豹子带着一丝鄙夷地目光转身瞟了眼阿兹儿。
我看过一本藏旅途,里面曾经写过在西藏的高原地区生活着一种名叫草原狼的野狼。
草原狼群纪律性特别高,且相互之间的配合度奇高,藏旅途的作者曾经亲眼得见四十多条狼的狼群合作捕猎三百多头羚羊群,最后成功将羚羊群赶下悬崖,活活摔死!
狼群再去山谷悬崖底部吃尸体,想要完成这一捕猎行为,所有狼之间的配合必须得完美无缺,不然处于奔跑情况下的羚羊群可能会四散而逃,也有可能会找到薄弱处逃跑。
这个故事也证明草原狼群的纪律性和服从性更高,配合性更强,故而草原上的牧民们,最害怕的便是狼群。
故而:早期的游牧名族,有一怕狼群二怕天,三怕无草四怕迁一说。
所以对于阿兹儿我还是能多多少少有些理解的。
毕竟他是本地土生土长的人,和我们这些外来人不同,既然他都如此害怕雪山狼群,那么也就说雪山狼群极有可能远比草原狼群更加凶猛。
但、我们此次前来目地就是为了找到:香巴拉!
如果绕过一天的路程,一旦香巴拉就在这一天的路程之中,对于我们而言一是白走一趟,二是:美刀。
在这个年代的人们,也有四怕:一怕没钱二怕穷,三怕生病四怕饿。
为了钱,我们一行人不得不铤而走险!
......
走了大约有两个多小时接近三个小时。
烈日当空,微风减弱,天气又突然变得有些温暖,就在这时。
走在最前面负责开道的小飞停下了脚步。
小飞几乎是在瞬间,回头大喊一声:“狼群,抄家伙!”
阿兹儿一听是狼群,顿时吓得腿脚有些发软,一旁的豹子忙将腰间别着的手枪掏了出来,一手抓住快要瘫软地阿兹儿,轻声道:“起来,你怕个屁啊,有我们在呢!”
原本排成一排行走的队伍,也在瞬间聚集靠拢,老外们纷纷把ak和冲锋枪拿了出来。
我和麦克被他们包在其中,我从人群的缝隙中朝四周看去。
不得不说,雪山狼群的智商确实是要远比普通狼群高。
它们利用背毛隐藏于雪地之中,使人看这一片白茫茫地景色看多,视野出现疲劳,从而无法分辨出它们隐藏于何处。
这会儿,只瞧,我们四周密密麻麻出现了至少接近七八十头雪狼。
雪狼的个头很大,少说也有一米一二高,两米左右长,体型看上去比一个成年壮汉还要大上许多。
小飞上次回去后发现枪干不死粽子,所以特地找三叔去买了把龙泉剑,这次就背上这把花了五张大团结买的一把天价龙泉剑。
买回来之后还特地和我们炫耀了好几天。
这回算是有施展的地方了!
这些狼目光凶狠无比,呲牙咧嘴,使人不寒而栗,也难怪阿兹儿会害怕它们了!
若是零散几个人赤手空拳遇到它们,不用言语,必死无疑。
得亏我们现在人多,手里还有枪,根本就不是很虚它们!
‘嗷呜...’
一声狼嚎,缝隙之中,只瞧在这群狼的一侧,有一只狼目露凶光,双眼煞气凌然,其气势看上去就和其它狼不同,不用多想,它就是狼王。
狼王突然身子朝前一倾,凶狠地叫了一声。
只是一叫。
&...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