模样,身高差距有一点点大。目测来看,最矮的不到一米八零,最高的绝对也不超过两米。
“Hey!ANewGuy?”有人问道。
“Yes!”菲利普阴阳怪气地说道,“AChinese。”
“OH,reallyunbelievable!”那些人顿时一片哗然,他们看程飞的眼神简直像是在看动物,那其中多多少少带着轻蔑和敌意。而程飞发现,他们当中虽然大部分是黑人,但也有少量的其他人种,似乎不是美国本土的白人。
“我来介绍一下。”菲利普走上前去。
十几个球员或坐或站,依然冷冷地盯着程飞。
“这位是程,我们的新朋友,他是个中国人,”菲利普扫了他们一眼,然后对着程飞说,“一半的兄弟都在这里了,噢,你觉得人很少是吗?我们要的都是精英,你别小看他们,这些人个个都是响当当的高手,他们的名字曾经是孩子们嘴边念叨着要成为的街球英雄。这位是来自皇后区的街球王弗兰克斯,绰号‘冰狼’,这位是……”
菲利普先介绍完了黑人球员,尔后指着一名白人说道:“我们有来自世界各地的高手,这位就是来自俄罗斯的伊万诺夫,绰号是‘疯牛’,还有德国的帕斯切尔,绰号是‘死神’……”“死神”彬彬有礼地朝程飞点头致意,他身高一米八八左右,露出的胳膊和腿部全都长满了体毛。
“你好啊,小子,”弗兰克斯扬起眉毛,笑道,“欢迎加入我们的队伍,不过有个老规矩,咱们都得有个绰号才是。要不,你自己说一个绰号?”
程飞一时语塞,不知如何回答。
“兔子。”一个黑人突然插嘴说道,顿时引起一阵哄笑。
“NONO!”有人喊道,“中国是一只肥肥的熊猫,就叫熊猫!”
鲍比的嘴角也露出一丝笑意,他瞟了程飞一眼。这位中国少年竟然面无表情,根本不为所动。这是让美国人最难理解的一点,中国人似乎喜怒不形于色,无论是怎样的心理状态,几乎都不为外人所知晓。
“ShutyourFuckingmouthguys!”菲利普大声说道。“谁敢上来试试中国朋友的本事,要是谁能赢了他,这个月的出场费翻倍!想来尝尝中国功夫的厉害吗?”
“噢!中国功夫!”几个黑人差点笑岔了气。
“我来。”弗兰克斯甩甩手,晃晃脖子,走上前来。其他人立刻吹起口哨,退到了球场的两侧,身高一米九八的俄罗斯“疯牛”抱着粗壮的胳膊,冷冷地站在一旁,德国人“死神”则神情恬淡,仔细观察着程飞。
程飞见无法推掉,也就走上前去,接过弗兰克斯丢过来的篮球,掂了掂,在地下拍了拍,然后看了看远处的篮筐。
“五个球,你先来。”弗兰克斯笑着说道。
程飞也不客气地点点头。他不知道面前的街球王到底水准如何,也不知道弗兰克斯在这里的地位,不过想必与黑杰克差不太多。他心里有底了。
***************
“开始吧。”弗兰克斯说道。
程飞双手持球而立,站在三分线外一步。旁边的黑人们都开始起哄,似乎说着关于中国的什么笑话,弗兰克斯则一边听一边笑,一只手往前按着,似是在防守程飞的突破。
然而,中国少年纹丝不动,连上身的晃动都没有。
“我又想到了一个绰号——石头!”有人大喊道。
就在弗兰克斯张嘴要笑的时候,程飞闪电般地启动了。
他的这一步太快太快,以至于弗兰克斯嘴巴还没有来得及合上,就感觉到眼前人影忽闪,来自中国的少年已然不见了。身体先动,人随球走,强劲的爆发力显露无疑!
弗兰克斯站在原地,转过身,看着程飞两步跃起,手掌伸到了与篮筐平齐的高度,篮球随着惯性往前轻飘,擦在篮板上,继而钻进了篮筐。
这是一个轻巧,写意,且足以当作教科书的三步上篮。
“OH,GOODSHIT!”有人故意这样喊道。
弗兰克斯偏偏头,扬扬眉毛,露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模样来。
菲利普摸着下巴,不知在想什么。
程飞再度走到三分线外,接过弗兰克斯递过的篮球。他十分不愿意与对方缠斗,这群新朋友不喜欢他,他也不喜欢这群人。自从来到美国后,自从与里奇蒙较量过后,程飞就受够了那种花里胡哨的运球,那些繁琐无趣的招数。在程飞一直以来的篮球哲学里,最快速、简便的得分,才是篮球的真谛所在。
因此,他一直向往的是职业篮球,而不是在街头厮混。那边鲍比的长篇大论之所以无法打动他的心,就是因为程飞有一种预感,他无法在这一条路上走下去。
这条路不属于他。
就像,这个国家不属于他,那个家不属于他。
深深的孤独感笼罩在程飞的心头,让他早已失去了对篮球的热情,对梦想的热情。他已经不再是那个程飞了,时过境迁,一切都已改变。
程飞再度持球,沉默无语,如冰冷的死神凝视着眼前的街球王弗兰克斯。瞬间,他的左腿蹬地,身体右倾,与刚才同样的跨步突破!实际上,弗兰克斯虽然疾步跟进,却已经慢了一拍,他已经集中了精神,依然捕捉不到对手迅疾的第一步!
就在弗兰克斯跟着程飞往篮下冲去时,程飞突然右手一拍,身体突然往后一晃,篮球从右手击地到左手,然后顺理成章地再由双手持球,与此同时,程飞拔地而起!
这一系列动作如此流畅,同时疾如闪电,又正好抓住了弗兰克斯无法回身发力的瞬间。外行人自然看不出来,但站在这里的,都是厮混球场多年的高手,一眼就看出了程飞把握时机的精妙之处。
这一次摆脱,足足甩开了对手整整一个身位之远。
程飞掌握节奏的能力,依然是天赋超人,无与伦比。
屈膝,沉腰,起跳,程飞在空中略略停顿,右手拨球而出。
通常认为,过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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