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打虎好汉武松,镇二山黄信(15)
(审核格外严格,每天早上十点会删除一部分擦边描写,有好几章已经中招)
清风山三废,“锦毛虎”燕顺被武松在战场上活活捶死,“白面郎君”郑天寿被曹杰施法导致五鬼术反噬活捉了,“矮脚虎”王英跑得快,不知所踪。
其余小喽啰,死的死、伤的伤、逃的逃,成为大体老师的就有九九八十一个,只活捉了三十三个小魔头,准备押往青州府判刑。
总要给知府老爷一点功绩不是,曹杰吃了这一顿大餐,不给那慕容彦达一口汤喝,说不过去。
可要知道,那可是灭门的府尹啊!
哪里是他一个小小的白水郎能够冒犯的。
至于郑天寿,在他将“五鬼术”默写了五遍,确定这门秘籍没有问题,这才被一刀砍了脑袋。
虽然押送去青州府,能为武松换取更好的前程。
但曹杰不能容忍他这个人魔继续活在世上,多一天都不行。
这里就涉及到大怂对死刑的态度了。
要是真送到州府去,郑天寿还真大有可能会活下来。
宋朝初年,承五代余绪,实行重刑主义,州级审判机关具有对死刑案件的定判权,不必再报经朝廷核准,刑部只负责在死刑执行完毕之后,对各州旬申禁状进行事后复查。
真宗朝开始设立提刑司,主掌死刑复核,标志着慎刑主义的法律思想逐渐取代重刑主义。
至仁宗朝,州级衙门不再享有终审权,自然没权利去砍人脑袋。
而最重要的是,宋代有个独有的制度,是驴宗赵光义亲自制定的十三字法则:
【凡死囚临刑叫冤者,再勘问陈奏】
什么意思呢?
就是如果死刑犯临刑时喊冤,死刑必须立即停止,自动获得一次死刑复核的权利。
种种严苛的条件下,导致官员们对罪犯能不判死刑便不判死刑,嫌麻烦都是刺配边州,捞银子、玩女人、喝大酒岂不快活,烦那个心作甚!
不得不说,梁山诸多好汉,都是这条政策的受益者啊!
朝廷给不了那清风山上累累白骨一个公正,那他曹杰便来做这个青天。
只可惜那个“矮脚虎”实在太狡猾,连面都没露,就逃了。
清风寨攻破清风山,武松剿匪成功,名声很快便在青州流传了开来。
“打虎好汉”武松的大名,如雷贯耳。
当然,这其中也有曹杰暗中推动的原因。
打死只吃人的“锦毛虎”,可不就是打虎好汉。
这名号,可是曹杰亲自为武松取的。
有人欢喜,自然有人愁。
其中最愁的,便是“镇三山”黄信。
他这名头刚取还没一年,半点功未立,那清风山就没了。
那他这个镇三山,难道要换成镇二山?
这不是在他这个兵马都监脸上吐了一口痰吗?这不是显得自己是个废物吗?
地方州府兵马都监作为地方军事主官之一,掌管一州厢军的屯驻、训练等事务,并有调动指挥权,扎扎实实的正八品。
而武松这个文知寨,不过是个九品芝麻官而已。
‘他也配剿了清风山……’
‘逃了那个矮脚虎王英,看我去找他的麻烦。’
黄信快马加鞭就到了青州府衙。
此人于水浒故事前期虽未显山露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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